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检·平安建设】交叉巡回检察,为社区矫正“体检”
平安建设
交叉巡回检察,
为社区矫正“体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9月11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在长安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议。第五巡回检察组组长、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郭天鲁,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晓华,长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巩静海及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二级调研员高磊同志应邀进行现场督导。
会议内容
会上,第五巡回检察组组长郭天鲁宣读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告知函》,副组长杨定舟宣读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巡回检察的时间安排、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
郭天鲁组长针对本次巡回检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二是要突出巡回检察工作重点。围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工作;三是要严守工作纪律要求。注重方式方法,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协作配合。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晓华表示会紧跟巡回检察组的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协助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二级调研员高磊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保持高度政治自觉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巡回检察高效推进。
最后,长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巩静海表示,将高度重视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主动接受检察,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
本次巡回检察是对“常规检察+巡回检察”监督协作模式的深刻实践,聚焦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日常活动监管、教育帮扶等环节,实现了社区矫正与法律监督“双促进、双提升”。
下一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积极向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等学习先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做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有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规范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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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杨定舟 袁国栋
图片 | 刑事执行检察部
编辑 | 焦佳欣 白小洁
审核 | 张小霞
雁塔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