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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态充“植” 为青山添“绿”——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春风十里花开日,草长莺飞植树时。4月10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府谷县碛塄农业园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生态充“植”,为青山再添新绿。
活动中,院领导和干警们在划定好的栽植区域里,按照林业人员所教授的植树要领,一起搬运树苗、挥锹挖坑、植苗扶正、填方培土、浇水施肥,30余株小树苗迎风挺立、错落有致,把初春的大地妆点得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也把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深植在了每个人的心中。
这次义务植树行动是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系列行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司法理念,创新“一河四川三个生态圈”系统治理思路,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司法碳汇+生态修复”办案模式,通过碳汇补植、缴纳生态修复款等形式,实现惩处犯罪与保护环境的双赢。办理的“府谷县孤山川河道非法倾倒、非法违建破坏生态环境案”被最高检评为“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府谷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安全黄河、生态黄河、发展黄河和文化黄河”四大目标,紧盯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文化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以“143”生态检察监督模式为抓手,在府谷县域“一河四川”重点区域分区推进“去黑”“治黄”“覆绿”三大生态保护,不断为实现黄河安宁、生态文明、群众安居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文字|刘利军 杨 静审核|杨军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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