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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此次巡回检察选取东路、孤山镇、新民镇、田家寨和黄甫等7个司法所作为巡回检察单位。巡回检察中,检察干警详细查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档案、核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名单、查看定位手机平台、翻阅集中教育学习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请销假、解除矫正等情况,并重点检查了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脱管、漏管等情形。此外,还通过个别座谈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各司法所监管教育帮扶、司法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向相关司法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督促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巡回检察结束后,及时与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座谈会。会议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新形式,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强化密切配合,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加强沟通,携手推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实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字|田巧萍
审核|苏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