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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鄂尔多斯市医保政策重大调整,一定要看!!!

图说神东 2023-02-21

近日,鄂尔多斯市医保政策出现重大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涉及住转院、慢性病社保卡直接结算业务以及市外就医、市内慢性病备案业务,调整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本次政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院政策调整

1.市内住院,须刷卡直接结算。凡是鄂尔多斯市市内医院住院的患者,须持社保卡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鄂尔多斯市医保经办机构不再手工报销市内的住院费用。出现医院系统崩溃等极特殊情况而无法在医院直接刷卡报销的,需要医院医保科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2.市外住院,开通异地直报的,须刷卡直接结算。异地就诊医院已开通异地直报的,须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报销,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无法异地直报的,由鄂尔多斯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报销所需资料为:发票、诊断书、费用明细、本人建行卡或二代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外就医,入院前先备案。鄂尔多斯市市外医院就诊,入院前先备案,备案方式有三种:一是就近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备案人员身份证和社保卡,就近选择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二是电话备案。紧急就医可通过电话(0477-8572280、0477-8586822)临时备案。三是网上备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局官网(www.nm12333.cn)备案,或下载“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注册登陆后备案。

二、慢性病政策调整

1.市内慢性病门诊,须刷卡直接结算。自2020年1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内就诊的慢性病患者,须持社保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直接结算(持本人社保卡读取信息,现金结算,累计金额达到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鄂尔多斯市医保经办机构不再手工报销市内的慢性病费用。

2.市内慢性病直报前须提前备案。慢性病直接结算报销前,患者须持诊断书原件、身份证在鄂尔多斯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进行慢性病备案。慢性病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因此有过慢性病报销记录的,不需要重复备案。

3.市外慢性病须在鄂尔多斯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市外医院产生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一年报销一次,于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底,持现金结算发票(刷医保卡的票不予报销)、处方、本年度诊断书原件、身份证、社保卡、建行卡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4.个人账户余额高于起付线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不予报销。慢性病报销时,在职人员起付线2000元/年,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起付线1500元/年,报销比例70%;封顶线均为10000元/年。个人账户结余较大时,请优先选择刷社保卡。

三、咨询电话

1.鄂尔多斯市住院咨询电话:0477-8586865。

2.鄂尔多斯市慢性病咨询电话:0477-8586865、0477-8586863。



来源:神东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本期编辑:张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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