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也能欣赏它的美,博士也无法穷尽它的奥秘
没有其他一位福音书作者,像使徒约翰使用非常有限的词汇,却运用得如此恰当完美。
从多方面来看,《约翰福音》的写作风格是很独特的。普鲁默博士(Dr. Plummer)说:「就是那些知识最浅薄的读者,也能感受到这种特质;最博学的批评家,也无法对它作出令人满意的分析。」
这卷福音书主要是以短句(short sentences)写成的。路哈特(Luthardt)教授说:「通常句子越短,分量就越重。」以下就是让人印象深刻的简洁文体的例证:
这和你说话的就是他。(4:26)
我就是生命的粮。(6:35)
我是世界的光。(8:12)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8:34)
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8:58)
我与父原为一。(10:30)
你兄弟必然复活。(11:23)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
耶稣哭了。(11:35)
那时候是夜间了。(13:30)
你们心里不要忧愁。(14:1)
这巴拉巴是个强盗。(18:40)
这些就是简洁高雅的句子,在精简中却透出丰富的信息。高德(Godet)说:「如果作者仅仅采用少数的词汇,这些词句也许可以与富有的贵族所支付的黄金相媲美。」
《约翰福音》写作风格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就是由积极和消极两方面来表达同一个意思。比如:
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1:3)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1:8)
他就明说,并不隐瞒。(1:20)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3:17)
其他类似的表达,还有3:16、4:42、5:24、8:23、9:39、10:28、15:5-6等等。
约翰常常使用强烈的对比,由此产生一种很明确的观念:光与暗,生与死,真理与谎言,爱与恨,信与不信,基督与世界。这样表达出来的思想很容易被牢记,所传达出来的真理也使人留下了终极的印象。
《约翰福音》中最特别的两个连词,是「为」(that; hina)和「所以」(then; oun)。
前一个词指的是一种信念,即没有一件事情的发生是没有目的的;后一个词指的是另一种信念,即没有一件事情的发生是没有原因的。
在这种意义上的「为」出现过60次,如: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1:7)
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5:34)
「所以」出现过190次,如:
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2:22)
所以,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10:7)
《约翰福音》的另一个风格特点,是重复一个词或一个句子(repetition of a word or sentence),用来突显强调他想要表达的观点。比如: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1:1)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1:10)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5:31-32)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10:11)
其他类似的表达,还有5:46-47、11:33、15:4-5、17:14-19、18:18-25等等。
他以一个字词作为一篇讲道的关键,也以一两个词句作为整卷福音书的主旨。开篇时所用的两个句子一再反复出现:「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1:4)这句话贯穿于整卷福音书之中(3:15-16,19;4:14;6:35,40;11:25;12:35-36等等)。这些经节仿佛音符一样,一旦奏响,便会在耳际和心灵里不住地回响。
约翰使用的语言是希腊语,却是希伯来人的思维。希伯来的文体,其特色常常是平行(parallelism)的形式。约翰这位充满希伯来文诗歌色彩的作者,常常以这种形式来表达。比如:
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13:16)
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14:27)
有人认为,在所有神圣或世俗的文学著作中,没有一部作品与《约翰福音》所使用的语言相似。作者所用的词汇,比符类福音书(另外三部福音书)中的任何一部都要少(《路加福音》有300个专用特殊词汇,《约翰福音》仅有82个),但其含义却是深奥的。
特别注意序言(1:1-18)中出现的一些重要词汇:
道(Word)、生命(Life)、光(Light)、黑暗(Darkness)、见证(Witness)、信(Believe)、世界(World)、接受(Received)、荣耀(Glory)、恩典(Grace)、真理(Truth)、充满(Fulness)、父(Father)、来(Came)以及成为(Became)。
约翰写作风格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常常运用一些解说性的句子(explanatory sentences)。比如:
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2:21)
他说这话是要试验腓力。(6:6)
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7:39)
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8:27)
以赛亚因为看见他的荣耀,就指着他说这话。(12:41)
另外,这位福音书作者习惯解释一些希伯来文的词句。如:
「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1:38)
「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1:41)
「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9:7)
「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19:17)
马利亚就转过来,用希伯来话对他说:「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20:16)
总体而言,《约翰福音》的写作风格可以说是充满让人沉思默想(contemplative),毫无争议(not controversial);平静而不急进;简洁却语意深长;坦白直接而不加掩饰;明晰但十分深奥。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说:这是一部「属灵的福音书」(the spiritual Gospel)。这意味着作者主要的写作目的,并非编织和罗列历史素材,而是显示耶稣的地位和他的神性,从而使世人里面产生信心,清楚地知道他们将得着永生。正如约翰自己所写: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20:30-31)
要点回顾
《约翰福音》主要是以短句写成的,在精简中透出丰富信息。
约翰常常使用对比来表达同一个意思,由此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约翰常使用连词「为」和「所以」,来表达目的和原因。背后的信念,是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其目的和原因。
约翰会重复一个词或句子,用来强调他的观点,乃至整卷福音书的主旨。
约翰使用希腊语,却是希伯来人的思维,常常使用充满希伯来文诗歌色彩的平行形式。
约翰使用的词汇,比符类福音书要少,其含义却是深奥的(尤其是在序言中)。
约翰常常使用一些解说性的句子,来表达作者自己的观点。
《约翰福音》的写作风格是很独特的,可谓一部「属灵的福音书」。它的写作目的,是显示耶稣的地位和神性,从而使世人里面产生信心,得着永生。
本文来源
威廉·史考基:《四福音导读》(毛卫东译),提比哩亚出版社,2007年,P489-490、497-507
*本文发布时经微读圣经公众号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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