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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府谷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录(四)——法护未来,守望成长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希望,国家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团结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需要。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主体之一,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落实司法保护主体责任,责无旁贷。


案例一: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案

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溺水报告》显示,我国每年约有59万人死于溺水,其中未成年人占据95%以上。2021年7月4日,有居民通过望远镜通过富丽家园小区窗户看到黄河岸边有几名孩子在戏水,随即将此情况发布在微信朋友圈,有人在朋友圈看到后报警,民警将该四个小孩带上岸,避免了危险发生。随着暑假的到来,不少孩子会趁假期去河边、水库、水塘等地戏水、游泳、玩闹。但水边玩耍隐患众多,容易引发溺水风险,因此暑期也成了孩子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我县虽然地处黄土高原,河流湖泊和水坝水库水塘相对较少,但仍有黄河及其支流流经我县部分乡镇,另有天桥水电站、院家峁大坝等水库水坝水塘分布,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根据法律规定,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组织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自媒体公众号、家长微信群、下发通知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在重点水域和危险地带设置警示标志、标识,配备必要救生设备,加大重点时段和水域的巡查力度,严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一是从7月10日至10月7日开展黄河和小河川河道巡查工作;二是在城区黄河、小河川河边道路醒目位置设置了“禁止下水游泳或嬉水”等警示标志、标识;三是通过发放通知、开展主题教育、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四是在防汛期间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防汛值班,境内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库均已安装监控设备,同时形成无死角巡查制度。





案例二: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案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不仅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更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2021年9月份,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任教、超纲超进度培训、收费不规范等情形。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行为和教师私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补课业务以及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任教的行为。   

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审查,关停26个培训机构,其中学科类11个、文化艺术类15个;现有合规机构85个,已全部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其中23个学科类机构,按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要求,现申请注销机构10个,转型为非学科类机构9个,“营改非”4个。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教育培训应当遵循教育规律,着眼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案例三: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案

2021年8月16日,机动车驾驶人高某驾驶未经登记的御捷马牌四轮纯电动汽车在府谷县新区第九幼儿园门前路段由东向西倒车时,将由东向西行走的行人贾某带领的二名幼儿撞倒并将其中一名幼儿碾压,致两被害人受伤。经榆林市髙科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刘某伤情属重伤二级。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职责。经对县城内各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状况调查,发现我县新区第九幼儿园附近路段未设置减速带、未划设人行横道,新区职业中专学校南门路段未设置减速带,正门路段未设置减速带、未划设人行横道,新区第四中学门前路段未设置减速带与减速慢行标志,新区第三中学附近路段未设置减速带与减速慢行标志,新区府谷中学正门路段未设置减速带。为了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交通事故发生,保障未成年人上下学和其他合法权益,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在学校附近路段设置必要的减速带、划设人行横道、设立减速慢行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

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认真整改落实,安排交警大队专门警力,排查新老城区各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同时在临街、临公路校区设立护学岗,确保师生安全出行的同时保证上下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秩序畅通。第一中学门口已施划人行横道线,并且安装了行人信号灯系统和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因进入冬季,室外不具备施工条件,天气回暖后,将积极协调在职业中专学校、第四中学门前设置减速杠,划设人行横道线,设立减速慢行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在府中门前施划震动减速带。并称今后,将加强学校周边警力部署,严格落实“护学岗”勤务,同时与学校联动,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通过交警进学校,交通安全进课堂,做好师生群体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及家长群体安全文明意识。

通过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排查整治,杜绝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上学、放学秩序,从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使我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文字|郝   婷

审核|王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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