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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关于拟授予胡云川“见义勇为”称号的公示
日前,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委政法委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市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议,拟将见义勇为人员胡云川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表彰,并予以公示。
胡云川
■人物事迹:
5月21日上午,富顺县海尔售后服务网点工作人员胡云川在为客户服务的路上,突然听到街头一阵躁动,有人大声喊救人。
停下摩托车,他看到一栋6层居民楼的阳台外侧有一个小女孩,手扒着外墙,随时有坠落的危险。
胡云川和几名热心市民冲上女孩家所在的六楼,敲门后无人应答。他打开随身工具箱,试图和其他人一起撬开房门,未果。
撬门无望,胡云川迅速来到五楼住户的阳台,他翻出阳台,脚踩空调外机,沿着相邻住户的金属防盗栏爬到六层的高度,之后跨到女孩所在的阳台外侧,并把她抱回了房间里。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后来他默默离开了现场,继续一天的工作。
此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人:林峰;
联系电话:2220461;
联系地址: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邮编:643000;
电子邮件:419280653@qq.com。
来源:自贡网
记者:陈翠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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