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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差不多?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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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本案例反映出部分企业调查对象因统计员对调查制度要求和指标内涵范畴理解不清而造成填报数据失实,自认为“差不多”,但实际“差很多”。虽然不是主观故意弄虚作假,却也因疏忽大意造成了数据失实的客观后果。最终因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受到法律严肃处理。

当前部分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仍较弱,源头性数据问题仍然存在。例如:部分企业或其统计员不想、不愿参加调查业务培训会议;部分企业由财会人员代行统计工作,以财务口径理解统计指标内涵,造成数据填报错误;部分企业统计报表由外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统计指标口径不熟悉,更不了解统计法治工作。

统计工作依然面临诸多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我们国家调查队系统要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坚决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要敢于攻城夺隘、敢于拔刀亮剑,不做推诿扯皮的“太极手”、推卸责任的“甩锅侠”、惧怕风雨的“泥菩萨”,在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之路上,真正担负起改革创新事业的生力军和突击队角色。


好啦

第三期“以案释法”

就到这里啦!


#写在最后#

当前,统计法治工作正步入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攻坚克难期、转型变革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支撑。无论是企业统计人员还是基层调查人员,都应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始终对统计数据秉持一颗“敬畏之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次统计数据填报和审核,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为经济社会运行把准脉,导好航。






我们下期再会

不见不散哦~



我知道你“在看”哦!



栏目策划丨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执法监督处

本期供稿丨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

特别鸣谢丨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生产价格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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