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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山东法院走出破产审理新路径

青岛中院 2022-01-13

编者按

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不断推出改革举措,提升治理效能,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提升。

近期,“齐鲁司改之声”栏目将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司法改革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省法院改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破局”!山东法院走出破产审理新路径

内活机制、外添动力,破产审判走出新路径。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实施破产审判“破局”战略,特别是2020年“破风”行动开展以来,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市场救治和出清功能,有效化解一大批破产长期未结积案,呈现出破产审判工作驶入快车道,破产成本降下去的良好局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 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740 件,同比增长14.0%;审结各类破产案件623 件,同比增长16.4%,其中破产案件195 件(破产清算137 件,破产重整58 件),同比增长10.8%。推行繁简分流机制 重塑破产案件审理模式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探索繁简分流审理模式,促进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紧密衔接。山东高院印发《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全省法院进一步简化破产办理流程、合并审理环节、缩短处置周期。实行快慢分道,指导财产、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三清”案件和“无产可破”等案件走简易程序,保证程序与案件相对应。目前,山东法院适用简易快速审理机制,办案天数3年下降43%,有30%的案件在6个月内结案,最短时长36天。青岛破产法庭对21家“僵尸企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用时59天。济南破产法庭结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试行简单案件独任审理,案件与法官相匹配,5家“僵尸企业”出清共用时40.8天。

依托智慧法院 边提速边降成本

山东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破产案件制度,用科技手段降低破产成本。全省法院有效整合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系统、网络办公系统、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系统等平台资源,全面推行网络债权人会议和网络司法拍卖,引导管理人、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破产财产处置成本减少约5%。据统计,疫情期间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次数占比超过50%,涉及债权人10万余人次。仅淄博两级法院2020年就通过网络拍卖处置破产财产近20亿元,节约佣金785万元。在滨州西王集团和解案中,通过网络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近400名债权人利用移动终端接入会议。该案从立案到裁定,仅用时55天。

构建府院联动机制 促进提质增效

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努力构建府院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市场出清和救治工作合力,确保破产审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山东高院积极向省人大提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明确各参与部门具体职能的建议,并推动写入地方条例。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并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破产办理的会商纪要》,目前全省16地市法院均与当地政府会签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文件,进一步破解破产难题、凝聚工作合力。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受理鑫万通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政府初期注入基金顺利启动了破产程序,并提供政策支持,积极寻找对接破产企业的战略投资人,推动了资产处置和招商引资工作圆满完成,公司核心资产经过39轮的竞逐出价,以高出起拍价52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日照某公司破产案中,法院联合18个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模式,打通破产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破产办理仅用时50天。

创新监督指导机制 发挥破产管理人作用

高度重视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指导工作,山东高院指导全省法院建立破产管理人市场化任机制,明确建立管理人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随机方式和竞争方式为原则、债权人直接指定为补充的新型选任方式。山东高院公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对破产管理人工作业绩实行量化考核,细化考核评价体系,将管理人工作划分为管理人指定阶段、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等多个阶段、多项任务,逐项列明节点、时限,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和考核。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成立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目前全省16个地市都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明确协会章程和管理办法,为破产管理人行业自治和自我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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