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看进展⑤:增强履职本领 强化自我监督
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切实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深化改革中始终做到忠诚履职尽责,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委监委的监督范围扩大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对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017年10月29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就明确指出,要“更好担负起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基层党支部和巡视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海南省纪委监委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建立班子成员参加指导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将“思想到位、行动对标、抓实支部、规范管理”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安徽省纪委监委注重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
——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102名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转隶干部充实到机关26个部门。而在此之前,一场覆盖包括转隶干部在内的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班已经开班。
“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职务犯罪公诉工作的若干问题”“当前刑事审判的几个重要问题”……培训的课程安排,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突出纪法双施双守的能力建设要求。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等方式,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既着力提高运用党的政策和策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压实责任的本领,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福建省纪委监委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初,就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并组织集中旁听庭审等活动。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举办培训班467期,培训干部40510人次,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锤炼过硬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不久,中央纪委就印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支出,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大力压减各类文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等等。
纪检监察的大量工作,本质上是调查研究。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常委会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以身作则,采取多种方式,分别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实地调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真实情况摸上来、把实践经验总结好。同时着力解决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确保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实处。湖北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取消对市州纪委工作绩效年终考评和优胜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减轻基层迎检负担,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干工作、抓落实。
——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
2019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式实施。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规则》第一章第一条就强调,立规矩目的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二章专章规定领导体制,规定“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也自觉接受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起草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等30余项法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住、规范纪检监察权力。国家监委聘请5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以开放的姿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13位特约监察员首次应邀列席。
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江苏省纪委监委在出台《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建立集体决策分工制约、执纪执法协调制衡、内设机构规范运行、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廉政风险全程防控等五项机制,形成强化自我监督的“一套规程、五项机制”。
——严防“灯下黑”,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眼里不容沙子的态度,加强对“自己人”的监督。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
国家监委成立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已立案审查调查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杨锡怀等人,持续释放自我监督一刻不松、半步不退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高压态势,2018年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2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9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余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编写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警示材料,以身边人身边事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全会工作报告对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出具体部署。面对新形势新考验,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勇于同各种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使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请示汇报等各项制度,强化巡视巡察组、审查调查组等临时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
——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精准问责能力,提升把握政策策略、执纪执法能力等专业素养。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
——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监督
严格执行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管,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扎牢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范被“围猎”。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纪律规矩要求,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本报记者 毛翔)
往
期
回
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