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字——“骗”
说到“骗”,古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今有形形色色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骗术。近年来,有关“行骗”的案件屡见报端,其话术之巧妙、思维之缜密,往往令人防不胜防。
你可知,网线另一头的“美女”网友可能就一抠脚大汉,看似吃得开的“执法人员”终有一天牛皮会吹破,游戏“大神”出售的账号未必是他自己的,不直接从事诈骗依然有可能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人”……今天,就结合绍兴检察近期办理的真实案例,跟大家聊聊防骗那些事儿,希望“借你借你一双慧眼,让你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单身美女”想要鲜花?安排!
近日,由新昌县检察院起诉的马某、徐某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案件,经法院审理获判,马某、徐某等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2020年9月,吴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位“美女”,便通过微信加为好友。微信聊天中,对方说自己的生日快到了,吴某立马转了188元红包作为贺礼。紧接着对方说喜欢鲜花,心领神会的吴某便又在对方指定的微信商户里下单了一束288元的鲜花。然而,美女并未报之以真情。第二天吴某再次给对方发消息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于是报了警。
被害人与犯罪分子的部分聊天记录
警方迅速锁定了诈骗吴某的“美女”凌某,并调查发现,以该种方法实施诈骗的不仅仅是凌某一人,而是以马某、徐某为首的10人诈骗团伙,被害人的数量则超过了200人。
马某、徐某等10人到案后交代,他们在网络上将自己“包装”成单身母亲,再物色男性网友,主动搭讪加好友,通过聊天进行诈骗。而挑选的被害人年龄段则比较统一,都集中在“事业有成又重面子”的中年男性。
审查起诉阶段,面对各嫌疑人认罪态度不稳定,反复出现变化,且涉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赃金额等方面的供述存在明显矛盾,检察官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使用证据开示的方式,充分运用在案客观性证据,加强对各嫌疑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使全部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支持。
检察官说法
网络是虚拟的,但爱情是真实的。当网络上有陌生人向你表达爱意时,要多留一个心眼,分析他(她)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尤其是当对方要钱要物时,一定要分辨是否被网络诈骗盯上了。网络交友需谨慎,转账送礼要求证,若发现网络诈骗苗头,请及时报警。
花钱买的游戏“靓号”莫名被收回?
玩手机游戏是现在许多学生党、上班族的一大休闲娱乐方式。近期,嵊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系列出售假账号、冒充假代练的网络诈骗案。诈骗分子在几个爆款游戏平台上发布虚假广告,通过虚构自己是“游戏大神”、出售靓号等方式骗取年轻的受害者钱款。
图片来自网络
赵某是一名高中生,喜欢玩某款网红手游。他听说在游戏大厅宣称卖号的玩家中有人可能是骗子,便假意向人买号,并戳穿了骗子的身份。然而,赵某看似正义的做法,实则是“拜师学艺”。“学成”之后,赵某召集了一同玩游戏的的几名好友共同实施诈骗。
赵某等人在二手平台上先短期租游戏靓号,并在游戏平台中发布出售账号的公告,吸引买家购买,再以“换绑手机号码”“验号押金”等名义收取买家钱款。收到钱款后,将其在二手平台短租账号当作一次性买断账号倒卖给对方。但是买家一般玩不了多久,账号就会被莫名收回,去找赵某等人“售后”时,却发现自己早已被删除好友或拉黑,这才意识到被骗。
至案发的短短2个月时间,赵某等人已如此非法获利数万元,而受害人大多为未成年的低龄玩家。
检察官说法
买卖游戏账号、游戏装备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平台进行交易,切勿私下转账。若发现游戏账号价格明显不同于市场价格,也要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青少年朋友,对手机游戏应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玩游戏也要保持理智,不可沉迷。同时提醒家长,多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掌握孩子金钱流向,控制孩子游戏时间,防止游戏影响其健康成长。
“门路广”的“交警”竟是招摇撞骗
95后小伙封某,曾是交警部门辅警,辞职后一直以交警身份示人。今年4月,在一次饭局上,王先生认识了封某。封某自称是交警,还亮出了工作证。期间,封某不时接打电话,对话内容也都是关于交警工作。一番交谈下来,王先生对封某的交警身份深信不疑。
“我的驾驶证被扣了,兄弟能否帮我想想办法?”“小事,分分钟帮你拿回来!”得知王先生的驾驶证被扣,封某拍着胸脯保证可以帮其提前取回,但有一个条件,要请他喝酒吃饭唱KTV。
在封某的巧言鼓动下,王先生先后6次为他买单,并多次支付“好处费”,合计被骗6500余元。
图片来自网络
除王先生之外,不少人因相信封某的“交警”身份,企图“找路子”消除车辆违章记录,“心甘情愿”为他送上钱财。
直到所托事宜迟迟未果,王先生等人这才察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间,封某冒充交警身份,以处理驾驶证事宜、消除车辆违章记录等为由,先后骗取王某等7人钱款共计15200元。
越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封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身份,牟取非法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说法
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若是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面临处罚时,就应当自觉接受,认真反省自身过失,而不是企图通过“旁门左道”逃避。这既是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轻视,也给了骗子可趁之机,到头来偷鸡不成蚀把米。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轻信骗子所谓的“门路”,终将因小失大,悔之晚矣。
成诈骗分子“白手套”转移200万元
初中毕业后,新昌小伙小俞便开始闯荡社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一款名为“蝙蝠”的APP结识了一帮以网络诈骗为生的犯罪分子。对方告诉小俞,他们有钱款需要转移,希望得到他的帮助,并可以支付可观的好处费。
考虑到自己没有工作,生活日益拮据,小俞便召集了自己的多名朋友,先后办理了20张银行卡,待犯罪分子将资金转入小俞等人的银行卡后,小俞便听从对方的安排,指使朋友将卡内资金转账或者取现转移。2021年6月,小俞还亲自携带取出的30万元现金去杭州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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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钱款究竟来自何处?江苏的朱某曾在某社交平台上结识了一名心仪男子小张,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后在小张的哄骗下,朱某先后被骗90余万元。像朱某这样的被害人还有多个省份的数十人,涉案资金均经过小俞转移。短短两个月,小俞帮助转移资金200余万元,获利9万余元。
小俞明知是他人违法所得,仍然帮助转移钱款,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近日,小俞被新昌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他参与该案的朋友们也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说法
犯罪手段与时俱进,遇到来钱快的途径千万要三思,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图一时利益,做了违法犯罪的帮凶。年轻人思维活跃,希望开拓挣钱渠道本无可厚非,但将智慧用在正途方是人间正道,否则终将害人害己。
来源:越城检察 嵊州检察 新昌检察
编辑:吴闻哲 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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