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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前委派 “真情”在线调解——青岛中院诉前委派化解一起2200万元买卖合同纠纷

青岛中院 2022-01-13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远程音视频调解、异步调解、异域调解,增强在线解决纠纷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专业化、高效率、低成本地实现“一网解纷”,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外、止于诉前。9月28日,青岛中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委派在线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申请撤诉,实现定分止争。

案情回顾

原告某商砼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交付货物后,被告拖欠2200万元工程款迟迟未付,9月5日原告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线调解

在青岛中院立案一庭立案法官指导下,该案由特邀调解组织“青岛市真情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接受委派后,立即结合原告的诉状及各项证据进行研判,并制定了初步的调解方案。由于被告在外地,调解员在诉讼服务中心音视频调解室通过视频连线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经过交换证据、固定答辩和质证意见,达成了初步调解意见。

撤诉止争

为促成调解,调解员又多次进行电话、视频连线,但双方在付款时间上仍存在很大分歧。经过坚持不懈的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9月28日向青岛中院提交撤诉申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未正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未出具司法文书、未收取诉讼费的情况下圆满化解。

青岛中院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参与诉源治理的总枢纽,持续全面开展在线诉前调解工作,借助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优质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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