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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为阻碍了企业创新吗?

2017-11-13 李孟菲 创业评论

       近年来,为了提高政绩,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产业集聚的干预普遍存在,诸如产业扶持、融资支撑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发展产业集聚的主要“政策手段”。然而,政府的干预弱化了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引发了只有企业“扎堆”而没有集聚效应的现象。产业集聚之所以能够产生、发展及推动经济增长,关键在于其拥有非集聚企业无法比拟的竞争力,即创新优势。

       那么,普遍存在的“政策租”及依存其成长起来的产业集聚现象,是否会因较高的拥挤效应而不利于创新生态的形成,从而进一步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力?政府忽视产业集聚演化规律的不恰当干预是否会导致企业的“创新惰性”,进一步锁定产业升级的成长空间呢?

       接下来,就让我们基于不同竞争战略情形,对微观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加以区分,研究一下产业集聚对技术创新影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以及“创新惰性”的形成原因。

产业集聚条件下两种创新模式形成机制。

      在政府干预和市场诱致主导下,产业集聚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不同的租金来源,影响企业竞争战略选择的路径也互不相同,由此引发企业对技术创新模式的不同偏好。

       1.市场诱致主导产业集聚中企业创新模式的形成回路与良性循环机制。市场诱致型集聚租是市场机制促进产业要素集聚的原动力。首先,市场机制促进分工组织演进。分工的深化使得单个企业无法凭借自身满足市场的需求,企业之间迫切需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风险和成本共担。在此背景下,产业集聚积极的外部性效应使得企业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关联的“协作流”,进而形成一种生产协作网络。这种网络关系不仅有助于企业之间进行交互式学习,而且可以加速知识外溢和知识分享。其次,网络式创新的特点体现为企业创新通过组织间互动来实现知识的生产、传递和积累,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体现为群体性绩效。尤其对具有高技术风险特点的产品创新来说,企业外部网络关系的作用更加明显,这进一步印证了产业集聚的组织环境对企业创新的重要性。最后,企业之间的互动会使不同企业间共享低成本、兼容差异化,有利于企业选择差异化竞争战略。

       2.政府主导产业集聚中企业创新模式的形成回路与“创新惰性”成因。政府主导型集聚租是政府干预背景下产业要素集聚的外部驱动力。首先,政府干预破坏了产业集聚的自我演化机能,导致区内企业难以建立稳定的生产协作网络关系,企业开展高端创新的意愿随之降低。其次,政府干预行为惯性下的要素成本补贴、产品价格补贴和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为制造业企业的集聚营造了依赖低成本竞争的生存环境,使得区内的企业整体面临资源配置扭曲的制度约束,导致其对市场环境变化不敏感,难以根据市场需求、技术趋势和产业链动态适时调整自己的竞争策略。最后,政府不当干预将干扰企业的区位选择,通过产业集聚的拥挤效应加剧企业间的恶性竞争,抑制基于市场诱致的集聚租的形成与释放,使企业被锁定在单一依赖成本竞争的发展路径上。在创新模式方面,由于利润增长空间被恶性竞争和不断上升的要素成本所挤压,企业难以也畏于采取投入高且风险大的高端创新活动。如果这成为了集聚环境中企业发展的一种集体选择,就会产生广泛的“创新惰性”,进而使得产业转型升级困难重重。

     

 以上分析表明,市场主导下的产业集聚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活性,而在政府过度干预下形成的产业集聚不仅难以培育外部性的集聚租,还会在低水平竞争的恶性循环中锁定低端创新模式,造成集聚范围内企业普遍的“创新惰性”。较大的以政策优惠形式存在的“政策主导型集聚租”和较小的以外部经济形式存在的“市场诱发型集聚租”的组合,符合大多数产业集聚的租金构成情况,更容易使企业的技术创新陷入单纯依赖低成本竞争战略的发展路径,且这种依赖作用将随着集聚程度的提高而增大,企业的“创新惰性”也随之增强。

      但是,政府干预是否只带来了消极影响呢?通过对1 690家非国有制造业企业的基本信息、劳动力信息、销售绩效、市场竞争、创新活动、金融及企业运营环境约束等分析,我们发现:

       1. 政府干预背景下的产业集聚显著降低了企业进行高端创新的概率,却提高了企业低端创新的概率。原因是地方政府对产业集聚的干预抑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导致产业集聚范围内企业组织环境的僵化和创新生态的恶化,降低了企业高端创新的可能性。同时,过度的“政策租”会扭曲要素的配置,容易引起产业集聚的拥挤效应,使企业陷入低成本竞争的恶性循环并引发低端创新模式锁定的“创新惰性”。

        2.代表政府积极介入的市场管制水平和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企业选择难度相对较大的技术创新模式,二者均能够正向调节产业集聚与高端创新模式之间的关系。

       3.产业集聚显著促进了企业对低成本竞争战略的选择,进而提高了选择低端创新模式的概率,表明低成本竞争战略是产业集聚造成企业低端创新模式选择的一个可能途径。

结论:

       既然政府职能的错位导致大规模依赖“政策租”发展起来的产业集聚对企业低端创新构成了锁定,要改变这种现象,需要从转变政府职能的源头入手。针对中国制造业产业集聚中普遍存在的企业产品创新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在实施产业集聚政策时应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为集聚区内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有利的制度环境。同时,政府要注重培育产业集聚的市场力量,积极引导具有产业关联性强的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形成技术相关和产品互补的产业结构。此外,地方政府应正确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设立专项科技创新基金,加强重点产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及国外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健全产业集聚的创新服务体系,以合作共赢为前提,以技术资源共享为产业发展助力,为区内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

文章来源:《产业集聚如何影响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兼论企业“创新惰性”的形成原因》胡彬, 万道侠《财经研究》2017,43(11):30-43. DOI: 10.16538/j.cnki.jfe.2017.11.003

编辑整理:李孟菲

排版:陈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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