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女承办人,我是这样第一次办理强奸案的!
作者:小牛(笔名),刊登于“刑事实务”公众号
第一次办理强奸案件的一些感悟
员额改革后,我被分配到侦监科当助理,之前我当了二年的女公诉人,在公诉的二年里我办了很多常见犯罪的案件,但没有办理过贪污贿赂自侦案件和强奸猥亵等羞耻类案件。这里我先吐槽一下我们的分案制度,按理说员额后,完全可以随机分案到各员额组,各员额应当有能力承担起各种疑难复杂案件,如果承担不起那就退出员额呗,凭什么没有办案能力的人来占了员额,领导为了保证案件质量问题,把疑难复杂案件都分给会办案的员额组呢,办案能力不行的员额就只分一些简单没有争议的案件?在我看来,员额后案管可以直接随机将案件平均的分配到员额组,再由员额组自己组织力量承办消化,哪个员额对随机分配到的案件几次都办不好的,出问题的,那就淘汰出员额,很简单也很公平,没有血淋淋的淘汰机制就不会进化,物种的进化不就是这样来的吗?
我在公诉呆了二年却没有办理过强奸案件这是真的,一般科长都将强奸案件分给科里为数不多的男同事了,我作为女同志就轮不到了,虽然我们嘴上说不要办这种案件,其实心里还是想试试的,这次转到了侦监科,头一个案件就是强奸案,科长让我办理,心理既紧张又兴奋,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案件,人就是这样,越不让你碰,你就越觉得神秘......
当天科长笑眯眯的跟我说:“小林,你都结过婚了,那这个强奸案件就交给你了,我们批捕跟公诉不一样,你要抓重点速度快点。”我当时脸有点红,但当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接过了案卷。等科长走后,我就关了门想看一下强奸案的案卷是什么样的,之前我在公诉的时候,科里虽然有强奸案件,但不可能去男同事那里看啊,废话少说,现在开始阅卷.......
一、阅卷
案卷不多,只有2本,还有一份逮捕意见书,第一本是一些诉讼程序方面的材料,第二本有很多言辞证据还有很多照片。最让我紧张的是那些照片,到底看还是不看呢,肯定是不堪入目,还是看看照片前面的一些书面材料吧,应该对照片有描述的,不看照片也没什么吧。照片前面是一个对女子身体检查的情况,胳膊上有一点点擦痕,大腿根部也有点点擦痕,衣服裤子都完整未见破损。原来照片拍摄的是女被害人,那放心的看吧,于是我就翻看了照片,看到被害人正面赤裸站着拍了一张照片,还有局部的擦痕放大照片,还有阴部照片,正当我轻松的翻阅下去的时候,突然映入眼帘的是男性犯罪嫌疑人的阴部,连忙把案卷合了起来,太令人紧张了,居然还有男的 .......
喝了点水,冷静了下。发现自己刚才完全乱了思绪,这样办案不行。阅卷有阅卷的规律,怎么可以一拿到就看照片呢。应该先看公安机关的逮捕意见书,然后看程序卷,看看程序是否合法,再仔细看证据案卷。
1、公安的逮捕意见书写的通常比较简单,大概就看一下认定的罪名以及既遂未遂,重点还是要放在对证据的审查方面。我有一个习惯,阅卷的顺序是根据案发过程进行的,先看一下如何案发的,通过公安机关的情况说明和报案记录,锁定了报案人为被害人王某的小姐妹张某,然后我先找到张某的笔录进行查阅,张某当时是接到被害人王某的电话哭着说自己被强奸了,又不敢报案,于是帮王某报了案。
2、随后,我又开始查阅被害人王某的笔录,从被害人王某的笔录中描述当时她陪嫌疑人唱歌过程中,酒喝的比较多,期间嫌疑人起身去包厢厕所间,呆的时间有点长,她就过去看看他,想不到在卫生间嫌疑人将她拉进去聊天并将门锁了,她想出去,但嫌疑人说就聊聊天,但没过多久嫌疑人就抱住她乱摸乱亲,并将她的裙子撩起来被插入强奸了她,当时她也喝了很多酒,没有力气反抗,但一直在叫喊救命,大概叫了有3分钟左右,有人来敲门了,嫌疑人开了门让她出去了,她出去后就哭着跟小姐妹打电话了 ......
3、随后,我又看了嫌疑人的供述,嫌疑人说跟被害人聊的很欢,然后大家又喝了很多酒,在卫生间的时候被害人也没有反抗,被害人是自愿的,还有一点就是由于酒喝的过多,也没有插入,只是蹭了几下,被害人也没喊救命。后来有人来敲门,就出去了......
4、我又看了一下证人证言,来敲门的人是证人刘某,是犯罪嫌疑人的朋友,他当时听过卫生间里有叫声,但听不清叫什么,就过去敲门看看情况,开门后也没见什么异常,二人出来了。
5、最后看身体检查和一些物证鉴定。被害人女的身体上二处红红的擦痕,其他没有异常,犯罪嫌疑人龟头处提取到女的体液,女的阴道里未检测出男性物质。
二、疑问
经过阅卷,我产生了很多疑问。我是属于爱专研的人,爱想各种问题,也想把问题都解开。
第一个疑问,两人都没有提到金钱交易,嫌疑人一致辩解是两情相悦,但按照常理,这个年代没有物质要求的两情相悦越来越少了,即便是两情相悦,作为女人也不可能刚认识男人马上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求欢啊。
第二个疑问,有一个敲门的证人说听到过叫喊的声音,具体叫什么听不清楚,应该不会撒谎,因为被害人也说她一直在叫,而嫌疑人却说被害人没有叫过救命,但是否听到女的叫过,笔录中没有涉及,他应该还不知道证人听到过叫喊,这点需要补充讯问,以免他知道证人听到过叫喊后,而谎称说女的是叫过,但不是叫救命,可能叫的是因为舒服吧。
第三个疑问,女被害人说她一直在喊救命,可为什么证人在她喊了大概3分钟后才听到叫喊继而过去敲门呢?这点需要进一步揭开真相,到底是女的在撒谎还是另有情况。
第四个疑问,女被害人说被插进去了,而嫌疑人说因为喝酒过多的原因,插不进去,就外面蹭了蹭,根据身体检查在龟头上检测出了女的体液,那么到底是插入了还是没插入,按理说嫌疑人辩解是双方自愿的,也没必要讲插入了说成没插入啊。这涉及到犯罪既遂还是未遂的问题。
第五个疑问,女的二处擦痕,一处在胳膊上,一处在大腿根部是如何造成的呢,都没有涉及到。但感觉这个点对全案作用并不大。
三、交流、思考、反复思考
我有个习惯,在办案中想到的一些疑问,会一直思考、反复思考......对上面的几个问题,我也是如此一直思考,当然思考过程中我觉得也需要交流,尤其是这种考验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的案件,更需要跟人交流。首先应该跟公安承办人交流,听听他们的意见,纸上得来终觉浅,我以前在公诉的时候也经常听听公安承办人的意见,再听听我们批捕科的意见,因为他们都接触过案件的各个当事人,对案件已经有一定了解,有些信息甚至无法在案卷中得到,所以必须跟他们交流一下。但作为女孩子,这种案件跟公安交流还是挺考验的,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都是为了工作,医生看病手术不也是如此吗,为了查明案情,这其实没什么的,心理上必须克服这种害羞的思想。
思考,必须反复的模拟场景,当我不解的时候,我也会去现场看看当时的案发环境,这样有助于建立这个真实的场景进行反复的思考。就是经过这样反复的场景模拟思考,我突然发现有新情况,被害人为什么说喊叫了三分钟才有人听到.....肯定是因为歌声的覆盖影响,因为ok厅唱歌的时候声音很大声,你在卫生间喊叫根本听不到,而当一首歌曲唱完的时候,换歌时有一个短暂的安静期,就在那个期间证人就听到了。事后证实,事实果然如此,证人补充讲到当时就是一首歌曲结束,他听到了叫声。而之前的歌曲一般是5分钟左右,被害人也是刚刚在一首歌结束的时候过去卫生间的,也就是总共持续了5分钟。
四、提审、突破口供
我有个习惯,我不喜欢把提审当作走过场,尤其是对疑点漏洞百出,犯罪嫌疑人供述存在较大不真实的情况下,我就很有兴趣展开一场“智斗”。我刚来公诉的时候跟老同志提审,有一次把我吓坏了,老同志认为嫌疑人是撒谎,就变的好恐怖好吓人,声音很大,我都快被吓哭了,更何况是犯罪嫌疑人,我一直认为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翻供,其实对我们工作是有好处的,等于风险提前释放让你感知风险,这样能让你更理智的审视客观事实。
按照惯例,我先问了大概的事实经过,犯罪嫌疑人跟之前的供述基本一致,期间我不经意的加了一个细节,就是当嫌疑人提到的跟被害人两情相悦没有反抗时,问被害人有没有喊叫,他说没有,对他的供述确定没有深挖的可能性情况下,这样先做完笔录签名。然后,我开始对他展开了心理攻势,对案卷中的某些细节尝试着开示给他看,其实我提审之时已经对这个案件的定性有了一个模型,这个模型是根据证据综合分析论证出来的,既然现在提审完了,犯罪嫌疑人也没有新的深挖余地,我如果回去后闷声不响的要认定他犯罪,何不现在就跟他过过招呢?当时跟他说,我看了全部的案卷,核实了相关的证人,也走访了现场,也进行了分析论证,你的供述完全就是与事实不符:
首先,你说的两情相悦当场就发生那种事情是违背常理的。你如果是女人,你会在这种环境下,刚和一个陌生人说了一会话,会愿意跟他在卫生间里发生性关系吗?你觉得这样的理由,有人会相信吗,法官会相信吗?
其次,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去敲门吗?因为你的朋友这个证人听到了被害人的呼叫才去的,我可以给你看他的笔录。而你肯定被害人没有喊叫过,这是你刚才做的笔录,都签名过了,你觉得法官会这么认为,是相信你呢还是相信被害人跟证人呢?
最后,门开了以后,被害人跑出去马上哭着跟其小姐妹打电话,小姐妹报警了,这是报警记录,你觉得两情相悦会出现这种情况吗?法官会怎么想?
我今天跟你谈这么多,是走之前最后跟你谈的,我再给你一点点时间考虑,没有补充和更改的话,我就拿着你之前的笔录回去了......
话音刚落,只见他一脸愕然的看着我,心事重重,突然声音哽咽说对不起老婆,接下来就全部毫无保留的供述了强奸的过程,跟被害人陈述基本相吻合。但就是对于有没有插入的问题,他坚决认为没有插进去,就外面蹭蹭,因为当时不够硬,得用手扶着。
五、论证、结案
对于审查刑事案件,我一直认为批捕、起诉工作的重点是阅卷--思考--核实证据--交流--反复思考--提审,这才是办案的过程,而最后的写审查报告并不是重要环节,最多是解决以后一个责任的明确问题和留档查阅问题,我很奇怪,很多承办人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写报告上,每天看见他们低头就是在打字,打报告就是他们办案的全过程了,也很少思考问题,有问题也一个电话让公安去查,查不清退补了事,再拿上来不清就不起诉,勉强可以论证的就起诉,感觉这样是机器人。
对于这个案件,我将整个阅卷过程以及存在的疑问、解决疑问的过程都写在报告中,在报告中应当能看清楚我办理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非常立体化。就最后一点到底是认定强奸既遂还是未遂,可难到我了,我请教了科长,科长说既然构成犯罪不成问题就捕吧,批捕不用考虑这么多的,又不是公诉。但这不是我的个性,我觉得只有从审判的高度思考问题,才能让自己成长。后来我认定了未遂,主要理由就是测出来的体液在龟头处,仔细查阅位置在靠近龟头头部位置,不能排除嫌疑人蹭到插不进去的说法,另外我也请教了男性,喝酒喝多了,在某些紧张的环境下,确实可能会存在勃起障碍,他们说那里并不是肌肉组织,想什么时候起来就什么时候。我认为,很有道理。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我觉得认定未遂是正确的。
以上是我第一次办理强奸案件的心得,希望对广大刚接触强奸案件的女性承办人有所启迪,也希望通过“刑事实务”公众号这个专业权威的平台,传播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