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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限塑令成一纸空文 诸暨检察积极举措获《人民日报》点赞!

绍兴检察 2021-04-28

11月4日,《人民日报》刊登报道《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工作,浙江诸暨市检察院——不让限塑令成一纸空文》,报道全文如下:

不久前,家住浙江省诸暨市的杨女士像往常一样拎起竹篮子走进农贸市场。市场里张贴的“重提菜篮子,抵制白色污染”的海报十分醒目,经营户摊位上的有色超薄塑料购物袋全部换成了合规的本色塑料袋,且使用收费、明码标价。今年以来,在诸暨,像杨女士一样拎着竹篮子或者自家的环保购物袋购物的市民越来越多,这些变化都缘于诸暨市检察院的一纸检察建议。

2019年,诸暨市检察院对全市范围内的60余家农贸市场进行排查,发现普遍存在将超薄有色塑料购物袋无偿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情况。发现问题后,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该院向全市乡镇街道和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加大监管力度,将“限塑令”落实到位。同时,建议对市场内不符合标准塑料袋的来源进行调查。检察建议下发之后,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诸暨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联合检查农贸市场,收缴不合规塑料袋。

此外,该院还向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与限塑整治工作相结合,规范塑料垃圾末端处置,减少二次污染的危险。目前,诸暨市已建成可回收物中转贮存中心1个、餐厨废弃物处置终端1个,并投入使用。


“我们还与市场监管局联合设立‘公益诉讼、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作实践基地’,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实践基地常态化工作之中,将专项监督转变为日常监督。”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剑表示。

文字:何若愚图片:潘盈霓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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