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检察院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现场学习
9月21日,绍兴市检察院前往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现场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会议并讲话。
★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发源地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在主题教育中显示检察特色、明确实践方向。
会议强调,在主题教育中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理论内涵。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握核心要义,坚持将“为人民司法”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守正创新,积极应对“更高履职要求”的挑战考验,努力创新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绍兴范式。
在主题教育中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意义,把握检察工作方向。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相融合,树立法治思维,扛起以“我管”促“都管”的法治担当,坚持不懈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将法律监督职能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在主题教育中全面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开展“枫桥式检察室”创建活动,深入挖掘绍兴检察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成果,深化“高质效办案”检察实践,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检察数字化改革,以数字检察战略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
绍兴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还在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篇展馆现场参观学习,深入了解绍兴市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历程,见证绍兴检察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编辑:董佳丽 吴闻哲
图片:郦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