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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府谷检察:群众的满意就是对检察机关最大的奖励


近日,府谷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案件当事人双方马某和赵某向该院送来一面写着“检察精英敢担当 忠心为民好公仆”的锦旗。马某感慨,自己已深刻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违法性,以后做人一定谦虚、谨言慎行,与人积极沟通,避免产生误会,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重新做人的机会,犯罪嫌疑人的枷锁太重了,我一定痛改前非。受害人赵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秉公执法,两人本身没啥矛盾,现在也握手言和了,这次能够达成既解决纠纷,又修好关系的圆满结果,真的非常感谢检察官释法说理,悉心办案。

今年8月份,府谷县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和受害人赵某是工友,双方同住一间宿舍,因琐事发生争吵,马某持刀具吓唬赵某。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马某,同时询问了被害人赵某,核实了全案证据,查明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案件办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官释法说理下自行达成和解。府谷县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节依法对马某不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府谷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错误思想,致力于在办案过程中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鲜红的锦旗是对府谷检察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府谷县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并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字|刘  慧   徐海雄

审核|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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