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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自贡查获餐饮行业违反“长江禁渔”案
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贡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响应、狠抓落实,成效显著。但仍有不少餐饮单位打着“沱江鱼”“江鲜”等招牌招揽顾客,吸引消费者。
9月15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以“河鲜”为噱头进行营销违反“长江禁渔”案件。据了解,该案为全市首例查获的餐饮行业违反“长江禁渔”案。
当日,该局在开展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中发现,县城区某餐饮店的菜单中有涉及“河鲜”“船丁子”“河鲤鱼”“河草鱼”等宣传字样,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收银台电脑上查获部分河鱼销售证据。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在9月至今销售了“河白鲢”“河花鲢”等。该局立即联系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店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现场未发现明显“野生鱼”。
针对该餐饮店以“河鲜”菜肴为噱头招揽顾客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将对该餐饮店的进货凭证、使用的食材等进行追踪溯源。目前,该案已立案调查中。
来源:自贡网
记者:郑鑫玉
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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