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听一听,他们怎么说!
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后,历史的指针再向后回拨,人们可以清晰看见一条检察公益诉讼孕育成长的轨迹: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就此专门作了说明,深刻阐明了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初衷和目的。9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回顾这五年,听听他们怎么说:
检察公益诉讼公心、公正、公平为行政执法保驾护航!检察公益诉讼捍卫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担当作为,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了实处。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们收到了来自府谷检察的检察建议书,我们把每个检察建议都当成改进行政作风,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契机,坚定不移地在整改中进步,在进步中整改,与检察院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态势。
曾经,人们以为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只要通过技术手段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然而后来人们越发意识到,生态环境问题既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也是一个人文社会和法律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作为公益守护者,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在保护生态环境中体现了制度优势,体现出了以公益诉讼之盾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的检察智慧和决心。作为一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我一定发挥专业优势,履行好检察官助理职责,为府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两年,随着检察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部门的互动也渐趋频繁,开展了涵盖农资、农业投入品、农村宅基地等多个领域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从初期对检察建议的不理解到主动探索寻求法治赋能,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部门在一系列民生领域实现了同频共振,为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检察动能。
土地问题是红线问题,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密切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过去五年的时间里,我们收到了很多来自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监督整改了很多土地方面的问题。作为一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我认为公益诉讼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治理下的一次伟大的司法实践,掷地有声,成效显著。
检察公益诉讼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人为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了刻不容缓的工作。然而从当前的现实角度出发,只靠行业主管部门的努力已然不够,不足以对所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置,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多一层屏障,而检察公益诉讼无疑就是最重要的那一层。在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下,从个人到企业再到行政机关,环保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作为一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希望检察院将此项工作抓严落实,当好生态环境的守护人。
在过去的五年里,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对县住建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在一些领域建立了协作机制,开展过专项检查。尤其是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办案优势,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将包含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局在内的7家相关行政机关聚集到一起,共商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整治力度和效果非常显著。我为检察机关点赞,为检察公益诉讼喝彩。
来源|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审核|王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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