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的《雅歌》,是情诗还是赞美诗?
《雅歌》的解释历史曲折离奇,令人着迷。圣经没有一卷像它一样,每个时期解释差异如此之大。
中世纪时,很少有人将它与两性关系相连。事实上,这样解释很危险,甚至会被逐出教会,或遭到更惨的待遇。今天,大部分基督徒却认为这种角度很自然,很合理。
然而,仅仅将《雅歌》作如此「非神学」的解释,是否足够?为什么这样一本表面上看来是讲爱情的书,会被放在正典中?
历史上很长时间,《雅歌》都是按寓意来解读的。基督教和犹太教,几乎都是以寓意来看这卷经文。犹太学者解释本书为耶和华与以色列之间爱的寓言;基督教神学家则说,本书具有弥赛亚性,在赞美基督与教会之间的爱(弗5:22-23)。
《雅歌》的他尔根(Targum,犹太人以亚兰文对旧约经文做的翻译和注解)是犹太角度寓意解释的例子:新郎是耶和华,新娘是以色列国。正如所有犹太式的寓意解法一样,在他尔根中,《雅歌》亦被解作救赎历史:以色列历史的特色,是以色列对耶和华的爱,以及她对与耶和华同在的渴望;然而,这种渴望却因以色列得罪了神而受到破坏。
例如,我们看他尔根如何解释《雅歌》1章2-4节: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
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你的膏油馨香;
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
所以众童女都爱你。
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
王带我进了内室。
从寓意的角度来读,这一段被解作是指出埃及:神带领以色列脱离埃及,进入神自己的内室,即应许之地。
早期基督徒也用寓意来解释。基督徒对《雅歌》的解释,最早可寻获的是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约公元200年)的残卷。他将《雅歌》1:2-4解释为「基督将圣徒带到教会中」。
为什么历代以来,教会一直倡导这种寓意解法呢?答案有一部分在于:早期教会很微妙地接受了希腊式身体与灵魂关系的想法。
早期与中世纪的基督徒思想家,吸收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结果便是视身体与其活动为短暂、有罪、邪恶的,而提倡苦待身体。禁绝性爱成为一种美德。特别是在修道运动时期,这种观点达到高潮。在这样的思想环境中,若从情诗角度来读《雅歌》,看见其中明显地刻画肉身的欢愉,必定会感到万分尴尬。
任何一个世代,文化的前提都会影响圣经的解释,甚至曲解经文的原意。于是《雅歌》就从属灵的意义来解读,而不从两性之爱的角度来看。正如蒲柏(Pope)指出,奥利金(Origen)对《雅歌》的处理,就像他对待自己的身体一样:「他将它非自然化,把它转化成属灵的戏剧,远离一切肉欲。」
寓意解经的影响非常强烈,甚至在今天的教会讲台上,仍然时常能听到。许多研读圣经的基督徒,也认为这是正确的解释。
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就出现了反对寓意式解法的风潮。造成这种转变的理由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情诗的发现。
这些情诗和《雅歌》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且只能解释作对男女之爱的颂扬。以下举蒲草卷哈利斯500为例(请注意新娘也被称为「妹子」,像《雅歌》中一样;而且诗中也经常提到大自然的风光):
撒安的植物在园内,
置身其中身心舒畅。
我是你最好的妹子。
(至于)我,看哪,我像冠冕的树一般,
就是我栽植的,
满了鲜花与芳香的植物。
其中的水道何等可爱,
是你亲手挖掘的,
要借北风更新我们。
那里是我散步的好去处。
你的手在我手中。
我全身安舒。
我的心欢喜,因为我们同行。
听见你的声音就像饮石榴酒。
我听见就活着。
如果我被你瞧见,
对我就比吃喝更快乐。
到了十九世纪末,德国驻大马士革的领事魏次坦对阿拉伯居民婚礼歌曲进行了研究。这些歌曲也很像《雅歌》,尤其是其中描绘新娘与新郎的躯体之美:
我说:美丽的人儿,我无法形容你的吸引力。
我只能描写眼睛能看见的几项。
她的头像水晶作的高脚杯,
她的头发像漆黑的深夜,
她的头发像七个夜晚,
全年没有其他日子可比:
它的波浪荡漾不已,好像她取水的绳子。
她的脖子像伊拉克的棘椰,
印第安锐利的剑;
她的脸庞像满月,
她的双颊叫人动心。
她的唾液如甘甜的初蜜,
可以医治毒蛇咬的伤。
这些类似之处,再加上许多其他的例子,很自然地使《雅歌》被解释为爱情诗集,赞扬神所赐男女两性相爱之美。本书的许多意象都与爱情有关,并且透过各种感觉(视觉、嗅觉、味觉、听觉、触觉),将男女相爱的美好和欢愉表达出来。
《雅歌》是反映人类经验的诗,显然是圣经智慧文学的一个例子。正如《箴言》一样,它没有直接谈及以色列与神的关系、她独特的历史,或任何直接与神有关的言论。然而,从整个正典来解释,它的确对人类的一个重要经验——爱情与性——提供了从神来的亮光与教训。
《雅歌》的信息,不但对今天的人很重要,对古时的人也同样重要。社会和教会,都常会扭曲性爱,因此我们需要受到提醒:在婚姻内的性爱,是神所赐的礼物。
性的扭曲有两种形式。一方面,我们的社会视性为偶像。性(不管是怎样的性:异性、同性或淫行)霸占了许多人的心思;我们的社会风气让人以为,没有性刺激的生活很无聊,甚至毫无意义。事实上,性已经被抬到偶像的地位。许多人拒绝了造物主,却试图以性来填补他们生命中的虚空。
另一方面,教会有时候也扭曲了性,将它视为不洁或禁物。各地不断有一些教会对身体存偏见,主张性是污秽、邪恶的,即使在婚姻中亦然。可是,《雅歌》却是圣经对性扭曲的指正。它提醒我们性是好的,是可喜悦的;在婚姻中享受性,并不是坏事。
《雅歌》里面,新郎与新娘在花园中欢爱的情景(2:3-13;4:12-5:1;7:10-13等),让我们想到伊甸园。《创世记》2:18-25讲到女人受造,以及男人和她之间因此产生的亲密关系。这种亲密在25节表达为:「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但是,到了下一章,亚当和夏娃陷入蛇的试探中。结果他们和神的关系被罪破坏,他们两人的关系也产生裂痕。3:7形容这种隔绝为:「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
当我们翻到《雅歌》,会看见:这对夫妻在园中赤身露体时,感受到的绝非羞耻!正如特里布尔(Trible)所言:「《雅歌》赎回了一则错失的爱情故事。」这卷书将人间的爱,恢复到未堕落之前的祝福中。
然而,故事并未停在这里。虽然本书主要是论到人的爱情,但是它的确教导我们与神的关系应当如何。在旧约里,婚姻是一个很强的隐喻。神与他子民的约,很像婚姻之约:他有所应许,也要求完全的归属;但以色列却犯了淫乱,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事实上是要和神离婚(结16章,23章;何1-3章)。
新约同样用这个隐喻,不过是从正面来看。《以弗所书》5:22-23教导说:夫妻的关系,就如同耶稣与教会的关系。婚姻中的亲密,刻画出神对我们的爱。
所以,读《雅歌》的时候,视它为反映神与他子民之关系的诗并非不合适,只是不要忽略它主要描绘的是人间的爱情。
要点回顾
历史上很长时间,《雅歌》是按寓意解读的:犹太学者解读为耶和华与以色列爱的寓言;早期基督徒解读为基督与教会之间的爱。寓意解释的原因之一,是希腊哲学影响早期教会,将身体看为邪恶的。
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情诗的发现,让《雅歌》被解释为爱情诗集,赞扬神所赐男女两性相爱之美。
《雅歌》对当今扭曲的性爱观,是很重要的指正。与此同时,虽然《雅歌》主要描绘人的爱情,但它的确教导我们与神的关系应当如何:婚姻中的亲密,刻画出神对我们的爱。
本文来源
狄拉德、朗文:《21世纪旧约导论》(刘良淑译),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P314-325
本文发布时经微读圣经公众号编辑
作者简介
狄拉德(Raymond B. Dillard),Dropsie University哲学博士,于1993年过世,之前为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旧约语言及文学的教授。
朗文(Tremper Longman Ⅲ),耶鲁大学哲学博士,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旧约教授,著有《心灵的回响——诗篇的信息与研读方法》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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