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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楠丨美国社会科学的传统与危机 ——评多萝西·罗斯的《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

王楠 三联学术通讯 2021-06-25

《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的作者罗斯教授认为,在美国社会科学家们的思考和著述之中,始终贯穿着“美国例外论”的独特意识形态。正是这样的立场和态度,决定了美国社会科学的根本特征,并主导了美国二战后直至今日社会科学的发展。她不仅想要向我们描述美国社会科学的来龙去脉,更要指出其背后的潜意识和隐匿动机。不过,这一抱负是否真正实现了呢?且让我们跟随她的叙述,踏上美国社会科学的历史之旅吧。


王楠,1982年生,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著有《劳动与财产:约翰·洛克思想研究》(2014),《自由与教育:洛克与卢梭的教育哲学》(合著,2012),在《社会》、《社会学研究》、《读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研究方向为古典社会学理论、西方早期现代社会理论。


美国社会科学的传统与危机

评多萝西·罗斯的《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


文丨王楠

(本文原刊于《清华社会科学》第一期)


在21世纪的今天,对于在中国的大学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来说,美国社会科学的影子可谓无处不在。无论你从事的是经济学、社会学还是政治学方面的研究,在理论、方法和研究策略等各个方面,但凡涉及“社会科学”的范畴,都必定会感受到美国社会科学的强大影响力。许多大学社会科学的院系,教材追求与大洋彼岸“无缝接轨”,对其学术期刊最新刊载的文章趋之若鹜,向学生推荐的留学去处,也必定不会缺少美国一干名校的社科院系。视美国社会科学的动向马首是瞻,似乎有着不言自明的正当性。但这样的趋势和潮流,在多大程度上合理,又在多大程度上只是盲目“尾随”,却没有多少人心里清楚。


虽说科学是西方现代文明的辉煌成就,而美国的自然科学范式,早已在学术界一统江湖,但社会科学的情况却没有这么简单。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这些学科本身,虽然并非源出美国,在今日的美国大学中,也早已建立起了稳固的地位和研究范式,但是,人不是无生命的物,不同的文化和社会之间,更是千差万别。社会科学的做法,恐怕也未必只有一种模式。当然,西方社会科学的传统作为理解现代社会的学问,必须得到充分的理解与重视,但时至今日,我们对于社会科学是什么、该怎么做,恐怕仍然没有坦荡通透的理解和认识。这才容易陷入盲目追随与片面拒斥的两难局面。我们一方面觉得,对于美国社会科学长久的研究传统、层出不穷的最新成果,没有理由和底气弃之不顾;另一方面,我们又没有信心和能力将其充分消化吸收,为我所用而不受其所役,因此人云亦云、亦步亦趋也就不足为奇了。这种趋势,恐怕只有当我们自己对于什么是社会科学,美国的社会科学传统又是什么,有了更清楚明白的看法和态度,或许才能真正扭转。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光停留在学科的表面主张,而是必须深入理解社会科学及其美国传统的性质和源流,明白其特有的视角和入手点,针对的是什么问题,其理论和方法适合什么样的社会条件,有着什么样的历史背景。我们才算真正弄明白美国社会科学是怎么一回事。换句话说,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但是,知其然本已不易,知其所以然更加困难。面对一个活生生的人,你问他当下的所思所行容易,但若问他为何有此思此行,恐怕他自己也未必说得清。更何况面对的是有着上百年传统和多个学科的学问体系!这时候若有一本书,能帮我们把这来龙去脉疏通理清,自然是最好不过。或许是基于这样的初衷,三联书店组织翻译了美国历史学家多萝西·罗斯(Dorothy Ross)的《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The Origins of American Social Science)一书,并将其列入“西学源流”丛书之中。在这本书中,罗斯教授尝试追溯美国社会科学的历史,看它如何自18世纪的欧洲思想中起源又在新大陆落地生根,在美国内战后的大学中,又如何逐渐确立起以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为核心学科的学术传统和院系体制。从19世纪后期的镀金时代到20世纪早起的进步主义时期,它如何发展出各自特有的思想传统和研究视角,对经济、社会和政治加以研究和阐释,并形成专业化的学术领域和学者专家队伍,在社会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除了描述这一时期美国社会科学的思想和学科的历史,罗斯教授更认为,在美国社会科学家们的思考和著述之中,始终贯穿着“美国例外论”的独特意识形态。正是这样的立场和态度,决定了美国社会科学的根本特征,并主导了美国二战后直至今日社会科学的发展。她不仅想要向我们描述美国社会科学的来龙去脉,更要指出其背后的潜意识和隐匿动机。不过,这一抱负是否真正实现了呢?且让我们跟随她的叙述,踏上美国社会科学的历史之旅吧。



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

[美] 多萝西·罗斯 著

王楠、刘阳、吴莹 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8年12月



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是一道降生的孪生子。在18世纪的欧洲,对于世界和人类的共同生活,人们有了某种全新的理解。在罗斯看来,源于文艺复兴时期公民人文主义的共和主义政治传统,与苏格兰启蒙运动中产生的商业社会的学说,一同构成了18世纪西欧社会转变的思想层面。在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苏格兰道德哲学家看来,现代商业社会的兴起和发展,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某种根本性质。借助牛顿式的经验科学去观察和理解社会,人们就能发现社会现实背后的自然法则,掌握文明治乱兴衰的规律。而孟德斯鸠和大卫·休谟想要在民情已发生根本变化的现代社会的基础上,确立起一种新的共和主义政治。这种“新社会的自然法”,在孔多塞的笔下,转化成人的理性能力与社会共同发展进步的历史法则。这样的历史解释,与亚当·斯密糅合了社会法则的“推测的自然史”一道,构成了对现代社会乐观前景的积极表达。而带有极端民主意味的法国大革命,也伴随着启蒙思想的传播与发展一同到来了。


不过,对于现代社会的理解,决不止于上述思想。在对社会科学之欧洲根源的描述中,罗斯清楚地意识到,现代性的复杂之处正在于,“主流”思想与相应社会实践的传播所激起的否定性的成分,同样构成了现代社会思想的组成部分。在德意志地区,赫尔德和黑格尔的思想,开启了历史主义和民族国家的思想传统。面对商业社会和激进民主的潮流,赫尔德主张要从不同民族的历史出发,在现代世界中保留其各自独特的文化传统,反对高度普遍一统的现代社会模式。黑格尔则对市民社会的局限有充分的认识,并肯定了具伦理和信仰向度的整体国家的重要性。这些基于自身文化与历史传统的回应,都构成了有关个人与组织、经济与文化、社会与国家、民族与世界之关系的不同理解,极大扩展了现代社会思想与实践样式的丰富多样性。


左图:赫尔德    右图:黑格尔


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社会之自由与民主潮流的扩展,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内在矛盾性的逐渐展开也促成了激进的思想潮流。马克思就是其中的代表。一方面他完全肯定启蒙思想中包含的劳动人性与分工社会的观点,另一方面他又将现代经济体系中蕴含的异化、分裂和阶级矛盾等负面可能性发挥到极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上,重新结合德国的共同体思想、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与英法社会主义的传统,进而构造出在矛盾和对立中不断前进并走向完美未来的历史哲学。这一思潮与上述之“右”的传统相对立,构成了激进之“左”的传统。


实际上,正是因为原有的“中”不足以在历史发展和多样化的社会实践中保持恒久稳定,才会有“左”与“右”的思想与社会潮流的产生和发展。面对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与大众民主潮流的冲击,“中”自身也必须面对张力而不断寻求调试与变化。19世纪欧洲社会科学的发展,正体现了这一变化趋势。在英国,李嘉图和马尔萨斯的“工资铁律”和“人口原理”,与马克思的学说一道揭示出资本主义贫富分化与无产阶级兴起的发展趋势。因此,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毅然决然地斩断了斯密在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建立自然链条,开了现代政府介入分配领域的先河。另一方面,他又主张知识分子精英应当在社会中发挥领导和调和作用。在知识精英的领导和教育下,社会不彻底废除私有制,但要促进工商业者和民众普遍的道德素质,令资本积累与技术进步可以长久维持,也为中下阶层改善生活水平、提高修养提供空间和条件。密尔最终的立场是相对保守、但在一定程度上同情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者。而斯宾塞则更加强调在伦理基础上社会自发的组织与合作,并构建出英国特色的社会有机体论,旨在重新整合受资本主义解体效果影响的社会。


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边,面对大革命后法国社会的失序与混乱,奥古斯特·孔德一方面想要重新吸收法国宗教与政治传统中的精神权威与等级秩序要素,另一方面仍然认可现代社会之实业与科学的合理成分。他试图调和两者,建立起具有历史演进性质的社会理论,凭借作为实证哲学的社会科学,促进社会精神与秩序的重建。而德国在实现统一的普鲁士法治国的基础上,也在其自身的民族文化与国家主义的思想传统上,发展出了特有的国民经济学和社会有机体论的思想。实际上,19世纪中后期堪称社会理论的黄金时期,面对现代社会的深入发展,在英、法、德各个国家,都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社会理论来应对现实的挑战。


在笔者看来,罗斯对欧洲社会科学发展脉络的叙述颇具启发性。她虽未运用“左中右”这样的光谱式的结构,却通过对不同思潮的勾勒,指出了现代社会在思想与实践上的内在张力。实际上,现代社会正是在矛盾和对立中不断发展和演变的。一方面,个体抽象普遍的自由平等,与资本主义异化和阶级分化的现实后果相对立,从而孕生出革命的理想和行动,而社会理想的实现,却要借助强有力的官僚国家来完成。另一方面,普遍自由平等的价值渗透于群体的集体意识层面,但这些群体在现实中又面临着阶级、族群、民族、种族甚至文明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异性,于是召唤出各级群体强烈的自我意识、政治主张和文化想象,进而在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层面,强烈反抗普世价值与普遍秩序,并呼唤着强力的国家政治手段,去承担起源于精神层面的反抗使命。


实际上,这样的潮流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现实对原初理想的偏离,必然呼唤着与现实不同的对立面出现,由此纠正现实的偏离。在这个意义上,否定之否定乃是对矛盾的扬弃,只有经过第三方的中介,才能克服双方的矛盾。社会主义的政策弥补了资本主义的缺陷,殖民地的独立自主,实现了殖民者自己的理想。当然,在具体处境中哪个地方矛盾最强、以什么手段来弥补、最终形成什么样的调和方案和特色,这取决于各个民族、国家与文明自身的特质与个性。在左中右的光谱中,没有绝对一致的先验位置。但真正困难的局面是,第三方出场后矫枉过正,在克服对立面的同时,连现实性也一并消灭掉了。反抗走向了压迫,平等变成了剥夺,独立走向了扩张,精神变成了神经。从理想到理想的平滑过渡、不断提升,导致了动员起一切手段来消灭现实。而最糟糕的局面,莫过于在现实之恶与想象之善之间摆动不已,永无休止。所以,进入现代社会的各个国家的困境在于,要在变化的现实中不断调整,调动一切历史和文化的资源,将理想安顿于现实,尝试在或左或右却又非左非右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张力中建立起自身的合理平衡。而危机在于,平衡一旦彻底失去,左中右就会以各自趋于极化的方式相互对抗,现实则在极端之间来回摆动不已。身处其中的当事人则当局者迷,将自己局部的立场和视野当成全部真理,彼此争斗不休、永无宁日。


回到《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上来。基于上面的论述我们就能看出,当罗斯将美国例外论的核心观点界定为美利坚人以“自然之国”自诩时,其实是颇有见地的。美国作为启蒙之子、“自然权利的共和国”,实际上最为牢固地守持了17-18世纪的自然法传统。而远离欧洲的新大陆,又为美国建立与自身理想和主张相一致的实践提供了完美的试验场。美国的立国之本,正在于调和公民共和与商业社会这看似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美国人充分肯定基于个体劳动的私有财产权,将其视为个人为自身赢得社会地位的自由之实现。他们认可具某种实践道德意涵的贸易和商业活动,以及由此建立的分工社会模式甚至一定程度的阶级差异。另一方面,美国人恰恰又认为,这种对个体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劳动财产权的实现,并不能只依靠个体自身。相反,只有将其建立在公民共同体的基础上,令保护普遍权益成为共同意识,并通过实现公意的民主政治的自治模式,才能真正确保所有人的权利。在现实充分竞争的商业往来之中,个体要令自身利益的寻求,服从于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与实践,将之置于公民同伴的监督和评价之下。民主政治的积极参与和实践,以及背后带有公民宗教色彩的自然权利信仰,都是支撑现世生活的具神圣意涵的信仰基础。正是通过在贸易往来和公民政治中,不断守持“自然状态”,美国人建立了自己独特的文明传统:“他们可以将历史抛给过去,而在自然的领域中展现他们的命运。利用自然永恒自我更新的活力,他们可以在空间而不是时间上获得发展。”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


但是,“自然之国”决不是凭空造成的。它其实依赖于美国独特的地理与社会条件。真正依靠自身劳动获得独立的财产和公民身份,是维持这一“自然状态”的基本前提。新大陆广阔的土地与稀缺的劳动力,恰恰避免了李嘉图和马尔萨斯的预言。从18世纪到19世纪末,从亚当·斯密到马克思再到桑巴特,全都异口同声地指出,新大陆殖民地的现实条件,促成了来到这片土地上的劳动者在与雇主的博弈中占得主动。广阔而廉价的土地、资本的充分竞争和劳动者的不足,令他们有资格跟雇主谈条件、分享经营所得。当攒下一些钱后,他们可以走向西部做独立的小农场主,或自己经营工商业当个小老板。甚至到了20世纪中期,米尔斯在《白领》中也不得不承认,美国尚没有政治上的无产阶级。


但是,即使美国能放过历史,历史也不会放过美国。马克思和桑巴特一面承认美国的“例外”,一面又信心满满地预言,美国迟早会被资本主义的腐蚀和解体力量所征服。美国必须在资本主义和民主政治的现实条件中追求“自然状态”,而现实的发展却是对理想的不断挑战。一方面,社会必须留出个体行使自由的空间,同时还要保证“美国梦”的现实性,面对大规模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达成这一目标越来越困难。而另一方面,城市社会的急剧扩张、大众民主和官僚制组织的发展,会威胁到小规模公民共同体的道德纽带。财团和政客的联合、政府行政权力的加强、意识形态政治的宣传与“无心肝的专家”的技术治国,也令公民完全可能沦为受豢养的驯顺羔羊。


实际上,从我们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受先天条件的限制,在调整的光谱上,美国自身向“左”与“右”的可能调整幅度相当地窄。它的历史再向前追溯,也无法超越殖民地时期和建国时代。它再向“左”调整也无法达到真正的社会主义,因为它不能背叛自己,否定独立宣言和自然权利论。面对资本主义和大规模社会,它必须既设法保证个体仍然能够获得相对独立自主的财产权,又要保障公民在社会和政治领域仍可能保有共同体的道德生活。这狭窄的调整范围,清楚地规定了美国的文明传统和遗产,无论是美国人的思想还是社会,除非走向彻底的自我否定,都无法超越这一点。罗斯在书中讨论的主要思想家们必然相信某种“美国例外论”,其根本原因恐怕正在于此:“他们重新勾画美国独特性的线索,并将自然法和历史原则转换为已建立的美国历史过程的不变基础。只要可能,变迁就可被包容,历史就是无害的。”罗斯重点刻画的从南北战争后到一战前美国社会科学的历史,就是社会科学家面对现代社会的开展与历史变迁,不断回到“美国例外论”的历史。



罗斯在《起源》中对美国社会科学发展的历史叙述,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美国内战到19世纪80年代之前。在这一时期,美国社会科学的基本体系开始成型,美国的现代大学开始建立。第二个阶段是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的最初十年。在这一时期,面临镀金时代大规模资本主义与城市社会的兴起,美国社会科学家们尝试站在进步主义立场上,思考如何应对美国的变化局面。第三个阶段则是从1908-1930年,罗斯认为,这是美国社会科学走向更具抽象性的自然过程论、迈向科学主义的时期。罗斯认为正是这一时期奠定了战后美国社会科学的诸多特点。


在罗斯看来,美国社会科学的最初建立者是居住在东北部的教养良好的士绅阶层。面对内战后镀金时代的社会变化,基督教的传统教化在大学中日渐失势。他们想要传播新的科学世界观,进而理解社会、维护道德。在美国大学的学科传统中,18世纪的苏格兰道德哲学体系对于后来社会科学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其中包含的牛顿式经验科学的立场以及亚当·斯密、大卫·休谟和亚当·弗格森等人的思想广为人知,它们为后来美国的经济学与社会学传统打下了重要基础。而德国移民弗朗西斯·黎白则对美国的政治学传统产生了重要影响。他将德国思想传统中有关民族共同体和国家主义的立场,与美国原本的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学说相调和。黎白反对基于抽象孤立个体来构建自然权利,主张自然权利正是来自于人的社会本性:“他们所具有的权利就是去努力完成他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在他看来,社会是人性和原始权力的真正母体,而国家的真正基础是整体的民族或人民。实际上,在黎白这里我们已经能够看出,后来美国社会学思想传统中调和个体与社会关系的独特视角。黎白还认为,“一门全面的政治科学课程就应当大部分是对文明历史的描述”,从而将政治学与文明史的视野结合在一起,开创了美国特色的历史政治学传统。黎白的学生伍尔西曾任耶鲁大学的校长,后者的学生怀特在康奈尔大学建立了包含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的“政治科学学院”。怀特的学生又仿效老师在密歇根大学建立了政治科学学院。黎白的另一位学生约翰·伯吉斯也在哥伦比亚大学建立了政治科学学院。罗斯指出,深受黎白影响的赫伯特·亚当斯和约翰·伯吉斯等人,都坚持个人权利和自由要受到历史与共同体的限制,并强调国家的重要性。罗斯将这种倾向称之为保守的共和主义。


耶鲁大学校长西奥多·伍尔西的雕像


与政治学领域的情况类似,美国的政治经济学传统决非单纯强调自由贸易。从丹尼尔·雷蒙德到凯里父子,美国最初的经济学学派吸收了德国国民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希·李斯特的思想,始终强调保护性关税的积极作用。他们认为,保护性关税有利于促进美国国内资本与劳动的平衡,避免过度国际分工可能造成的过度不平等。实际上,合理的国内贸易保护,有利于美国本土自发经济分工与协作的形成,进而有利于个人独立性以及地方性交换的相互合作。最终,凯里从自己的联合法则中发展出了一套社会组织的有机体理论,使自己的经济学具有了社会学的色彩。沿着凯里父子的思路,弗兰西斯·沃克认为在美国不断增长和扩张的经济秩序中,在确保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工人有可能基于最终回报的预期来确定工资在资本中的比例,而企业家获得的利润与其应用技术提高的生产效率挂钩。沃克基于对利润和工资的不同解释,力图说明在美国,资本的效率与劳动的稀缺,使企业主和劳动者之间互利共荣和相对人格平等的关系得以可能。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不会像欧洲那样悲观,并且可以借助外部手段来克服资本主义的负面影响。即使工人面临现代大规模工业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压力,也可能通过国家的介入和工人集体的行动来矫正与协调。沃克的理论明显指向了后来克拉克和康芒斯等人思想的方向。


美国正式的社会学传统始于耶鲁大学的萨姆纳与华盛顿的莱斯利·沃德。萨姆纳的思想有着政治经济学的背景,尝试将个人的努力与社会地位联系起来。而沃德则更具宏观视野。他将孔德的进步论与美国的自由传统相结合,尝试在人性与自然的基础上,以理性和知识进步为手段,通过认识社会的发展规律而实现社会的改良与进步。沃德构建了美国社会学最初的总体现代世界图景。沃德强调,个人发展具有在道德方面自我教育和完善的意义,并认为工人阶级能够建立合作型的产业,而进步的终点是以社会为根本的“全民政治(sociocracy)”。从某种意义上说,沃德的观点是马克思激进革命观的美国对应版本。它结合了欧洲的视角,扩展了历史视野,也包容了美国对启蒙主义与自身文化传统的信念。虽然后来的社会学家并未全盘接受他的这一图景,但某种民主社会主义的思路却在后来的社会学家那里留下了印迹。


经历了镀金时代的美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工业和金融资本主义在全国快速扩展,垄断性的巨型托拉斯出现了。铁路穿越中西部直抵西部海岸,传统的边疆逐渐消失。大型城市迅速涌现,改变了美国原有的农业为本、市镇为主的格局。重工业和大宗制造品贸易日益兴隆。自欧洲涌入的大量移民充实了劳工的大军。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爆发了一系列社会冲突。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城市贫民现象严重。从1890年代到一战前,在学术界、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进步主义运动。在美国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奠定美国现代思想传统的许多重要人物,也在这一时期悉数登场。


19世纪末的美国


进步主义运动的实质,其实是在美国在社会结构发生剧烈变化重组的时期,摸索一条符合自己特点的道路。正如罗斯所指出,大规模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之后,劳工运动和社会主义的可能性也进入了美国人的视野。与欧洲相似的历史进程,打破了例外论的单纯静态观点,美国学者们也不得不思考现代社会发展的共同命运。但另一方面,进步主义结合了自己国家的特点来寻求出路,而具有欧洲左派社会运动的美国修正版本色彩。在政治上,通过立法和种种行政手段的扩张,来限制垄断企业和托拉斯,保障民众生活和基本权益;另一方面,面对庞大体量与高度分化兼而有之的大规模现代社会,社会精英与知识分子的自发组织与制度创新活动层出不穷。社会科学家们也获得了极大的空间来开展他们的研究,甚至直接参与到改革活动中来。另一方面,他们在大学中也建立起了自己相关的职业领域,树立起了自身的权威,组建了各种协会与社团,并开始取得专家身份。在专业领域内部,与职业化的院系和专业相互结合,他们创设了各种学术会议和期刊,建立起了具中立包容性的平衡机制,力求能容纳观点主张相左的双方进行公开交流与讨论。他们一方面向决策者提供建议,一方面向社会大众传播自己的观点,在报纸上撰写文章,对中上层阶级人士发表讲演。


在经济学领域,凯里之后的美国年轻一代经济学者,许多人都有留学德国的经历。他们吸收了德国历史经济学和讲坛社会主义者的思想,同情社会主义,并建立了由历史经济学家主导的美国经济学协会,主张依据历史和统计调查来理解现代经济。早期的约翰·贝茨·克拉克和理查德·伊利,都支持国家保护下的合作经济,接近民主社会主义的立场,主张某种合作性的共同国家。但面对美国的现实,经济学家的立场也逐渐变得温和了。他们放弃了带有激进色彩的社会主义表述或明确的合作共同国家的主张,转而以大众和学术界更容易接受的语言和思想来表述。在美国学术界职业团体的内部,持不同意见的双方往往想要寻求对方能够接受的共同立场,在此基础上来明确双方的共识与分歧。有共同基础的职业自治,也能够确立起自己的领域和权威地位,而不会因为极端立场和分裂导致自身职业前景受损。


这一时期的美国经济学领域,最主要的思想家是克拉克、泽利希曼、康芒斯与凡勃伦。克拉克吸收了欧洲的边际主义思想,肯定了竞争性市场的合理分配效果。在他看来,消费者的欲望主导着社会资源的分配,进而给予生产的各个要素合理的回报。虽然市场不会带来完全的平等效果,但社会的各个阶层都能从经济的增长中充分获益。工会组织和仲裁足以平息劳资双方的分歧而不会导致剧烈冲突。克拉克的观点既肯定了资本主义的合理性,也接受了在大规模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社会分层。但在他看来,充分的经济发展与劳动者强大力量的存在,不会导致社会的彻底分裂。工业国家是不同等级和阶层的共和国,而不是完全的专制和大众民主。克拉克以边际主义经济学延续了古典经济学中强调市场均衡与合理分配的传统,回应了社会主义的挑战。在克拉克之后,费雪和费特进一步发展了边际主义经济学,而费雪令它走向了更为抽象的“科学”方向。既肯定个体自由与充分竞争、又支持反垄断和国家适度干预的美国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其基础正是边际主义经济学。


克拉克是边际主义的代表人物,泽利希曼则将历史主义和边际主义相调和,构造出一种自由资本主义的历史进化论。他强调竞争背后的伦理意涵和政府的必要干预,主张更广泛的平等与和缓斗争,反对极端分化和对立。另一方面,泽利希曼强调市场参与者的伦理品质,认为商业社会的繁荣和伦理品质的普遍提高以及生活条件的普遍改善相一致。但康芒斯则持有一种不同于泽利希曼的历史主义观点。在肯定了资本主义的阶级分化性质的基础上,他构建了一种劳工学说。他认为,通过集体性的工会建设和劳资谈判,构建工人自己的联合与资方公开商议,才是合理的克服劳资对抗的出路。


相比之下,索尔斯泰因·凡勃伦的立场相当有趣。他认为,存在着一种植根于人性的作业本能,还将从封建时代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描述为有闲阶级不断通过炫耀而构建身份差异的历史。在他看来,现代工业化实际上能重新促进作业本能,社会的产业功能仍然具有正当地位。凡勃伦虽强调现代社会的阶级性,但他仍然认为劳动才是根本的正当,并接近民主社会主义的观点。实际上,凡勃伦批判的对象是寄生性的金融资本与炫耀化的伪贵族资本主义。他反对自由派经济学家的边际主义抽象理论而坚持历史视角。另一方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同情社会主义的观点,他却基于美国的传统对之加以修正。他最终将一种颇具讽刺意味的自由史观与考茨基社会主义的某些实质主张结合在了一起。这个挪威移民的美国后代,同时批判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观点,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缓和了左与右的分裂。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经济学领域,克拉克和费雪的边际主义经济学占据光谱的一端,而另一端则是凡勃伦独特的历史经济学理论。泽利希曼和康芒斯处于中间地带。在总体政策上,要诉诸国家政治来打破垄断资本主义,确保市场的高度竞争,并提供适当的社会保障政策;而在劳资冲突方面则主要依靠工会和劳动仲裁。美国仍然没有偏离自己的传统路径太远。


在这一时期,美国社会学的思想可谓极为辉煌。斯莫尔和吉丁斯在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开设了社会学的课程,为美国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乔治·赫伯特·米德、约翰·杜威和查尔斯·库利则堪称这一时期美国社会科学领域最重要的理论家。虽然米德与杜威在哲学系任教,他们的思想也不限于社会学领域,但在很重要的方面,他们的思想仍然可以视为社会理论。他们的最大贡献在于,在美国自身的共同体传统的基础上,打破了个体化自由主义的传统,开辟出个体与社会相辅相成的美国社会理论传统。


由左至右:乔治·赫伯特·米德、约翰·杜威和查尔斯·库利


阿尔宾·斯莫尔是从历史政治学的领域进入社会学的。他也曾经求学于德国,最初的思想带有基督教社会主义的色彩。斯莫尔认为社会学带有伦理科学的意义,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这一对反题的合题。社会学的追求在于理解社会如何既实现其成员的个人发展,也促进彼此间的相互依存。在更大的社会层面,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各群体的利益冲突与联合的多元进程,他还借助了拉岑霍费尔的文化国家调节冲突理论来理解美国。我们很快会看到,斯莫尔的理论与同在芝加哥大学任教的米德与杜威存在着某种亲近性。


与斯莫尔不同,富兰克林·吉丁斯的思想带有进化论实证主义的特征。他先确定一些基本的人性与社会范畴如类意识与同情,再将历史范畴化约为某种进化原理,进而将其科学化。在美国社会学界,吉丁斯最早将社会学理论与统计和定量方法结合起来。他想以皮尔逊的思想为基础,一方面运用统计学来描述社会事实,另一方面以量化的方式,将抽象概念具体化为测量性的指标体系,从而服务于理论主张。吉丁斯将定量实证方法当作工具来运用,旨在证明其历史进化论观点。吉丁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开辟的量化实证的路向,对美国社会学同样影响深远,哥伦比亚大学后来也一直是社会学量化研究的重镇。


在学术史上,米德和杜威一般被视为实用主义哲学家。在美国社会学史中,他们通常也不占重要地位。很少有社会学教科书提到杜威。如果不是后来的符号互动论者将其理论源头追溯到米德,或许他也不会在社会学史中有一席之地。但是,他们的思想其实极具社会理论色彩。面对社会的大规模化重组与建设,米德、杜威和库利都着力探索社会群体的人性与道德基础,如何在不同群体和社会阶层之间,通过互动与流动形成具有新均衡的总体,实现个体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统一。


在米德看来,社会产生于个体之间运用语言和符号,彼此相互沟通交流(communication)与协作行动(co-operation)的过程。人在向同伴说话的同时,也像他人一样接受自己语音的含义,并将其指向某种实践活动,从而令语言符号拥有一般性的意义。语言的意义以及人们共同接受的社会对象,既不是纯粹主观的也不是完全物质的,而是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紧密结合,并在这样的实践过程中创造出来。人的自我也不是天生就有的,同样是在社会行动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由于人先是在共同体生活的实践活动中,获得对意义的认识和理解,所以他会自然地将自己视为群体的一员,并在成长的过程中,确立起自己在共同体中的角色与地位。


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人只具有作为共同体成员的“客我”一面。在自我之中,还存在着与之相对的“主我”。正如一名足球运动员虽然在场上占据一定的位置,有着特定的角色,却依然可能在球场上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和创造力一样,社会中承担特定角色的人,决不是全然受外界规范支配的被动之人。“主我”的反应和行动不能完全事先规定,而是有着主动创造的空间。但是,这种创新活动仍然要与“客我”相结合,再借助意义和沟通过程,令他人理解自己,进而令社会接受新的实践样式与意义。


因此,社会性与个体性不是相互矛盾的。个体的自我意识要以社会的共同生活为前提,而个体如果能在服从规范、承担角色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并得到社会其他成员的理解与接受,社会的共同意识也会随之变化。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往往通过主我的创造性活动,对社会环境作出新的反应,从而改变共同体的生活,甚至使之扩展,形成更大的社会秩序和形式。


人运用符号交流和共同协作的能力,使人产生心智和自我意识,由多个自我构成人类社会。但拥有自我的人又能够借助理智反思能力来促进社会的进化和发展。这使得人类社会不同于低等动物的社会。人类社会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控制自身对环境的反应和对环境加以相对的改造,促进自身的保存。人的共同体可以对外在的自然世界加以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利用,以实现人类自身的目的。


在大规模的现代社会中存在着许多小的群体,个体从属于各自的职能群体,并通过与其他群体社会职能的关系而联系在一起。民主社会是在个体的沟通与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建立以功能分工为特殊性区分和地位差异的共同体。个人并不是抽象孤立的个体,而是通过与组织化社会行为模式的整合而形成具自我意识的人格。个体依赖其所从属的社会共同体,与和他一样的他人进行合作与交往,自我的优越性既以对社会整体的贡献为基础,也是对他自己权利的坚持和实现。


如果我们考察杜威的思想,就会发现他和米德有许多相似之处。杜威同样强调借助语言进行的沟通与意义交流对于构成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在他看来,人们正是在共同行动和实践中,通过语言的沟通和相互理解,对共同活动进行符号化的表达和交流,进而构建起共享的经验。而人的一般品格(general character),也正是在这样的共同活动中,分享群体的信仰、观念和情感态度而形成的。这样的一般品格,有着相应的身体性的禀性(disposition)和习惯(habit)。但在现代社会中,人应当具有发展的能力,能够面对变化进行积极的自我调整和行动。应当培养起来的习惯,不是被动的不假思索的机械反应,而是两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是社会交往的能力:人应当善于理解和同情他人的态度,做出敏捷的社会反应;另一方面,他也应当培养起基于过去的经验而主动影响外界条件和环境,进而达到自己目的的执行能力。这包含着特定的理智和情感倾向,要学会掌握一种经验活动的条理和办法。不过,这并不是僵化刻板的“方法论”。重要的是要培养起人的某种道德品质和心态。这就是杜威的“四心”:专心(directness):在实践过程中忘记自己,完全与自己所做之事融合为一;虚心(open-mindedness):要有谦逊天真的态度,能充分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其他方面来源的信息,根据情况的要求改变自己的目的和手段;诚心(single-mindedness):对于所做之事应心无旁骛,不要受外在要求或其他考虑的影响而敷衍了事;责任心(responsibility):要真正认识自己所做之事和自己行动的意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在杜威看来,现代社会本质上是各种小社会群体的联合,而民风民德正是在小规模的社会团体中培养起来的。在民主社会中,团体内部的成员应当有意识地分享他们各方面的旨趣,不同的团体间也应当有充分的交往与互动。在理想的民主社会中,普遍利益能够得到大家的共同意识,社会有着高度的交往自由和共同参与性,社会阶层不固化封闭。民主社会的关键不在于投票方式或政治形式,它本质上是一种联合生活的样式(a mode of associated living)。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人的能力得到自由发展,并能够通过不断向新的社会和生活敞开而发展自己。


我们再来看库利。与米德和杜威强调在经验中融合主观与客观的实用主义倾向不同,库利要更传统一些,更注重主观意识的层面。但是,他同样反对将个体和社会割裂开。“‘社会’和‘个人’并不代表两个事物,而只表示同一事物的个体方面和集体方面。”库利的观点有点像涂尔干,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人们基于与他人的交往和共同生活,借助语言、想象和社会情感而形成的某种共同意识:“社会仅仅是人的思想中集体的一面。每个人的想象都被看作是许许多多的人的影响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有生命的不断发展着的整体,是社会的一个个别的部分,意识和想象作为一个整体,即在最广泛的角度被视为贯穿所有时代的一种发展和组织的人类思想,就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社会的本质所在。”


但是,库利并未忽视自我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他恰恰极为强调,在现代社会中自我意识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库利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会非常自然地形成关于自我的诸种感觉和观念,而这些观念很大程度上都来自社会生活。但是,通常认为“镜中我”是库利对人的社会自我的完全表达,认为库利觉得人的自我意识根本来自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并且以此为自我塑造的中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实际上,“镜中我”只是人在社会中成长时,会自然产生的某种反射性的自我认知。在库利那里,更为重要的是人能够借助同情(sympathy),进入他人的意识并与他人相互理解和交流,从而丰富和扩展自己的意识,而爱(love)则能够支持同情与交流不断产生与更新的情感:“爱是伴随着人性,通过交流健康地发展而出现的正常感情,在它的刺激下又产生更多的交流。”而人真正的自我,是在同情与爱的社会交流的过程中,不断成长与丰富,并且相互促进的:“我们在扩大和增加新的不确定的经验时所感到的就是这种爱,而自我感觉则伴随着对经验的某一部分的专有、限制和保护。……自我和爱心任何一方出了毛病都会使另一方丧失支援。除非保持发展、吸收新鲜生活,感受爱和热情,意识不可能健康;只要确实保持着发展,自我感觉就可以是谦虚和慷慨的,因为这些情感伴随着爱心启发的是更广阔和更高级的意识。”如果人能基于来自同情和爱的博大宽宏的意识,在自身之内将种种冲动、情感和观念协调统一,转化为自身对崇高事物的渴望,对某种更高级的理想自我的追求,那才是真正的自尊自重,也就拥有了真正的个性,可能成为伟大的人物,指引社会的方向。“然而这最高级的自我是社会的自我,是想象、思考、加工社会提供的材料制成的产品。”


所以在库利这里,虽然发挥作用的渠道主要依赖心理层面的情感和想象,但实际达到的社会与个人相互促进与成就的效果,与米德和杜威的思想是近似的。在库利看来,人们在初级群体(primary groups)中培养出某些基本的社会倾向和社会理想,进而在更大范围的社会中相互沟通与互动,形成更广泛的意识与情感取向。而更大范围的社会也包含着分化的效果,形成不同的社会等级。从动态的角度说,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内部有着不同部分,由多个更小的系统组成的有机体。不同群体和部分相互之间的互动,构成了不断维持与更新的形式和过程,而这些形式与过程,又结合成为巨大的社会整体。库利眼中的民主社会,并不是没有功能分化和群体差异的,关键在于要在公平竞争与机会平等的条件下,促进个体的积极行动,在此过程中发展自身、解放精神,进而促进整个社会共同精神的提升。实际上在米德、杜威和库利的理论中可以看到,他们理论的共同根基,正是通过沟通交流与实践活动的合作构建起来的社会共同体。个体与社会实现个体成长与共同事业的两全,而在不断的共同奋斗实践中,人也能够体验到现世中属人的幸福。他们的学说,正反映了美国在进步主义时期,尝试将自身公民共同体生活的传统带入大规模现代社会的努力。


在历史政治学方面,罗斯对这一时期的着墨较少。历史政治学在这一时期开始向历史学和政治科学两个方向分裂。美国政治科学协会的形成,令双方明确了自身的问题意识和基本方向。历史学家们围绕着兰克式的方法论纲领,主要试图将现实的历史主义观点与盎格鲁-撒克逊的自由传统重新结合,发掘社会和经济力量甚至地理因素的作用,去理解美国有其独特性的历史。弗雷德里克·特纳尝试从美国的边疆主题出发,去挖掘美国的自由传统与其不断向西开拓边疆之间的关系。而在政治学方面,在进步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行政方面成为了研究的重点,威尔逊和古德诺开辟了这一路向。另一方面,政治学也主动地向社会科学靠拢,有着与社会学和人类学相结合的趋势。不过在这一时期,政治学科学化的趋势还不是很强。洛威尔虽然多少肯定科学与历史现实主义的立场,但仍然强调政治学是不精确的实证科学。詹姆斯·布赖斯也提醒政治学,应当考察历史事实与人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去建立一门历史科学。这样的立场得到了罗斯的赞许。


罗斯将1908年到1929年划为美国社会科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科学主义的兴起。在罗斯看来,一种现代主义的历史意识从西欧传到了美国:“过去开始被当作过时的负担,而当下则总是成为永续不停的转变的一环,这种转变指向不可知的未来。价值不可能在过去中寻找;她必须在当下的每一时刻、在未来的每一时刻中创造。”具有稳定进步和目标的历史意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度相对主义和碎片化的历史虚无感,一种持续不停却没有方向的变化之感。罗斯认为,正是这样的感受,催生了美国社会科学中的科学主义潮流。社会科学家想要借助自然科学式的量化实证方法和高度数学化的模型,让自己相信社会中蕴藏着内在的稳定规律,运用科学手段足以达到对自然进程的充分控制,从而克服自身的内在焦虑。


另一方面,一战结束后社会科学的职业结构也相对稳定了,专业化取向进一步加强。在罗斯看来,美国社会科学家们越来越局限于在职业领域内树立权威。美国政治的世俗性特征与进步主义运动的退潮,加上一战带来的历史和政治焦虑,导致社会科学家转向在专业领域内,将政治焦虑转化为探究的科学动力,在科学知识构建起的抽象理性乌托邦结构中满足自己,用技术统治和专家治国来代替现实行动。在这一时期,资本家也向社会科学领域提供了大笔赞助资金,鼓励各学科的研究和相互交流。1923年,洛克菲勒赞助的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SSRC)成立。它向大学提供捐助,资助社会科学家们的研究,还支持不同社会科学专业领域之间的沟通交流活动。


罗斯认为,在社会科学领域科学主义倾向最强的是行为主义传统。约翰·华生的行为主义理论认为,行为本身是生物性冲动与外界环境结合的产物,意识在行动中没有地位。在一战之后,基于反射理论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更是大行其道。而在社会学领域,趋向科学主义的潮流也蓬勃兴起了。吉丁斯强调统计方法的方法论客观主义,在斯图亚特·蔡平的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后者主张社会学应当借助统计学的量化方法,甚至进行类似于自然科学实验化的因素衡量,以求达到真正的客观性。蔡平的科学方法忽略了对象间的质性差别。


另一方面,罗斯认为,在这一时期社会学领域的工具实证主义(instrumental positivism)倾向业已成型,吉丁斯的学生约翰·吉林领导的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在1923年建立。工具实证主义旨在彻底模仿与追求自然科学的严格性,主张社会研究应当完全奠基于对行为整体的统计研究。在罗斯看来,奥格本是这种科学主义的狂热追求者,他主张用严格数量化的科学方法来驱逐理论。而弗洛伊德·奥尔波特将社会还原为均质化的个体,瑟斯顿则发明了测量态度的统计量表。这些发展都表明了社会学领域中科学主义倾向的发展。


不过,虽然罗斯将工具实证主义视为这一时期社会学领域的主要特征,但她对这一时期社会学家思想的叙述却表明,他们仍然没有走到以彻底的工具实证主义态度来理解社会的地步。这一时期的主要社会学家,基本都有着不同于纯粹工具实证主义的理论追求和方法取向。许多人虽然部分接受了统计和量化方法,却只是将它们当成低端工具来使用。芝加哥学派的罗伯特·帕克和威廉·托马斯就是其中的代表。


虽然帕克曾经在德国求学,很熟悉德国历史学的解释路径,但对于社会的宏观理解方面,他仍然继承了美国带有人文主义色彩的自然传统,尝试从某种不同于高度实证科学化的自然主义视角,去理解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美国。与通常的观点不同,在帕克看来,“城市并不只是一种物理装置或人工构造,它内含于那些组成它的个体的生命过程之中,因而,它是自然的产物(a product of nature),尤其是人之自然,即人性的产物。”帕克从人文生态学(human ecology)的视角出发来理解城市社会。他指出,城市中的群体生活,本质上是一种发源于人自然本性的道德组织。而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产生出各种“适应”它们的社会秩序,形成了不同的社区与邻里以及种种行业群体,社会结构由此转化为一种自然过程,产生出某种自然秩序。帕克试图将意志态度奠定在以同情为纽带的不断流动变化的群体形式上,而托马斯相对更强调社会力对人的作用。在后者看来,个体与他人在群体中形成联合与同情之后,会产生心理态度,而规范与习俗同样是自然现象,要基于不同的情境去理解不同的心态。托马斯著名的《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正是要理解在美国社会的现实条件下,来到美国的波兰移民是如何被同化的。无论是帕克还是托马斯,虽然后来受到科学方法的影响,但都只是部分接受了统计学和量化方法,他们仍然只是将其当作理论的低端经验工具来使用。托马斯从来没有放弃个案研究的想法,并且认为案例史和生活史与统计材料是相互补充的,而统计的意义更多在于为理论解释服务。其实不止是帕克和托马斯,甚至奥格本和蔡平也将这些方法当成证实自己理论的观察工具,两人同样有着理论追求。罗斯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在这一时期,社会学领域的工具实证主义虽然奠定了基础,但帕克与米德建立的传统仍然居于主导位置。


《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译林出版社,2000


相比较而言,在经济学和政治学领域,罗斯所说的科学主义趋势似乎更强一些。在经济学方面,总体上说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范式吸收制度主义经济学的过程。米切尔构建出一套有关商业周期的理论,但在根本上在历史中不断重现的商业周期和经济的累积性变化,仍然接近克拉克的某种动态均衡理论。在罗斯看来,米切尔和克拉克实际上并不真正研究历史中的制度,而是尝试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以及边际主义做一些补充和修订。而弗兰克·奈特虽然想要考虑伦理和经济生活中不能为新古典经济学完全涵盖的内容,但他实际上最终走向了用经济行为理解社会和政治的取向,为后来的理性选择学派打下了基础,反而更强烈地接近自由主义的理性人预设,从而彻底消灭了历史。


在政治学领域,本特利吸收了某种社会学思路,构建出了一种政治社会学。他围绕利益群体与活动的概念来建立政治理论,认为社会进程的本质是群体行动以及各种群体的自由合并与重组,美国的阶级具有开放与流动性。因此,政府政治过程的本质是对利益群体进行调整的系统,力求达到某种利益均衡的秩序。而另一方面,梅里安想要借助瑟斯顿的帮助,以量化方法的心理学来协助在行政方面实现技术专家治理。罗斯认为,梅里安想要结合心理学与技术论,借助教育和优生学来实现某种乌托邦的科学主义。拉斯维尔也与梅里安的技术主义立场接近。而在另一方,查尔斯·比尔德仍然坚持传统的历史方法,并且试图调和自己的经济立场与美国例外论的理想,科尔文和埃利奥特也同样反对科学主义。总而言之,无论是社会学、经济学还是政治学,虽然始终存在着对极端科学主义和量化实证方法的批评,罗斯仍然认为,科学主义和技术控制是这一时期社会科学的主要特征,并且在战后成为了美国社会科学界的主流。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第二章,马克斯·韦伯没有按照常规的方式,先行定义“资本主义精神”的概念。相反,他先引用富兰克林的讲法做例子,在不断引用历史文献与经验材料的过程中,让这一概念的真正含义逐渐充分显露。在韦伯看来,历史研究中的概念,不能先行设定再用具体的材料去填充,这样会将历史经验抽象范畴化。研究者必须深入材料本身,在充分理解众多材料相关联的经验、进行深入的“价值诠释”的基础上构建出“理想类型”。这样的概念,才是真正植根于历史和经验、有生命力的概念。研究者若在头脑中先行设定某种概念,再在史料中去寻找证实它的“证据”,结果只能是让历史变成一幅单调干瘪的图景。


马克斯·韦伯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


《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正是在这一点上犯了错误。多萝西·罗斯想要用“美国例外论”这个概念,来说明某种美国社会科学传统无法离开的根基,在变化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溯回的主脉,这样做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任何长期延续的文明传统,都有其自身的独特个性,也都会在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下,去寻求传统之变与常之间的那个平衡点。但罗斯的失误在于,她将这个概念界定为一种非常狭隘的意识形态,并认为美国社会科学史上的几乎所有思想家,无论他们写了什么样的著作,都逃不脱例外论的魔咒,最终都成了它的支持者,这是极为荒唐的。在本书的前三章中,基于比较欧洲整体思想传统而获得的定位,罗斯对美国社会科学起源时期的基本叙述还算合理。但从第4章开始,罗斯意识形态化的解读越来越强。从镀金时代到二战前美国社会科学的思想,甚至连通过“辩证运动”而变化发展的机会都没有,而只是围绕着某个干瘪抽象的意识形态不断打转的唠叨话语。


让我们来具体说明。罗斯认为的美国社会科学无法脱离的“美国例外论”意识形态主流,其核心含义其实很简单,就是通常所说的庸俗自由主义观念。它坚持“占有性个人主义”的私有财产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的自由竞争,能够将个体的自利转变为普遍的繁荣与社会和谐。而政府的根本任务,就是对私有财产和自由市场的充分保障。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靠民主政治,在公民普遍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基础上,选举政治领袖,建立政府,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罗斯认为,从18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这一例外论意识形态,体现为苏格兰的商业社会学说与公民共和主义思想传统的调和,试图在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之间建立平衡。从内战后的镀金时代到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时期,它体现为社会科学领域的某种“自由主义修正”:经济学家将古典经济学与边际主义结合起来,重新证明了市场基础上的个体自利与社会繁荣的一致性;而在社会学领域,学者们借助机能心理学和某种社会有机论,实现了大规模社会对社会化个体的“社会控制”,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到了20世纪20、30年代,科学主义的潮流甚嚣尘上,社会科学家们想要模仿自然科学,借助数学模型和量化工具,达到对社会彻底的支配和控制,从而走向了技术主义的专家治国论。以上就是全书的基本线索。


其实,从这一线索我们就能看出罗斯撰写本书的良苦用心。20世纪后半期美国社会科学的某种危机,恰恰是庸俗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自然科学式的量化实证方法的携手并行。社会科学想要凭借“科学”来证明,人类已经“发明了幸福”,并且足以凭借技术的优越,迈向千年至福王国。伴随着这种自大倾向的美国社会科学,在全世界研究和学术领域的扩张,也将不同民族和国家带入了这一幻象中:“我们被导向了对自然进行量化的、技术性的操控,并对美国社会持一种理想化的自由主义想象。”这一立场确实应当批判,在这一点上,笔者完全支持罗斯教授的立场。但她的问题在于,不能将当前美国社会科学的这种虚假意识,当成此前一百多年美国所有社会科学家的共同态度。上面那种美国例外论社会科学的错误,正在于它构建了一个虚假的“自然”普遍性,消灭了真正的历史与差异性,这一点罗斯说得没有错;但是,她本人也构建了一个虚假的“意识形态普遍性”,从而消灭了美国社会科学真正丰富多样的历史。


让我们来举例说明。罗斯认为,在进步时代,社会学家借助心理学是要构建出某种“习惯了社会环境,并被引向服从理性一致意见强制调节”的“社会化个体”,从而“将占有性个人主义转变为社会和谐”。但在我看来,罗斯并未真正理解杜威、米德与库利的思想,这使她以为,这一时期社会学家的主要目标,是发明一整套“社会化”的理论工具,来支持某种外在的“社会控制”:“社会控制由社会强加于个体,并被认同于个体自身的本性。社会控制不止失去了自身的强制力,还渗透进了自我实现的过程。”实际上在米德、杜威和库利那里,虽然路径有差异,但他们都从自己的理论角度出发,达到了对于个体和社会关系的相似结论。或基于个体之间语言符号的沟通交流,或基于群体生活的共同实践和行动,或基于社会情感的触发与意识的融合,他们都认识到了在共同体生活中培养起来的共同经验和意识,从而确立了社会的优先性,克服了欧洲自然法传统中的抽象个体主义。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无不强调个体内在自发的自我意识和主动性,而否认人是被彻底“社会化”了的。一方面,个体以社会为前提,产生于集体的共同生活;但另一方面,个体又能够以自身特有的方式去回应、创新和表达,并通过思想和情感的沟通交流,再度回到社会之中去影响他人、改变社会。认为社会中的个体必然陷入刻板僵化的服从与拒绝规范的反抗之间二元对立的观点,就像认为足球队员要么都是机器人、要么只有在球队之外才自由一样荒唐。或者说,正如库利不经意间揭示的,“把自由定义为没有束缚,对一个控制过严的社会是合适的”。那种坚持二元对立的观点,或许正源于某种管束过于严厉的社会经验。但米德等人眼中的社会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恰如梁漱溟先生曾经说过的:“要知所谓组织不是并合为一,是要虽合而不失掉自己的个性,也非是许多个合拢来,是要虽个性不失而协调若一。”实际上,梁先生早就看出,西方社会的真正独特之处,不是个体性或社会性偏于一端,而是个性伸展与社会性发达两方面的并存:“个性伸展和社会性发达并非两桩事,而要算一桩事的两面”。米德、杜威和库利的社会理论,正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


“许多人的存在就像许多块砖头的存在一样,而社会就像一堵墙。但是事实上社会没有砌成墙的砖头那样的构件,这是一种对生动的现象极不适合的机械的解释。”库利本人的批评,正揭示了罗斯在这个问题上面临的困难。“自由主义例外论”的观念预设,令罗斯把社会与个体想象成截然二分的。进步主义时代形成的大规模社会吞没了个体,令其服从于自身的规范与律令,而自爱自利的孤立个体,只能通过机械服从规范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所以罗斯既认为这一时期的社会学家发明了某种心理学,以求达到支配个体的“社会控制”的目的,同时又觉得他们必须乞灵于某种“自由主义炼金术”来释放个体的利益追求。正是这一虚假的想象,令她看不到米德他们那里思想和相应现实经验的真正特征。她自己觉得个体和社会是相互脱节的,才会以这样左支右绌的方式,来设想社会学家如何“想象”出个体自由和社会秩序的两全。例外论意识形态遮蔽的不是思想家,而是罗斯自己。


再举一个例子。罗斯认为20世纪20、30年代的科学主义,将人与社会视为某种可以通过科学手段达到高度理性控制的自然进程。杜威的实用主义思想肯定了自然科学的典范权威性,并主张科学方法是面对历史不确定性的根本可靠手段和武器。但是,杜威的著作清楚表明,他自己是科学主义和技术控制论的坚决反对者。认为科学能够发现事物背后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并进而引导人们走向理想乌托邦,正是杜威根本反对的立场。在杜威看来,现代科学想要超越现象,达到事物背后某种永恒不变的真理,这仍然是二元论形而上学传统的延续。这一思想的发展,非但无法真正达到真理,反而可能造成忽视和贬低具体经验的后果:“如果我们所达到的一种陈述,在一切可能变异的个别条件之下,对一切可能的经验者和观察者都是适用的,那么,我们所达到的这种陈述离开任何具体经验就都是最远的了。从这个意义将来,数学与物理中的抽象代表着一切可以经验到的事物的公分母了。就这种抽象物本身而言,他们好像是一堆残渣。当人们把它们当成对实在本身的完备陈述时,这些抽象物便变成一些虚幻的强迫观念。”当科学将一切经验和现象还原为抽象知识时,反而脱离了真正的经验和生活,让自身成为某种狂热的崇拜对象。但这恰恰丧失了在经验世界中人与自然真正的有机联系:“‘科学’变得与众不同;人们认为,科学发现和实在具有一种特权的关系。事实上,画家和物理学家一样懂得颜色;诗人和气象学家一样懂得星辰云雨;政治家、教育家、戏剧家和职业的心理学家一样,真正地懂得人性;农人和植物学家与矿物学家一样,真正地懂得土壤和植物。”杜威理论中的科学,只是源于生活、将经验中的特定面向和脉络呈现出来的手段和办法,它本身并不比画家捕捉光线和色彩的技巧更“真实”和“高尚”。而作为科学成果的知识,不是化约而是丰富了我们的经验,令我们可以通过控制直接的经验,更好地“直接占有和享有来自反省知识的对象经验中具有的意义”。科学的真正目标既不是“为科学而科学”,也不是抽象的真理,而是服务于人现实的经验生活:“最后的东西是对直接经验事物的欣赏与应用”。而杜威对经验生活的根本理解,仍然在于他尝试超越科学主义、回返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关系:“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及其生命过程,相应地,包括有一个世界或自然界,而这个世界或自然界对这个有机体本身而言,无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外在的’,但就其功能而言,又是‘内在的’。”虽然杜威的语言容易令人觉得,好像他还依靠自然科学式的世界观,但无论是“生命”、“有机体”还是“自然”的含义,都早已与那种理解分道扬镳。


正因为受限于自己强烈的主观预设,对杜威“经验的自然主义”重构科学的努力缺乏认识,罗斯才基于对只言片语的简单理解,而将他当成科学主义的同道。不过她也多多少少意识到,没法完全用“例外论”的视角来涵盖杜威的思想,所以在文本中常常出现“尽管他批判了化精神现象为物理术语的极端行为主义,但他还是认可了社会心理学中更宽泛意义上的‘行为主义运动’”或“他扩大了自己的范畴,把民主社会主义也包括进来了,但他的发言仍然没有超出美国例外论的话语范围”这样模棱两可的讲法。正是因为她对作者缺乏真正的理解,所以只能拿意识形态的标签将他们大致归类。这种对思想简单粗暴的处理,有时甚至到了牵强附会、生搬硬套的地步。比如爱德华·罗斯的“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概念,原义接近涂尔干式的社会在道德方面的自发约束,手段主要是借助法律、舆论、宗教和教育等方面,并且在现代社会中,要更依赖同情与伦理的力量,而非依靠少数人来施加强制约束。但多萝西·罗斯偏要说,实证主义和技术统治概念的社会控制已经在爱德华·罗斯的著作中“扎下根来”。实际上,罗斯对思想家的解读常常是断章取义和标签化的,或热衷于从个人家庭出身和成长背景中搜寻作者隐匿的“例外论动机”。


意识形态遮蔽的后果,不止反映在罗斯对思想的解读上,她对历史的理解也是如此。虽然本书较细致描述的时间跨度有六十多年,但罗斯仍然不能很好地将思想与同时代的经验现实结合起来。实际上,当她将思想史理解为研究一套在学科内部衍生和维持的话语甚至是意识形态的时候,那些思想也就变成了悬浮在经验生活和历史之上的自说自话。罗斯喜欢诉诸思想家的家庭出身、心理特征、职业前途来解释他们为什么会坚持美国例外论的意识形态。面对外界压力和政治局势的动荡,他们要么狂热地坚守信念,要么退回到自己构筑的思想安乐窝之中。我们看不到思想与社会深层次的相互关联,看不到思想家积极投身于社会改革与政治生活,将理念与行动结合在一起。罗斯刻画的思想家形象,更接近20世纪中期后的许多美国学院派蛋头教授。但对于进步主义时期的改革派知识分子,投身于种种社会实验的实用主义者和社会学家,这幅肖像是否准确,笔者深表怀疑。


罗斯刻画的与例外论意识形态相伴的美国历史,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镀金时代开始的资本主义飞速发展,产生了大规模的阶级分化与对立,城市化与社会重组。资本家财团与政界学界之间相互勾连,以求维护自身的利益。学术人士从早期的上层知识精英转变为后来的技术专家与职业权威,在推动社会改革的同时,成为意识形态的捍卫者和既定秩序和利益格局的维护者。罗斯带有强烈意识形态倾向的历史叙述,有时候甚至到了夸张的地步:


部分源自对职业地位的关注,部分反映出了仍然支配着学术界的偏见,那些不属于白人男性清教阶级的人们,常常无法从事职业性的工作。从数字上看,职业化的主要受害者是女性。从1890-1900年,在各个领域修习研究生课程的人中,女性的数目几乎翻了一番,达到了30%。毫无疑问,在为了获得正规学位而记录在册的人中,女性也占了比过去更大的比例。社会学的情况大致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并且女性所占的比例很可能已经超过了经济学和政治科学。大体上,这些女毕业生们被引导着去从事社会工作和改革活动,或者进入女子学院。按照那时候男性划定的范围,这些领域均在科学和学术的主流之外。尽管有压力逼迫她们接受科学与职业主义的摆布,但仍然不时有女社会学家设法保持与社会民主活动的联系,探索非正统的思想。


即使那是一个众多女性步入大学、积极投身学术界和社会领域并取得杰出成就的年代,即使看不出引文中的史料如何能够支撑她的判断,在罗斯看来,性别歧视也仍然是那一时期的主要特征。这并不奇怪,如果你将头偏向左侧,自然会发现任何东西都向右倾斜。罗斯对美国社会科学中例外论意识形态的历史考察,最终走向了意识形态化的美国社会科学的历史。


其实,罗斯这部书不是没有触及现实,而是以反讽的方式,恰恰向我们提供了20世纪晚期美国社会科学界左右对峙、真正的思想传统却已被遗忘的真实写照。对于罗斯的这种思想史做法,对于这样左右对峙的格局,我们是再熟悉不过了。在笔者看来,罗斯这本书的更大意义,正在于更充分地暴露了学术界甚至现代社会存在的危机:我们是拿一种意识形态去批判另一种意识形态。我们无法穿透批判激情编织起的套话屏障,触及真正的思想和历史,触及真正富有生命力的经验本身。当我们将一切对手泛化为意识形态时,自己也难逃这一天罗地网。意识形态批判是一把双刃剑,迟早会指向自己。要超越这一局面,我们必须尊重那些曾经存在过的思想和历史,放下自己的偏见,去深入地同情和理解它们,悉心聆听它们的教诲,用心体会它们的智慧。而不是轻蔑地给它们贴上标签,享受批判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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