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优检察人员考核工作
近年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确定了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为目标,按照“全员、全面、全时”的要求,以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每名检察人员工作绩效为抓手,扎实推进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持续激发检察官在办案中求极致的源动力,有效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提质增效,推动讲政治和促业务的深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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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半年汇报评价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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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检察人员考核汇报会议
采用“一体捆绑” 考核评价办法,促进科学管理。改变考核工作由政治部包抓包揽的模式,把考核的担子实时压到各内设机构,部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按照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将个人履职尽责、业绩完成情况与本部室工作完成情况捆绑一体考核。增强集体荣誉感,提升部门管理质效,在推进个人业绩考核的同时,同步推进部门、条线和全院考核,实现个人、部门和全院工作目标有机统一、工作力量有序联动、整体工作有效开展。
采用“全员、全面、全时” 考核评价办法,做优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做到检察人员全纳入、检察工作全覆盖,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实现每月个人自评、部门评议;每季度党组(扩大)会议会商;每半年汇报评估;年终汇总的考核方式,建立“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会商、半年一评估、年度总考核”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每月各部门按照简便易行原则和部门和业务条线的实际,设置以基础得分、民主评价、进位得分、表彰奖励、典型案例、调研成果、通报批评、诉讼文书归档等为主要内容的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激励措施及加减分考核标准。每季度在党组会议上通报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质效,展示个人核心数据、贡献度得分及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检察人民考核按时推进。
采用“纵横结合”考核评价办法,解决考核难题。针对小院客观实际,采取“纵横结合”考核方法, “横向”依托检察机关2.0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每名检察官进行考核;“纵向”即检察官按照所在业务条线在全市的排名和部门负责人评价计分,解决“一人多岗”“部门内无人比、跨部门又没法比”的问题。比如,院内只有1名员额检察官的业务条线,按每季度市院对县院的评价排名确定考核等次,位居全市前3名的,直接确定为“好”等次。有多名员额检察官的业务条线进行部门内排名,“好”的名额根据本业务条线在全市的季度排名确定,位居全市前3名的,部门负责人直接确定为“好”等次。既实现了对检察官的全面考核,又把单位绩效和个人绩效有效结合,让检察官自觉主动提升个人短板弱项、力争全市先进位次。
文字|政治部
审核|杨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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