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之秋,人间的天堂!
文|西坡
我一直想要介绍一些好文章给大家,大体有个思路,一百年一百篇。从过去百年里,找出一百篇经岁月剥蚀仍立得住的文章。
为什么是文章,而不是书不是人?因为文章是意义和美感的最小单位。一部史诗、一部长篇小说,本身就是一篇大文章。一首诗也是一篇文章,因它是自足的。这不是我对“文章”一词的新发明,而是“文章千古事”里的文章,“文章者,经国之大业”里的文章,“文章者,公器也”里的文章。从古文到白话,天地、器物、人心全变了,在无人掌舵的历史巨浪中,有多少应变而没有变的,或者应不变而变了的,从来说不清楚。我总觉得,文章是个好的容器,也是个好的标尺,可以帮我们测出从彼心到此心的距离,也能帮我们“把住一些把不住的事体”。
我的目标是,有这一百篇文章打底,若能读得进去,并顺着它们探索,就不必对所谓古今之变那么茫然而无所措手足。心同理同,话是没错,但光念咒没用,总要一些柔韧、绵长且不易朽坏的东西来攀缘。我相信文章是这样的东西。
世界乌泱泱,我们读文章。今天是一百篇里的第四篇,郁达夫《故都的秋》,作于1934年。
首先得承认,这是一篇私货。但《故都的秋》真是一篇好文章,郁达夫真是一个被低估的好作家。只是这次读发现,文章结尾似乎有点不祥:“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北国的秋天自然是留不住的,11年后,在南方的南方——苏门答腊岛的丛林,郁达夫却把自己的寿命折去了。
之所以说是私货,是因为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朋友圈里看到一个老同学发的香山红叶,我便生起了强烈的思秋之情。江南也是有四季的,但就像郁达夫在文章里说的,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和北国的秋比起来,正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第二天我又去求其他仍在北京的同学分享秋景,饮之不足,又在网上刷了半天照片视频。有同学说,你这是画饼充饥,何不来一趟北京。现在的交通自然是比当初方便了,郁达夫去北平是这样走的:“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从杭州到青岛应该是坐船。但我要品尝的秋意,真到了北京也不一定是能得到的。
民国的著名作家,几乎个个都写过故都的秋,冰心、老舍、林语堂、沈从文等等。略微比较,老舍笔下最富感情,他说:“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晓得,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住的梦》)“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也许比天堂更繁荣一点呢!”(《四世同堂》)
不过民国文人赏玩的北国之秋,我们今天已经得不到了。如《故都的秋》这个题目所示,民国的北平是故都,是一个被弃置的边缘化的现代事物入侵缓慢的安静的古都。当时人称“南京是政治中心,上海是商业中心,北平是文化中心。”那是北京几百年帝都史上仅有的一段留白,去如春梦了无痕,只有文章了。
民国文人在写北平的总是很动情,因为他们落笔时心里大都有一个不出场的上海。上海是动的,北平是静的。上海是物质的,北平是精神的。上海是矛盾的,北平是和谐的。穆时英《上海的狐步舞》第一行:“上海。造在地狱上面的天堂!”文人笔下这两个作为精神坐标极点的城市,自然都有被夸大被抽象的一面。
几十年后,居住在北京的莫言说:“据说北京的秋天最像秋天,但秋天的北京对于我却只是一大堆凌乱的印象。”他又说:“据说秋季的北京的天是最蓝的,蓝得好似澄澈的海,如果天上有几朵白云,白云就像海上的白帆。如果再有一群白鸽在天上盘旋,鸽哨声声,欢快中蕴涵着几丝悲凉,天也就更像传说中的北京秋天的天了。”明明住在北京,却要用两个“据说”来说北京的秋,北京秋天已经成了一个传说。
莫言直言,自己在北京生活这些年里,几乎没有感受到“上个世纪里那些文人笔下的北京的秋天里美好的天”。因为北京已经长高了,变快了,更要紧的是它重新赢回曾经失去的中心了。“故都的秋”是生成于特定的历史、技术与生活条件下的:“那样的秋天是依附着低矮的房舍和开阔的眼界而存在的,那样的秋天是与蚂蚁般的车辆和高入云霄的摩天大厦为敌的;那样的天亲近寂寞和悠闲,那样的天被畸形的繁华和病态的喧嚣扼杀了。”
我特意要读郁达夫的《故都的秋》,还有一个私信。他是一个江南人,在北京居住过。我是一个在北京住过10年的人,现在江南。他在写江南或写北京的时候,总会带着另外一个地方,作为对照组。这给了我很多的抚慰。比如他写《江南的冬景》,说“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固然让我心有戚戚,而且他文章的开篇是这样的:“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道围炉煮茗,或吃煊羊肉,剥花生米,饮白干的滋味。”
进入一个地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另一个地方。进入一个时代,可以更好地理解另一个时代。
郁达夫说,人在南方很容易忽略秋天的况味,“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不独秋天。总的来说,我对江南是满足且感激的,但生活下来,确实有一个遗憾,天太低,浓稠湿润的空气总是把人包裹得严严实实,很难给人独面苍穹与荒野的锻炼。
也不独南方。我们今天与自然的风物是越隔越远了。郁达夫怀念的北国之秋是这些:“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如果不到郊区,在北平城里是这样赏秋的:“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叶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如果非要给很高很高的天和天上的鸽子上点价值,可以读抗战之后沈从文自昆明回到北平之后写的一段文字:“北平入秋的阳光,事实上也就可以教育人。从明朗阳光和澄蓝天空中,使我温习起住过近十年的昆明景象。这时节的云南,雨季大致已经过去,阳光同样如此温暖美好,然而继续下去,却是一切有生机的草木枯死。我奇怪北平八年的沦陷,加上种种新的忌讳,居然还有成群白鸽,敢在用蓝天作背景寒冷空气中自由飞翔。”
人间的大地和四季,有情便会不死。所以故都的秋,真的被扼杀了吗?朋友给我发来一张地坛的照片,地上堆积着黄叶,黄叶上堆积着比叶子还多的人。只要这些人里有一个是为了秋而不是为了热闹而来,北国之秋就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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