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王彦云同志获评首届“三秦最美检察人”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总工会联合开展了“三秦最美检察人”选树活动,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彦云被评为首届“三秦最美检察人”。
[三秦最美检察人]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彦云同志从检27年,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至今无一起瑕疵案件。参与办理的5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2021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才库,先后获评全省检察系统先进英模典型代表、全市先进妇女工作者、全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记个人嘉奖1次。
王彦云同志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她坚持把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融入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在办理一起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时,她抽丝剥茧,层层推进,揭开了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偷逃税款的真相,“一石四鸟”查办了民事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犯罪和渎职犯罪4起“案中案”,获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王彦云同志是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她在全省率先启动“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促成县委县政府累计投入1.41亿元用于黄河生态环境修复,恢复黄河原状80余公里。她主导提出的“秦源德水 检润府州”创新改革项目,以分区域、全覆盖的生态检察监督模式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提供了府谷样板。办理的2件黄河沿线破坏生态环境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
王彦云同志是法治建设的“传唱者”。她带领法治宣讲团队,每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余次,让法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受益群众累计达数十万人。她时时刻刻践行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得到了每一位来访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以求极致的态度,勇担检察为民使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王彦云同志27年不变的检察信念。
文字|白彩琴
审核|王 娇
编辑|王 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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