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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雨心荷】法治赋能家庭教育 “家”倍护“未”成长

临潼检察
2024-10-23

法治赋能家庭教育

“家”倍护“未”成长

“法治进家庭”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第一环节,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院部署开展的“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临潼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一二二三”工作体系,主动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以检察履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建立一项机制

针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临潼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梳理总结办案中发现的家庭教育共性问题及薄弱环节,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法院、区教育局等四部门会签临潼区《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工作办法》,建立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依托两个基地


以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为核心,全链条贯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一方面充分发挥临潼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的主阵地作用,向14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修复途径,持续性跟踪回访,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教服务。

另一方面,利用临潼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这一普法平台,对2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将家庭教育模块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大版图,在对“问题少年”校准人生坐标的同时,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修正不当家庭教育方式,树立科学教养理念,真正做到依法带娃。


创建两种模式


“1+1+1”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由一名未检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和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接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或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一对一”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导,制订个性化指导方案,因案施策,提供家庭教育指导7次,对5个涉案家庭提出有效改进意见,提升监护人监管能力。

“1+N”帮教协作指导模式。在检察办案之外,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联合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专家等组成家庭教育“智囊团”,开展涉案家庭帮教协作指导,举办“心相约‘家’倍爱”“守护’家’年华”等家庭教育系列沙龙活动3次,共帮助16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大学。


创新三项举措

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在前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基础上,结合帮教机构出具的家庭教育评估报告,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存在严重监护失职、教育不当或监护缺失的监护人,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或家庭教育指导令,及时修正偏轨教育行为,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式,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构建“检察+民政”协作机制。未检检察官结合办案实例,在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的同时,联合区民政局,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工作优势,在走访入户调查中,收集发现涉未案件线索50余条,对可能存在监护缺失、事实无人抚养、严重不良行为等问题的未成年人家庭,及时开展临界预防和帮扶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犯罪的发生,达到溯源治理的社会效果。

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合理利用家庭教育宣传周、国际家庭日、家长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线上”依托“临潼微检察”微信小程序,录制法治微视频、情景剧,联合区教育局向全区中小学及家长推送,扩大家庭教育指导覆盖面;联合妇联、关工委等多部门,共同开展“线下”法治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等专项活动15次,广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教育与家风、家教、家训等传统文化相结合,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教育氛围。


来源  |  临潼区检察院

图文 | 曹瑞楠

校对 | 李繁   审核 |  闫静    编辑  | 米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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