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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风情 | 论藏族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宗教世俗化问题
具体到藏传佛教所倡导的民主管理寺院,“爱国爱教,以寺养寺”,以及藏族居士平时以世俗人的身份在各自居住的农村或牧区从事农牧业生产劳动,藏传佛教的部分信仰模式也开始走出宗教圣殿,融入到广大信教群众的日常文化生活之中等(注:尕藏加:《宗教世俗化和藏传佛教》[J],《青海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所有这些都适应了信教群众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研究这种变化和趋势,无疑对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以及加深对宗教现象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以藏传佛教作为讨论的个案,将其置于藏族社会转型的过程和视野之中,以对藏传佛教的变化所作的实证分析为基础,力图揭示出当代世俗社会、现代文明对宗教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宗教的变迁对社会转型和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由于对宗教的界定方式和前提假设的不同,基本上可以把对宗教世俗化的界定概括为两大类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存在世俗化问题。社会功能学派一般把宗教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作为宗教的基本因素甚至本质来看待,认为宗教的基础是社会的需要,因此被宗教奉为神圣的事物,本质上还是社会本身,宗教所要解决的无非都是人生与社会问题。迪尔凯姆就讲到,神明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无非是被象征地表现出来的社会。按照这种主张,凡是与社会功能学派所规定的宗教社会功能有着相似作用的社会文化现象,都可以成为宗教的等价物或类似物(注:吕大吉主编:《宗教学纲要》[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6—27页)。因此一些学者就认为没有必要再区分宗教现象和世俗现象,也就当然不存在宗教消亡或衰退意义上的世俗化了。另外,有些学者不满对宗教世俗化即由神圣化向非神圣化、非理性化向理性化转变的界定,认为这种界定的前提就存在问题,他们指出,历史上的宗教并非全都是非理性化的、一无是处的,宗教曾经发挥过的效用恰恰是其理性面在社会上产生的结果,宗教本身其实包含了很多“世间化”和“现世性”的因素,因此有学者主张用“世间化”取代“世俗化”这一有歧义甚至带有感情色彩的概念。
与第一种观点不同,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宗教世俗化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成为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代潮流。按照多数人的说法,世俗化就是非神圣化,它意指一个漫长的社会变化过程,这个过程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变化,即指人类社会各个领域逐渐摆脱宗教之羁绊,社会各种制度日益理性化,也就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现代社会“理性化”及“祛除巫魅”的过程;二是宗教本身的变化,即指宗教不断调节自身以适应社会向“世俗”的变化(注:戴康生、彭耀主编:《宗教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99页)。然而即使在这些承认世俗化的实在性的学者中,也存在着对世俗化界定的分歧,并由此导致了学者们对世俗化的原因和影响的理解多元性。布鲁斯在他的《宗教世俗化》一书中就提出,对世俗化的认定是对世俗主义的歪曲,“世俗化”本身是一个具有多面性的概念。宗教社会学大师贝格尔通过反思,认为应该对“宗教的世俗化”概念重新进行阐释。贝格尔认为:设想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全世俗的世界是错误的;今天的世界一如既往地具有宗教性,而且在有些地方更甚于前(注:刘永霞:《关于宗教世俗化的几点诠释》[J],《宗教学研究》2003年第2期)。这些学者的观点以及宗教发展的现状有力地回应了以前对宗教世俗化的一般定义,那种认为宗教世俗化过程使得宗教的价值减弱、神圣性衰退,从而由出世转为入世,由彼岸回到此岸,由追求永恒的天国和幻想的来世转而面对现实社会和人生并由此导致宗教逐渐消亡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也许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宗教世俗性的增多,意味着宗教超越性的减少,又意味着宗教生命的延长”(注:方立天:《中国宗教十年》[J],《世界宗教研究》1990年第2期,第99页),但这并不影响宗教信仰者的虔诚和宗教组织一些现代性和世间化的行为方式。
上述分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宗教概念的界定以及对宗教本质认识的差异直接导致了对宗教世俗化本质认识的差异。宗教社会学家威尔逊就曾经指出过,采用功能性的宗教定义的人倾向于拒绝和排斥世俗化的说法,而采用实质性的宗教定义的人则更可能支持世俗化的说法(注:孙尚扬:《宗教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65页)。此外,对宗教与宗教组织、宗教信仰与宗教实践等宗教不同层面的笼统化也是引发问题的原因之一。具体说就是宗教组织与信仰主体个人的某些行为并不能用来代表宗教整体的发展状况,而宗教实践的世俗化与宗教信仰的神圣化之间也不应该想当然地认为必然存在分歧。其次,宗教世俗化作为一个社会过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同时期的世俗化也会具有不同的含义,要想获得对其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就要坚持一种历史的观点,将世俗化放在社会变迁和发展的环境中考察。如作为外来文化的佛教为适应中国本土文化、适应中国宗法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在传入中国之后就逐渐开始了走向世间化的嬗变过程。到宋代时,佛教的世间化变得更加明显、突出,乃至出现了“佛法即是世法,世法即是佛法”的说法,将世间的“法”与佛门的“法”合而为一。而近代以来,又相继有人提出了“人间佛教”的观念,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佛法观念的每一次更新都体现了一种历史的自觉,宗教世俗化现象的发生也是宗教适应现代社会的一种历史自觉。再次,东西方宗教在各自的文化系统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因此对宗教世俗化这一源于西方的概念不能简单照搬到对东方宗教的研究中。以基督教和佛教为例,西方中世纪所理解的神性是绝对的、单一的,宗教和世俗有着严格的限定,基督教具有无上的权威;而佛教在中国却和传统的忠孝伦理结合起来,宗教的经世与出世无法清晰地划分,中国民众的信仰更是极其实用而多元化的。对这两种宗教传统在现代社会的变迁显然不能用同一标准来衡量。最后,某个关键历史人物的出现对宗教的发展所产生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研究宗教世俗化时一定要考虑到宗教界尤其是宗教领袖以及一些神学家对世俗化的理解和回应。在宗教的不同发展时期总会有一些改革人物出现,如基督教新教历史上的路德、藏传佛教历史上的宗喀巴大师等,他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其宗教的进程。所以研究宗教世俗化问题,不能只是停留在书斋里,而要以与宗教界人士对话的方式参与其中,从“他者”的角度观察和分析问题。
面对现代化潮流的冲击,藏传佛教的发展所要应对的是:改革与现代社会要求不符的制度,调整教义和仪轨中不适应现代社会节奏和要求的部分,并利用自身积极的因素为现代社会服务,向现代社会所要求的方面转变。这种“世俗化”的过程,又一次显示了藏传佛教极强的生命力。其转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社会角度看,藏传佛教的世俗化表现在其社会功能的转变以及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藏族地区的确立,藏族地区的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经过民主改革,西藏传统的政教合一体制被打破,宗教开始与政治、教育等相分离,宗教人士成为普通的社会公民,寺院成为接受政府领导的社会组织。藏传佛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阐释教义教规,建立了寺院民主管理制度和反映宗教界愿望、代表宗教界利益的各级佛协组织,并且开展以寺养寺活动,各寺院因寺制宜,积极参与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开办藏医门诊、旅店、商店、餐馆等,自养收入不断增加。如扎什伦布寺早在1985年就建立了刚坚公司,每年经营的收入可达100多万元,全年基本上能做到收支平衡(注:班班多杰:《论藏传佛教的价值取向及藏人观念之现代转换》[J],《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2期)。近年来受内地影响较深的四川藏区和云南藏区的一些寺院经商现象也逐渐增多。在教育领域,藏族文化中的许多学科开始脱离藏传佛教,从而缩小了藏传佛教所包容的文化内涵。藏传佛教在寺院教育中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现代科学知识的宣传也逐步得到推广。此外,越来越多的藏区群众不再送孩子到寺院接受教育。以西藏堆龙德庆县为例,群众不再像从前那样送子女到该县的楚布寺和拉萨的色拉寺去出家,他们的子女绝大部分都去上学,这个县的适龄儿童上学率在全区最高,考上内地西藏班及中专大学的人数也很多。所有这些改革和变化导致了藏传佛教传统社会功能的转变。藏传佛教社会整合的能力有所降低,藏族社会开始向着多元化发展;宗教在调节社会冲突和矛盾的过程中虽然还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基层政权已经成为社会控制的主导力量;藏传佛教降低了其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力,藏族成员个体的社会化失去了一些规范,但是其个性开始得到更多的张扬。藏传佛教的这些退缩并不代表它失去了应有的价值,相反在另外一些层面其功能又找到了新的生长点。藏传佛教政教合一的制度虽被打破,但佛教徒作为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却并没有被取缔,相反,广大的信众在各级佛教协会的带领下也积极参政议政,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和需求。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佛协在2004年利用会长、副会长共41人次参加省、州、县各级人大、政协会议的机会,把基层佛协遇到的问题和寺院、僧侣们反映的情况收集、整理出来,在两会上提交各种提案、议案共27件,为党和政府的工作献计献策,也有利于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以及宗教自身问题的解决。州佛协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各寺院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据《阿坝州年鉴(2001—2005)》统计,全州各寺院共植树6.5万余棵;广大的藏传佛教寺院和僧尼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修桥补路、救灾济困、助残助学、发展公益事业投资、捐资;州佛协在2004年为马尔康县第二中学和马尔康县康山中学引入捐资就达到10多万元。“当代藏传佛教世俗化研究”课题组2006年7月在壤塘县调查时,还遇到了一件极为感人的事情。在壤塘县城附近的一个村庄里,有一位文穷那姆老人和她的老母亲生活在一起,她的儿子出家做了喇嘛,家里生活拮据,当地的活佛就捐资给她买了电视,还出钱帮她补贴日常生活所需。时值青藏铁路开通不久,文穷那姆老人说,她就是在活佛捐送的电视上第一次看到了火车。藏传佛教寺院所组织类似的社会救济活动在当地还有很多。
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尤其是伦理道德体系的不完善,藏传佛教利用教规、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服务的做法又得到了积极的肯定。藏传佛教戒律要求的道德规范提倡无我无私、摒弃私欲和贪心,倡导利他主义,主张因果报应、众生平等、物我一体、慈悲喜合,无疑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课题组在川西北高原偏远山区调查时,普遍发现当地的民风十分纯朴,这与周围活佛僧人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若尔盖县达扎寺僧人贡却绛木措撰写的《牦牛、绵羊、山羊和猪的故事》在草原地区广为流传,其文笔细腻、生动活泼,主要内容是以劝诫佛教徒遵守佛法,利益百姓,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寺院僧侣利用寺院丰富的典籍、文物,致力于藏族传统文化、历史的研究与整理,也会为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做出应有的贡献。广大的藏传佛教寺院不仅是僧尼进行诵经修持等各种宗教活动以及供信徒们顶礼膜拜的场所,而且也是该地区的文化中心,是研习佛教和藏族语言文字、天文历算、医药卫生、工巧建筑、绘画雕塑、宗教舞蹈等多种学科的地方。一座座寺院实际上是一座座艺术宝库,各种佛像、佛经刻本以及殿宇建筑等形成了特殊的艺术风格。德格宗萨康谢五明佛学院在1995年经甘孜州宗教局和德格县宗教局批准恢复办学后,除开设以前的佛教经典课程以外,还增设了绘画、塑像、版画、刻版等手工技艺和藏医药学等选修课程,已为当地藏族社会培养了数百名人才,附近几个州县的不少藏族青年都不断慕名前来求学。再如,藏传佛教格鲁派在川西北若尔盖县的发展过程中,就造就出了一大批在医药、天文、文学、艺术、建筑等方面有杰出成绩的高僧,格尔底寺高僧、原阿坝州藏文中学校长、高级畜牧兽医师尼玛著有《藏兽医诊断学》、《藏兽医药物学》等藏医名著,还获得了国家科技二等奖。
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一些藏传佛教寺院还利用其丰富的文化艺术资源大力开展旅游事业,如坐落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塔公乡的塔公寺,其旅游事业就比较兴盛,课题组于2006年7月份前往那里时,寺院里还在整修一些古旧建筑。当地的藏族群众也受到了外部市场经济观念的影响,有一位十几岁的小姑娘主动要和我们合影,然后摆出电视上明星的“V”形手势,之后我们照例得给她付费。这在以前封闭的社会中,是不曾出现过的事情。
总的来看藏传佛教的世俗化仅是在现代因素的注入以及藏族社会转型需要的背景下初见端倪,而且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中的表现是极不平衡的,应该审慎地看待这种倾向的前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转变和改善,对藏传佛教信仰的变化,中青年群体比老年群体明显,城镇及周围地区比偏远农牧区明显,农区比牧区明显,富裕者比贫穷者明显,民族杂居地区比单一民族聚居区明显。正因为藏传佛教世俗化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思想、社会心理、个人生活等领域当中是分散地、自发地进行,在时间和空间上均缺乏连续性。我们很难把这一过程具体到某一历史事件中去,而只能从总体上把它作为一种社会过程去认识,发掘其萌发和产生过程中的来龙去脉。从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来说,任何宗教都面临着内部张力如何与社会相协调的问题。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世俗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发展、外来文化的进入,以及市场经济的冲击,使藏族社会同时面临着西方世界现代化及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双重参照,如何实现社会转型是藏族自身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而要实现社会转型,在观念上打破障碍和寻求支撑则是必须的。藏传佛教作为藏族社会的重要意识形态,在转型期如何对社会产生积极的作用,而尽量规避、化解其消极的一面,不仅成为藏族社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成为藏传佛教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藏传佛教虽在历史的各个时期都表现出了极强的适应性和自我调节能力,但是它所宣扬的很多观念与现实社会却很不合拍。因此,在外部世界冲击下藏传佛教出现的世俗化倾向可以看作是对藏传佛教的一种改革,而且是一种多层次的改革。在这一改革的过程中,国家、社会以及个人等多种力量都参与其中。由于国家力量的参与,西藏的民主改革打破了传统的政教合一体制,藏传佛教在管理方式以及经营方式上才向现代方向和世俗方向转变。藏区经济的发展,内地对藏区的援助以及市场经济的发育逐步转变了藏族人民传统的社会观念,由保守开始趋于开放,信仰观念和方式也就随之发生一些改变。而宗教界人士如十世班禅以及一些开明活佛对教义的重新阐发,并积极提倡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做法无疑对信众的观念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也使得藏传佛教拉近了与世俗社会的距离。
如果没有外部世界的对照和冲击,也许藏传佛教所维护的藏族社会传统秩序依然会无限期的持续下去。但是,现代化作为一种不可抵抗的潮流,千百年来长期植根于青藏高原上的藏传佛教不得不面对上述弊端,世俗化倾向是对藏族社会变迁的一种回应,而反过来这种倾向又势必会对藏族社会的转型产生重大的影响。
这种世俗化倾向影响的积极方面主要反映在以下四点:一、信仰观念趋于开放化,民众改变现状的意识增强,为藏族社会转型提供了驱动力。社会和文化转型最深层的驱动力来自人的生存结构中的超越性与自在性的永恒的矛盾,而具体的驱动机制则由自觉的文化对自在的文化的改造和超越纬度构成(注:衣俊卿:《文化哲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页)。藏族民众信仰观念的变迁使其摆脱旧的自在性文化的束缚比以前更加彻底,打破了轻实践、轻现世等观念的障碍,成为自觉改造社会的主体,从而根本上有助于加快社会转型的进程。二、在藏族社会转型过程中,藏传佛教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这对规范人们的行为,整合和维护社会秩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世俗化一方面鼓励人们通过努力来改变现状,而转型期贫富差距现状的加大,社会弱势群体的增加使寻求宗教庇护的信众又得到一种有益的心理调适。三、藏传佛教世俗化过程中,寺院自养事业逐步兴起,从而减轻了社会的负担。宗教信仰仪式的简化使信徒们有更多时间从事社会生产,而藏传佛教寺院独立经济实体大力开拓宗教产业,也有益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四、藏传佛教的世俗化有利于其自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转型期的社会因为变迁剧烈、分化严重也需要宗教发挥积极的作用。宗教在社会转型期的许多功能是其他事物不能替代的,宗教为很多人提供了关于人生复杂问题的洞见,也为他们提供了从理性的角度无法找到的意义。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维护藏族社会转型期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藏传佛教的世俗化对藏族社会的改革及宗教自身的革新带来了契机,其前景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悲观主义者认为世俗化使人们产生了对宗教的信任危机,而持乐观态度的学者则认定世俗化具有自我限制的特征并带来了两种对其发挥抵消作用的过程即宗教复兴和宗教创新(注:孙尚扬:《宗教社会学》,第165页)。但对藏传佛教这种地域性、民族性较为显著的宗教来说,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在保护传承藏传佛教传统文化优秀部分的前提下,要实现藏族社会的现代转型,信仰观念就要走向开放化、多元化。
(本文系2005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公开招标课题《当代藏传佛教世俗化研究》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黄河上游藏区社会发展及现代转型问题研究》系列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洲塔,藏族,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列嘉措,蒙古族,中国藏学杂志社编辑;杨文法,汉族,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硕士。
来源:《中国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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