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即将启动!
认定名额
2021年计划认定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40家,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40家。
珠三角地市可各推荐3-4家(广州、深圳市可各推荐6-8家),粤东西北地区可各推荐2-3家。
认定条件
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
2.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整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0平方米以上)。
3.上年度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0万元以上)。
4.在岗家政服务人员100人以上,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人以上)。
5.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有健全的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6.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
2.有相对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整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3.在岗家政服务人员50人以上,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10人以上。
4.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
5.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有健全的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6.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认定程序
地市初审
组织申报
各地人社、发改、商务部门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出申报,并按照12号文中“示范性奖补项目”的要求提交材料。
组织初审
各地人社部门会发改、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核验,并在申报表加具审核意见。
推荐报送
各地人社部门将择优推荐初审名单报送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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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复审
省人社厅和省发改委、省商务厅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并组成专家组,对地市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形成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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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向社会公示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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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确定名单
公示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确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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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策
认定名单确定后由各地市按规定落实奖补政策(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奖补不得叠加享受,符合条件的可按最高标准追加奖补金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杨婷、邓锦焘
电话:(020)83178445、83360635
传真:(020)83367884
邮箱:gdjyj_yt@gd.gov.cn
省发展改革委:王科欣
电话:(020)83138758
省商务厅:林宏
电话:(020)3881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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