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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知产庭微信化解两起公告送达案件

青岛中院 2021-04-25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近日,知产庭通过微信、电话等远程方式,成功办结两起公告送达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两起案件都有一名被告是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件化解难度大。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享有“大嘴猴”美术作品的独占使用权,被告某生产商、被告某销售商未经原告许可,制作、销售复制原告大嘴猴作品的黄金吊坠,给原告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


      该案的公告开庭日期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法官在春节后迅速联系,由法官助理先行跟进案件调解工作,多方沟通辗转联系生产商。


      最后,办案法官、法官助理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协调,通过释法析理、明辨是非利弊,在公告开庭日期之前,该案各方当事人和解,原告自愿撤诉。另一起案件,原告与被告销售商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同时自愿撤回对被告生产商的起诉。






以法治为纲,聚保障之力。远程办案,让司法更高效,让群众更暖心。为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青岛中院知产庭将充分运用互联网庭审、微信调解等多种线上办案方式推进审判工作,努力让公平正义不缺席、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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