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题】“同暖益家”——筑起困难妇女儿童温暖之家
4月26日,伴随以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为主要工作任务的“同暖益家工作室”启动为标志,府谷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及司法救助工作翻开新的篇章……
“同暖益家”是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府谷县妇女联合会共同发起,为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打造的工作载体和品牌。为合力推进此项工作,检察、妇联两部门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共同创建“同暖益家”工作品牌,并建立有效运行机制。
为什么要构建这么一个品牌与运行机制来推进对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的工作呢?
先来看一组数据:2019年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28人,发放救助金额67.5万元,其中共涉未成年人12人,涉困难妇女5人,占总救助人数比近61%,放救助金35.25万元,占总救助金额比52.2%。数据告诉我们,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工作,该院一直努力在做,而且一直是重点,推进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的重点不是加强救助关注,而是提升救助质效!
需要一个有凝聚力的工作载体,有活力的运行机制来突破他们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的瓶颈,在与妇联工作对接与交流碰撞中,“同暖益家”跃然而出……
检察温情一家暖,各方衔接助“同暖”
一场主题为“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联席会议于4月26日在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包括教体、民政、人社、卫健、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医保、妇联、团委、残联等十一个部门参与。
联席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在介绍完近三年来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后,向与会单位的代表道出了这场联席会的目的之一:讨论建立府谷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他通过对该院办理的一件父亲离世母亲遇害,检察官跨省联合救助一对孤儿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案例的生动讲述,让与会人员深感触动,自觉结合自身部门职能,找到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连接点,对检察温情一家暖,各方衔接助“同暖”的司法救助理念深表认同。在随后进行的十一部门《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稿的讨论中,乡村振兴局就司法救助工作中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衔接机制提出了建议;民政部门对意见讨论稿中相关证明查询、出具,临时救助的提请提出了细化建议,妇联、教体等部门就对未成年人救助者心理疏导的有效措施、长效机制给出了有益的意见……一份符合府谷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现实的成熟方案在热烈讨论中逐步形成。
司法救助筑小益,多元共助成大“益”
改变过去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各自为阵的“独角戏”为多方合力的“大合唱”,形成司法救助信息共享、多元共治、合力共建大融合的模式,救助衔接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各职能部门与检察机关如何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去落实衔接?在讨论“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这一议题时,妇联相关负责人对检察、妇联共同创建“同暖益家”品牌内涵及其工作运行机制的阐述,为与会的部门提供了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大框架下,与检察机关配合,把衔接机制效果落实的范例。
结合品牌的阐述,该院办案检察官就2021年度两件涉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中除采取一次性资金救助方式外,检察机关与妇联在对被救助人在心理辅导、转学就读、技能培训、跟踪回访方面的配合协作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的讲解,结合自身办案体验,讲明了司法救助筑小益,多元共助成大“益”的道理:对司法救助的对象,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可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或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人社部门可提供就业援助、执业技能培训;卫健部门可给予疾病应急救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落实待遇保障和帮扶援助政策……每个部门通过司法救助衔接机制,能积极履职,对困难当事人及时提供多元救助,就能成就大“益”,真正温暖被救助困难群众的心,仅司法救助单一模式,只是救急救困,是小“益”。
建好平台齐聚力,携手共建温暖“家”
为构筑司法救助立体化格局,建立司法救助长效化机制,这场联席会议会商达成了十一部门《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稿;为实现精细化救助,“检察+”多元服务发挥长效作用,检察机关和妇联携手打造“同暖益家”工作品牌,成立巾帼红+检察蓝的“同暖益家工作室”,为切实把困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与司法救助工作做细做实,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持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建好平台齐聚力,携手共建温暖“家”,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温暖,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会议主持人,副检察长李三宝如是说。
文字|高 敏
摄影|高 杨
审核|苏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