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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未检】“未”你护航 守护成长——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效预防未成人犯罪,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一行走进府谷中学等7所学校,开展“拒绝校园暴力,成长在阳光下”送法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























检察官刘慧走进府谷中学拉开了法治宣讲课的序幕,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危害” “如何应对和防范校园欺凌”三个部分,以播放动画、案例讲解等方式,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直观、深刻的认识。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也让学生们意识到法律既是自我保护的武器也是自我约束的准绳。


“同学们,给别人取绰号,属于校园欺凌吗?”“属于!”“不属于!”在一连串的设问中,第一党支部书记邬晓娜向同学们发问,只见孩子们踊跃举手,争先给出自己的答案。该法治副校长又走进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大沙沟学校,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正确认识到校园暴力行为的恶劣性,避免因小事变大事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未来蒙上阴影。同学们纷纷表示,法治课的内容丰富有趣、深受启发,课堂问答环节互动性强,进一步深化了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你们知道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呢?”,宣讲中第二党支部书记田巧萍走进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以专业的知识、生动真实的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结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遇到各类侵害时该如何应对,倡议同学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尊法,加深了同学们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和对法律的敬畏。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力量的坚定守护。下一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青少年传递司法正能量、厚植法治信仰,让法治的种子在未成年人的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为“青春之路”保驾护航。



文字|杨  静审核|韩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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