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指南》讲清了
卢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后,赵某以对卢某疼爱为由拒绝卢某外出工作或社交,并要求卢某删掉除赵某及公婆外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有违反,赵某便自扇耳光、下跪撞墙。赵某还多次对卢某的宠物狗踢打,并恐吓、威胁卢某。后卢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北京朝阳法院认为,赵某限制卢某人身自由并对卢某进行精神控制,属于应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庭暴力,裁定禁止赵某殴打、威胁、辱骂、骚扰、跟踪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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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4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及该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在通报上述案例时,法院提示,除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家暴常见形式外,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身体或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10余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观摩此次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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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庭长 李甲军
“《指南》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十七组问答形式明确了家庭暴力种类、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申请书范式、签发条件等实体及程序性事项。”朝阳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庭长李甲军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作为特殊民事程序,在申请、审查、执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独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不需要依托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法院会在受理受害者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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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乐
在朝阳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王乐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方某在其妻子杨某怀孕期间及孩子出生后常殴打、辱骂杨某。杨某不堪忍受,在哺乳期间搬离双方共同居所另行租房,方某仍跟踪、骚扰。杨某深感其与幼子的人身安全受到紧迫威胁,遂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朝阳法院依托立案庭与王四营法庭建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点对点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打通快立快审绿色通道,于收到申请后7小时内即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记者还注意到,《指南》载明,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在发现相关受暴事实时,可以依法及时指引受害者申请或依法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朝阳法院通报的另一典型案例中,蒋某多次辱骂、威胁、恐吓甚至使用棍棒等器械殴打患有精神残疾的妻子张某。后张某的妹妹发现并报警,且代为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此外,人身安全保护令自法院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在另外两起典型案例中,张某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后仍面临被家暴的人身安全风险,法院依申请再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申请人姜某与被申请人李某在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段时间后和好如初,法院依法准许姜某关于撤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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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齐晓丹
“朝阳法院努力为营造崇尚文明、反对暴力的社会风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2年,共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44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7份,平均签发时长仅1.5天。”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晓丹介绍,在该院“一法庭一样板”的工作格局下,王四营人民法庭定位于妇女和少年儿童权益保障专业化人民法庭,集中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为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免费心理疏导服务,构建了“专业审、温情判、多元治、同步宣”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四步联动工作机制。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施暴者的‘紧箍咒’、受害者的‘护身符’。受害者可结合《指南》内容,根据个人情况,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有意识地留存、收集证人证言、伤情照片、医疗机构证明、出警记录等证据,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避免受到侵害。”齐晓丹提醒。
代表点评
北京市人大代表杨华、祖彬、王隋冬现场参会,北京市人大代表元晓梅线上参会。朝阳区人大代表曹红芳现场参会,朝阳区人大代表王正志、于海宽、于渊莘、王培俊、郭伟、邬继红、朱迎波、杜毓贞、王玉满线上参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日报、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杨华
市人大代表
在反家庭暴力的道路上,朝阳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功能作用,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为家暴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留存收集证据提供了清晰的指引。相信《指南》的发布一定能够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好地发挥制度效用,用好“升级保护盾”,筑牢家暴“隔离墙”。
祖彬
市人大代表
朝阳法院在新闻通报会中通报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审理情况、工作机制和典型案例,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为家暴受害者捍卫自身权益提供了路径指引。此次新闻通报会彰显了朝阳法院坚决打击家庭暴力的态度,依法保障了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家庭暴力防控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警示教育意义,有效弘扬良好家德家风。
王隋冬
市人大代表
此次通报会,让我们看到了朝阳法院在预防家庭暴力与保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利中取得的成果,在审理机制建设、树立人性化审判理念、构建多元联动格局、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很好地向老百姓解释了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的主体是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请、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等问题,为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遭遇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如何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自身人身权益提供了指引。
曹红芳
区人大代表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暴力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绊脚石,朝阳法院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让受害者了解如何能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构建“专业审、温情判、多元治、同步宣”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四步联动工作机制并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体现了司法坚决向家暴说“不”的态度,也体现了朝阳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理念。
潘小俪
朝阳区妇联副主席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指引和案例,清晰明了,指导性强,非常有利于妇联干部和受暴妇女学习参考,用好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朝阳法院通过对内机制创新和对外联动探索,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既担当了保护令签发的主力作用,又联动相关部门的发挥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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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朝阳法院
摄影:曹璐
编辑:麦浩敏 肖飞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