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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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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 “制造业立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强做优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赋能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现发布《2024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重点
  遵循“项目跟着政策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强化项目谋划和储备,提升预算执行率和支出绩效,实现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指南设立软件与信息服务、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补助、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共三个专题。
  二、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补助、奖励等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和息化及相关企业,或广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不支持联合申报。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扶持2项竞争性项目,普惠性项目不受限制。
  (三)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竞争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或奖励性的项目除外)。
  (五)“信用广东”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如有工信领域应验未验历史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及后续有关项目验收等程序,并按要求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根据我市关于政策兑现和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申报指南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本次申报自2024年1月9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4年3月15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1月9日-3月4日)
  (1)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1月9日9:00开放申报,3月4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3月4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3月15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各方向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3月4日-3月15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3月15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修改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分专题汇总,于3月15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分专题)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附件:

  1.各方向主管处室和联系方式

  2.2024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一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8日

【摘要】

专题一  软件与信息服务

支持方式:

本方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方式。

对实质新开展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奖励。

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承担单位,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承担单位,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同时获得跨行业跨领域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承担单位,按同一承担单位合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支持。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含)、10亿元(含)、20亿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含)以上且2022年、2023年营收连续2年增速均达到10%(含)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专题二  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补助

支持方式:

本方向为竞争性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芯片产品流片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 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专题三  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

支持方式:

申报单位须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不含新三板)的专精特新企业,在2022年4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按照工作进程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省、市工信系统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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