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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将分配公租房3503套,快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2017-05-24 微评柳州


日前,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其官网“柳州住建网”公布了《2017年柳州市第一批次公租房实物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分配3503套公租房。哪些人可以获得分配,怎样分配?一起来看看。



哪些人可获得分配?


据《方案》显示,分配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轮候排序先后确定配租资格;家庭人口结构与房屋套型匹配;兼顾公平和效率等原则进行分配。及时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



分配对象:(1)2014年(含)以前历年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包括正在领取补贴家庭和已停发补贴但保留分房资格家庭),并向城区住建局提交要求实物分房报告,且通过城区住建局审核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的家庭。


(2)2015年公租房申请家庭有两次配租资格的、一次配租资格的。


(3)本次分配对象因家庭成员变化可根据配租标准原则自愿、主动向城区住建局提出变更申请。


有哪些房源可分配?


本次分配房源中除“龙腾苑” 和“美景华庭”为本年新增房源,其余为历年房源。共计3503套,分配给柳南区1073套,柳北区1029套,城中区434套,鱼峰区847套,柳东94套,阳和26套。


具体房源信息如下表:



《方案》显示,本次分配房源中一房一厅户型房源充足,在优先满足符合一房一厅条件轮候家庭后,可根据自愿原则,由符合两房一厅和单间条件轮候家庭自主选择一房一厅户型。


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和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如下表:



何时分配?


本次公租房实物分配工作采用预分配模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22日—5月28日,前期准备阶段。


柳州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将公租房房源统筹安排给各城区住建局,各城区住建局要根据已制定具体的实施分配方案充分做好分配前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分配实施阶段,5月29日—6月19日。


各城区住建局依据各自具体公租房分配方案组织选房,选房时间由各城区住建局自定,选房结果(含选房放弃户)于6月19日前报送柳州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电话:2809430,邮箱:1455626990@qq.com)。


第三阶段:办理相关手续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采取分批次集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已选定公租房的家庭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持身份证、户口本、提供申请人及共住人近期两寸标准相片(每人一张)、低保家庭提供《柳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低收家庭提供《柳州市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及其复印件到柳北、柳南房管所签订《柳州市公租住房租赁合同》、《公租住房物业合同》等。领取公租住房钥匙、缴交相关费用等,由柳北、柳南房管所另行通知时间。


这些情形被视为放弃资格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终确认其选房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房结果。对选房结果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予以现场公布,房屋一经选定后不作调整。



申请人选定公租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1.未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


2.已参加选房但未选房的;


3.已选定公租房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柳南、柳北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的。


何为公租房呢?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新大学毕业生,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市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可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


据悉,“十二五”期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91489套,其中公租房建成13132套,棚户区改造13942套。2015年,共分配公租房8000余套,2016年分配入住公租房11000套。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朱柳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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