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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检察联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烟草市场秩序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为健全联合保护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会签《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的通告》,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无烟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8月下旬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等5家单位在辖区内开展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口50米内违规售卖烟草专项行动。在开学季前后,五家单位加大部署力度,分组联合检查,对辖区重点区域、上下学关键时间点进行明察暗访、蹲点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单位主体负责人明确要求校门口烟草专卖店、小卖部、商超等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同时针对店内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标识的情况,检查组现场对商店负责人进行了控烟条款普法、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继续加大对校园周边烟草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将专项行动落实在“法治进校园”和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中,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文字|刘   慧   高   静

审核|韩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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