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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假状”,小心进牢房!
民间借贷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
也经常会发生当事人还了钱
却忘记拿回借条的情况
景宁就有一人在已经还清借款的
借条上动起歪脑筋
竟然告起了“假状”
不但伤害了朋友情谊
还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合法行使诉讼权利,千万不要心怀侥幸“玩程序”“钻空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等虚假诉讼行为逃不过法官的“火眼金睛”,更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天平君温馨提醒
还了钱别忘了把欠条拿回来噢!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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