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八项任务!绍兴检察出台方案打造“枫桥经验”检察样板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绍兴检察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绍兴检察”设立【践行“枫桥经验”】专栏,聚焦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者、发扬者和创新者的实践探索,展现绍兴检察奋力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板的积极成效。
4月4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八项任务 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板的工作方案》制定印发,聚焦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目标要求,明确八项重点任务,努力为绍兴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工作目标
聚焦中心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总结提炼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定位和工作重点,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的“枫桥经验”检察话语体系、实践模式,为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更多绍兴检察智慧和力量。
重点任务
1.召开一场工作推进会。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现代化,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号召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事关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站位全局、科学谋划;号召全市检察干警自觉将“枫桥经验”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过程各方面,从社会治理层面找准切入点,以能动履职做深做实法律监督。
2.建设一个检察主题展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在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建设“枫桥经验”检察主题展馆,学习和领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内涵。学习和宣传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标杆人物、典型案事例,打造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的学习培训基地、实践探索基地。
3.培育一个检察官讲师团。按照“检察官教检察官”“321工程”工作方案要求,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在诸暨市院设立的全国检察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在全市精心培育一批“枫桥经验”检察官讲师,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健全完善师资库、课程库、教学案例库,为全国各地前来考察学习“枫桥经验”的检察干警授课,擦亮绍兴检察“枫桥经验”金名片。
4.举办一场高端学术论坛。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示要求,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单位有力指导下,高质量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依法能动履职高端论坛”,邀请高校学术专家、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代表等参加,共同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理论创新发展、检察依法能动履职与诉源治理等主题,巩固提升绍兴市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究层面重要地位。
5.打造一批检察实践品牌。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找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契合点,紧紧围绕数字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虚假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守护公共利益等检察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全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践行“枫桥经验”绍兴检察实践品牌。
6.选树一批“枫桥式先进典型”。继续以“五强、五好”为标准开展“双创”活动,定期选树一批“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发挥已获评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全市检察干警自觉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形成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敢于创新、干实争先的浓厚氛围;培育、评选并发布一批具有良好社会导向、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能够促进社会治理和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的“枫桥式典型案事例”,努力弘扬“枫桥经验”法治正能量。
7.形成一组理论研究成果。回顾近五年绍兴市检察机关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成效和经验,总结检察履职中的不足之处,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共治共建共享格局,撰写重实践、见成效的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围绕检察履职与“枫桥经验”的理论构建、话语体系、实践总结和解释范畴等角度,在全市征集近年来的调研文章,编撰一本绍兴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论文集,进一步推动检察理论及实务研究工作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8.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按照“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大会各项工作安排,加大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上的宣传力度,宣传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表现突出的典型集体、典型个人;宣传践行检察使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好故事;制作宣传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成效的实践成果“画册”,进一步做好做优检察环节“枫桥经验”系列宣传活动。
编辑: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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