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媒体看临检】西部法制报:《西安临潼“三同步”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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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媒体看临检
报道媒体:《西部法制报》
《西安临潼“三同步”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石》
《西部法制报》2024年8月10日刊发
全文如下:
本报 通讯员 刘晓洁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合作社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让合作社能有‘重新出发’的机会。”7月26日,西安市临潼区石榴合作社种植销售负责人李小鹏说。临潼软籽石榴一般在9月底成熟,上市期较晚,部分商户前期会从四川、云南、安徽等地购入石榴进行销售,但外地石榴的品相、口感远不如临潼本地石榴,会变相误导消费者对临潼石榴的评价,影响临潼石榴的口碑。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为企业开具信用修复证明,说明该企业是受地理标志保护具有销售资质的正规企业,也是临潼检察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统筹谋划、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做到“三同步”,确保“两行动、两措施”各项部署要求见实见效,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 监督与服务同步跟进
6月27日,一场听证会在涉案企业召开。针对西安市临潼区某橡胶公司与临潼区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纠纷,该院经过调查核实,准确把握行政机关减免罚款的法律适用,监督行政机关“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现象。在涉案企业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引入法律和环境专家进行专业分析论证,消弭对立,让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最终,我们促成行政机关减少行政罚款数额,涉案企业履行植树植绿修复治理义务,实质性化解了这场行政争议。”临潼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谢雯说。
临潼区检察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全省“三个年”活动有机结合,细化38项办法措施,责任制推进、清单式落实;践行“四下基层”制度,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座谈,问计问需31次,检察长带头办理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助力企业依法经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办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3件,涉企监督案件35件,落实16条便民利民措施,通过“绿色通道”受理涉企案件5件,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清理”挂案8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案例展示会,发挥在企业设立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作用,开展企业“点单”、检察机关上门“问诊”普法服务,为企业按需定制“普法课程”。
■ 治理与保障同步发力
临潼是文物大区,文化遗产丰富,文物古迹荟萃。临潼区检察院在开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中,紧扣区域特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服务辖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联合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在兵马俑景区成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示范基地,联合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公司共建华清宫历史文化名园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基地;一体发挥沟通联络、信息共享、办案联动、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作用,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聚焦文旅文创、非遗保护等问题能动履职,针对华清宫长恨歌门票高价倒卖、某地假冒“兵马俑”展馆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线索,主动上门问需,依法护航文旅企业发展。
临潼石榴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被列为果中珍品。临潼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商户存在以外地石榴假冒临潼石榴销售的情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临潼石榴市场环境。临潼区检察院立即行动,开展“临潼石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检察监督,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假冒临潼石榴销售行为,强化临潼石榴市场保护和监督管理,保护辖区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
■ 法结与心结同步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临潼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八个新突破”工作要求,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问题化解攻坚行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2件301人,答复率始终保持100%;健全“五诊工作法”,完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连续多年无信访积案,创新开展诉源治理,扎实推进检察“双进”工作,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平台、网格化指挥平台、12345市民热线平台数据融合,全体检察人员“入网进格”,实现涉法涉诉监督举报、案件受理和网格化服务有机衔接;摸排案件线索179件,办理监督案件21件,化解矛盾纠纷64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检察之力助力基层治理。
来源 | 西部法制报
编辑 | 李繁 校对 | 闫静 审核 |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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