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深圳最强住房新政:买房最低5折,低保租房一折!
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制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オ等各类群体,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其中,商品房只占供应的40%。
新政重点
1、安居型商品房或将新增财产限额门槛、并采用轮候、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租售对象;
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2、人才安居房或可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
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住房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
3、2018年起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房、安居房、公租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
4、2035年,住房将新增170万套;
根据《意见》划分,深圳计划将全市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并规定,到2035年,深圳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将达到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类公共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第一阶段(近期),2018—2020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2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
第二阶段(中期),2021—2025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5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
第三阶段(远期),2026—2035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83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50万套。
5、首次提出对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交社保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十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按一定比例缴交增值收益。
6、 对于租金、售价,人才住房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50%左右。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深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房源由谁提供
1、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提供市场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2、以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为主,提供各类长租公寓。
3、以市、区政府为主,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4、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5、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类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
6、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定的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7、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采取直接投资、融资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8、支持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建设筹集具有公益性质的各类住房。
怎么保障房屋供应?
1、增加建设用地,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建设大型安居社区。
2、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3、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4、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
5、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6、开展城际合作,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深圳未来住房改革方向是怎样的呢?
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提出了关于“八大供给主体、六类保障渠道、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深圳市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的总体设计,其显著特点是全覆盖,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让每一位市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其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实现住有所居。这是深圳市率先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实践。
第二,大力实施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出租和出售的住房各占50%左右。
第三,提出了6类15种住房建设筹集渠道,破解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瓶颈制约。
第四,完善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设计,明晰了各类住房的功能定位和覆盖范围。
第五,对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出售的人才住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在产权封闭期内可以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或由政府回购。购房人在深圳服务满一定年限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真实、透明、 便捷、安全的租赁信息服务,减少中间收费环节,引导市场合理定价。将各类社会存量租赁住房房源有序纳入平台交易,逐步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公共服务全纳入、租赁环节全打通。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的这次“意见出台”,明确提出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出租和出售的住房各占50%左右,这是具有标杆性意义的。
其实,之前北京、上海在住房十三五规划里,也有意把“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量占比(占总新增住房的比例)降低到50%以下。
相信未来一线城市和强二线城市都会这样做。其结果是:可售商品房在中心城市将普遍减少,政府控制的政策性住房占比将大幅增加。
虽然只是一份意见征求稿,但我们可以看到,这份“意见”试图明确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深圳住房发展目标,给全社会一个稳定的预期,意义重大。
文章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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