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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岁月的遗憾,源于疫情期间的一次贪婪……

绍兴检察 2021-04-28

近日,由新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希、李琳(均化名,未满十八周岁)诈骗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张希、李琳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年,并处罚金。这是新昌判决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2020年的春节,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口罩成为了最迫切的防疫物资。在家中无所事事的张希看到网络上“一罩难求”新闻,便和李琳商议着设骗局“赚”零花钱。


2月10日,李琳在网络上发布销售口罩的帖子,待被害人主动联系并支付定金后,谎称口罩将于近日到货,一次次欺骗被害人,更甚者由张希假扮口罩销售商,将两人自导自演的聊天截图发给被害人,获取被害人信任。短短两天时间,张希和李琳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先后从9个被害人处骗取钱款2万余元。


她们用这笔钱换了心仪的手机,接了满意的长发,还租房、租车,两三天时间就将所有钱款挥霍殆尽。两个花季少女,最终要为自己荒唐的行径付出代价!



检察官说法:一场战“疫”,涌现了许多奋斗在一线的90后甚至00后们,他们是这个社会前进的主力军。而本案中的两个花季少女,为了追求所谓的“美丽”和“享受”,在疫情当前顶风作案,这样的“美丽”太过空洞,这样的“享受”太过可耻。


对于那些一次次以未成年人的身份在犯罪边沿疯狂“试探”的行为,司法机关始终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不溺爱,绝不允许其一次次地挑战社会容忍底线。




新昌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涉疫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刑事办案和防控政策相统一。及时主动提前介入,精准定性把握。既确保办案效率,又严格落实涉未特殊程序,保障涉未权益,贯彻关于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政策,妥善处理追赃挽损工作。


坚持权益保护和审慎打击齐兼顾。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形成全面社会调查。本案中,张希、李琳社会关系复杂,有多次行政劣迹,两人的家庭监管能力薄弱、行为习惯较恶劣,在听取多方意见后,审慎作出逮捕及起诉决定。同步加强释法说理,适用认罪认罚,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


坚持司法责任和家庭义务共发力,结合两人家庭环境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明显问题,对其家长进行训诫和亲职教育,要求注重正面引导女性未成年人价值观、物质观和交友观的养成,完善家庭监管环境。


来源:新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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