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4月23日,绍兴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全省和上级检察院有关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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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肃的政治态度,做好主题教育准备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鲜明政治品格,在“以学铸魂”上作表率展形象。靠前学习、主动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全面把握,全面学思践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可撼动、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凝心聚力、培根塑魂,转化为绍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头动力。
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贯穿的立场观点方法,在“以学增智”上作表率展形象。在伟大红色精神的指引下,找到筑牢信仰信念的力量和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中,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和能力,努力走好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的赶考之路。
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彰显的崇高精神境界,在“以学正风”上作表率展形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功;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聚焦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增强检察履职能力水平,通过检察履职助力法治建设、现代化建设,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激发的强大奋进动力,在“以学促干”上作表率展形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重要任务结合起来,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聚焦“一号工程”深入实施,聚焦“数字检察提升年”建设,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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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文字:董佳丽
图片:鲁晓娇
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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