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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庭审“不打烊”,线下服务“不掉线”:青岛中院民二庭战“疫”期间灵活调整庭审方式妥善高效化解纠纷

青岛中院 2021-04-25

      2020年2月以来,为切实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审判工作有序开展,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互联网法庭、微信开展送达、调解、庭审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诉讼,实现防疫、审判“两不误”。





简案快办,

借助微信平台快速审理案件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起公司决议效力纠纷案件当事人无法离开其居住的小区,不能到庭参加庭审。案件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集中,经核实双方在二审期间均没有新证据提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建立了包括当事人及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庭审工作微信群,采取微信方式庭审。庭审开始前,法官助理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及委托代理手续通过庭审微信群逐一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合法。2月13日9时30分,合议庭准时通过微信群聊方式开庭审理,以微信文字记录与视频连线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的法庭调查。

      此次微信庭审仅用时40分钟,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内容全程留痕,双方当事人对此次庭审的便捷高效予以称赞。




因案制宜,

依托“云平台”开启庭审“云模式”


      “请双方当事人调试好网络设备、保持信号畅通、庭审期间请勿随意走动,现在开庭审理……”2月12日上午,青岛中院民二庭在第十一审判庭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一起股东资格纠纷案,法庭上,主审法官、书记员全程佩戴口罩,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在家中通过互联网法庭系统参加无接触的网络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在主审法官的指挥下依次在庭审系统中上传答辩状、证据材料,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辩论,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庭审笔录进行校对,电子签名确认。



      庭后,当事人对网络开庭方式给予高度赞扬,认为这不仅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健康安全,还能加快解决纠纷,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是一举多得的好举措。

      在疫情防控期间,青岛中院民二庭各审判团队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庭前未能达成调解意见,并且双方有新证据提交的案件,为方便当事人更加清晰准确地展示证据,完善庭审流程,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上述案件依托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青岛中院民二庭各审判团队以高度的责任和担当将司法为民理念和审判工作信息化相结合,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兼顾疫情防控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做到防护到位,庭审到位,服务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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