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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一出,破解工伤职工垫资跑腿难题!
工伤医疗是工伤保险保障的重要内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机构”)就医,在情况紧急时可先就近急救。
为解决群众关心的工伤医疗就医和医疗机构关注的工伤医疗服务提供等问题,广东省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六统一”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点击蓝字查看)。为统一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的工伤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协议机构的工伤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救治权益,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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