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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湖北吉林全力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照时间表路线图 加快形成试点实施方案

2017-11-07 张弛 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连日来,各地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全力以赴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重庆市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对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形成试点实施方案。重庆市纪委召开全市区县纪委书记工作会,为各区县拉出了一份重点任务清单,具体涉及三大类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线索处置、“留置”取代“两规”等,每一类内容按照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化梳理,如内设执纪执法机构怎么设,相关职能怎么定等。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表示:“监察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合并划转。必须要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把重点难点找准,把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做在前头,真正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高质量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11月1日,湖北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通过《湖北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湖北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书记蒋超良任组长,常务副省长、省委组织部长、省纪委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长任副组长。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纪委机关,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兼任主任。湖北省决定县级监察委员会于今年12月底前成立,人员转隶到位;市州一级明年1月上旬到位。目前湖北省正在抓紧制定人员转隶方案、监委成立方案、监委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等3个配套子方案。


近日,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陶治国两次组织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机制,强化调度,成立改革试点工作筹备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机制、后勤保障、宣传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建立监察体制改革筹备会制度,每三天调度一次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工作,督促任务落实。中央试点方案下发以来,吉林加快工作节奏,加大与中央纪委对口部门、先行试点省市纪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力度。目前该省已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组织、思想、物质、制度机制和人员“五项准备”,初步形成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张弛 参与采写:杨丽 何清平 赵宁 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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