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在乌镇发布
2019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浙江,嘉兴,乌镇。
特殊时间,特定地点,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一次特别的新闻发布会。我国法院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来了!
发布会阵容可谓豪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担纲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大法官牵头发布,并与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共同回答中外媒体提问。
接下来,天平君想跟大家
分析几个重要的知识点
别走开,一起往下看👀
【知识点1】为什么在乌镇发布?
第一,这里是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
第二,12月5日,这里将举办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将与来自世界各国的法官、学者一道,交流研讨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热点问题。
总之,选择乌镇,应时应景。
【知识点2】什么是互联网司法,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智慧法院建设有何区别与联系?
近年来,面对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坚持以新应新、以变应变,积极拓展更深入、更便民、更高效的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这些技术应用和诉讼平台的健全完善,一般被统称为智慧法院建设,包括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方面。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加速推进,传统的审判流程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数据信息从纸面转移到“云”上或“链”上,对应的立案、调解、送达、庭审、举证、质证等诉讼环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建立相应在线诉讼规则。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互联网的新类型案件,通过典型个案裁判确立了一系列治理规则。上述模式和规则的有机统一,就是我们所说的互联网司法。
【知识点3】哪些内容属于互联网司法的范畴?
互联网司法大致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审判模式。即传统审判流程在互联网上的升级改造、网络科技在司法场景中的融合锻造,如跨域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区块链存证、智能类案推送等。
第二,体现互联网特点的在线程序规则。即以在线诉讼为核心,构建一套电子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例如,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根据规则如何处理;庭审中擅自退出的,对当事人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等等。
第三,确立互联网依法治理的实体裁判规则。人民法院通过典型个案裁判,逐步确定网络空间行为规范、权利边界和责任体系,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这些规则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重要素材和参考。
总之,互联网司法与智慧法院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互联网司法侧重机制创新、规则确立,智慧法院建设注重技术运用、平台搭建,二者相辅相成,都是互联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点4】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李少平大法官指出,2019年是互联网诞生50周年,也是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25周年。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第一,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互联网司法的机构设置、审理机制、技术标准、诉讼规则等,陆续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目前,互联网司法制度的总体框架已初步搭建完成。
第二,规模效应初步形成。总体上看,互联网司法已从早期的单点突破、各自为战,转向顶层规划、整体推进。应用广度从单一领域向全方位拓展,探索主体从互联网法院向全国法院延伸,变革内容从数字化向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工作重心从机制创新向规则确立演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互联网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落地场景越来越多,与诉讼制度和审判模式实现了有机融合。
第三,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经过6年的探索实践,互联网司法对于强化便民机制、提升审判效率、保障审判质量、破解执行难题、服务保障大局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综上,现阶段有必要、有条件以白皮书形式,总结回顾中国互联网司法的创新举措和主要成效。
【知识点5】与以往相比,这份《白皮书》有哪些特殊之处?
第一,提供的互联网司法数据最为权威、详实。
第二,正文除总体发展、专业审判体系、便民利民机制、在线诉讼机制、智能化应用、司法协同治理及裁判规则体系7个版块外,附录还精选了10个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典型案例,并附二维码,扫描即可获得裁判文书原文。
第三,相关英文皆由法院内部专业人士精心翻译,是前沿法律、科技术语的权威译本。
【知识点6】《白皮书》这么精彩,如何先睹为快?
《白皮书》中英文双语版可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官微下载,也可以直接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
【知识点7】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互联网案件以来,在促进网络治理法治化方面取得哪些成果呢?
互联网法院利用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
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有力打击网络黑色产业,保护公平竞争的网络营商环境;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确立了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的行为规范;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网络传销行政复议案”中,支持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以新型网络营销为名,进行网络传销的行为,有效净化互联网市场环境。
⚠️此处插入一个提问:互联网法院只有三家,不是每个当事人都有在互联网法院打官司的机会,是不是就无法在线参与诉讼了?当然不是,因为还有“移动微法院”!
【知识点8】“移动微法院”是什么?广大当事人如何从中受益?
“移动微法院”最先由浙江法院打造。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12个省(区、市)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电子诉讼平台,将部分诉讼环节迁移到手机移动端办理,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无缝衔接,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
截至2019年10月31日,“移动微法院”实名注册用户达116万人,注册律师7.32万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314万件。
【知识点9】互联网司法确实提升了司法的便民利民程度,但目前仍有一部分人对互联网操作不熟悉,不具备在线诉讼的能力,如何充分保障这部分群体的诉讼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回答了这一提问。
一方面,人民法院努力提供多样化的诉讼方式选择。
客观来讲,互联网司法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传统法院和传统诉讼模式仍是主流,对于不会使用、也不想使用互联网打官司的老百姓,完全可以按照传统模式,进行全流程线下诉讼。
同时,人民法院还通过打造线上线下并行的混合诉讼模式,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可转换方式诉讼的便利。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意见,就是以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有机结合为目标,推动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赋予当事人诉讼方式的选择权和灵活性。
即使在已经实现全流程网上审理的三家互联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需求,仍然可以提供灵活便捷、可转换的线上线下混合诉讼机制。截至目前,三家互联网法院约有9%的案件是通过线上线下混合模式审理结案的。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全方位加强互联网司法的宣传引导。实践中,有些老百姓不是不想用,而是不敢用、不会用互联网打官司,这就需要人民法院提供立体化、全天候、零距离的诉讼服务和指引协助。
在线上,通过人民法院官网、移动微法院平台、诉讼小程序向当事人提供图文并茂的诉讼流程指引、生动细致的视频演示。同时根据反馈,不断优化在线诉讼的用户体验,提升在线诉讼的用户友好程度。
在线下,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大厅都有诉讼服务人员提供点对点、人到人的实时帮助,确保每一位有意愿的当事人能够享受互联网司法的便利。通过上述举措,力求以更加多元化、精准化、个性化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知识点10】目前非常火爆的区块链技术,在人民法院有哪些落地场景?应用情况如何?
针对在线诉讼中电子证据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的问题,中国法院积极探索“区块链+司法”模式,以大数据、云存储和区块链技术为基础,利用区块链技术防伪造、防篡改的优势,大幅提高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
最高人民法院已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全国已完成北京、上海、天津、吉林、山东、陕西、河南、浙江、广东、湖北等省(市)的 22 家法院及国家授时中心、多元纠纷调解平台、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 27 个节点建设,共完成超过 1.94 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支持链上取证核验。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杭州华泰公司与深圳道同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对侵权事实形成的区块链存证记录予以审核确认,肯定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效力。
白皮书中文全文约1.6万字
从5个方面充分展示了
中国法院互联网司法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下面,我们再通过11个数据来
解读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
成立3个互联网法院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2018年9月9日、9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成立。
互联网法院审理11类案件
互联网法院实行“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新型审理机制,集中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侵权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十一类互联网案件。
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全流程在线审结80819件互联网案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约3/5和1/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0%,法院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短信、公众号等在线送达文书96857次。
2679个法院入驻在线调解平台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统一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在线办理当事人诉前调解、诉中和解和司法确认等事项。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有2679个法院入驻,在线汇集21379个专业调解组织和79271名专业调解员,共调解案件1369134件。
2995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2995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1623个法院上线诉讼服务应用程序,2813个法院设立12368服务热线。2019年8月,北上广、长三角、京津冀地区法院之间已实现省市区三级法院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12个省区市试点“移动微法院”
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浙江法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在北京等12个省区市辖区内法院全面试点“移动微法院”,截至2019年10月31日,移动微法院注册当事人已达116万人,注册律师73200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314万件。
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550万件
中国法院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维度不断拓展,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超过2200万件,公开案件信息超过11亿条,电子送达诉讼文书超过5万件;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550万件,点击率超过200亿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各类裁判文书8030万份,网站访问量突破370亿次,访客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成全世界最大的司法公开数据信息资源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正处于公布中的限制消费信息613万人次,公开终结本次执行案件1006万件,访问量超过2.2亿人次。
超过1.94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
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区块链+司法”模式,利用区块链技术防伪造、防篡改的优势,大幅提高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全国已完成北京、上海、天津、吉林、山东、陕西、河南、浙江、广东、湖北等省(市)的22家法院及国家授时中心、多元纠纷调解平台、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27个节点建设,共完成超过1.94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支持链上取证核验。
全国网络司法拍卖超过159万次
自网络拍卖系统上线至2019年10月31日,全面实行网络拍卖的法院超过3300家,全国网络司法拍卖超过159万次,成交43.6万件,成交额9387亿元,标的物成交率66.8%,溢价率89.8%,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91亿元。
网上召开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312次
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截至2019年10月31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破产案件53641件,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312次,涉及债权人504013人次、破产债权9030亿元。
67%的案件随案生成电子卷宗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在全国法院部署推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全国3363个法院建设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全国67%的案件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并流转应用。
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已取得如此丰硕成果,未来前景如何,会有什么样的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回答了这一提问。
他说,互联网司法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必将随着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进步不断与时俱进。未来,互联网司法将在三个方面深化发展。
一是深耕“试验田”,持续深化互联网法院建设。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司法发展的“试验田”和“桥头堡”,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大互联网法院建设力度,在技术应用、模式创新、规则探索等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
比如在前沿科技融合应用方面,互联网法院将积极研究应对5G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技术对司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大研发力度,找准应用场景、回应现实需求;
在司法模式创新方面,将深化完善在线一站式多元纠纷、异步审理、在线示范性诉讼等新型纠纷化解模式。依托最新技术发展,创新发展符合司法规律,满足人民时代需求的诉讼服务方式和案件审理机制;
在规则探索方面,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将更加集中于互联网特性突出的新类型、新样态互联网纠纷,向“专”而“精”方向发展,更好的确立互联网司法规则,促进网络空间治理。
二是广推“微法院”,全面推开在线诉讼模式。对于众多的普通法院,互联网司法的发展方向是依托“移动微法院”全面拓展在线诉讼的广度与深度。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总结12个省(区、市)“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部署此项工作,使在线诉讼的高效率、便捷性能够最大限度惠及所有法院和人民群众。
未来“移动微法院”将呈现出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功能高度集成整合,通过这一个平台全面实现在线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在线审理、在线执行、在线公开等,丰富平台功能,优化使用体验。
二是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移动微法院”本着便利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并不强制要求全流程在线诉讼,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主选择权,线上线下活动全面打通、无缝衔接、效力等同。
三是司法数据互联网互通。依托“移动微法院”,将实现集中汇集各法院当事人司法活动数据、法院案件办理数据、司法服务数据等,弥补过去数据收集统计的盲点和痛点,形成更加丰富、完备、规范的大数据资源,为提高办案质效提供支撑。
三是探索“新规则”,促进互联网空间有效治理。互联网司法发展的核心命题是实现互联网空间的规则治理,这里的规则包括诉讼程序规则和实体裁判规则。
一方面,将积极研究在线诉讼新模式对诉讼理念、诉讼原则、诉讼规则带来的深刻影响,推动从制度层面,构建完善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条件成熟时,推动立法机关制定专门的“电子诉讼法”,实现诉讼制度的创新与飞跃。
另一方面,将大力加强互联网专业化审判建设,优化设置专业化审判机构、聚集专业化审判人才、受理类型化互联网案件,以个案裁判应对新情况、确立新规则、促进新发展,在网络交易、数据权利、平台责任、网络侵权等领域,积极输出裁判规则,有效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为实现互联网空间有效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就这个问题,李少平大法官也从另外一个角度作了补充。
他指出,互联网司法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前景,用一个词概括的话就是“方兴未艾”。当前信息技术正在全方位的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引发人类生存方式的根本性变化,正在带来整个社会的革命。
就司法来说,通过前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感受到,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案件在司法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不仅是民事纠纷,在传统的刑事犯罪领域,涉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也占了很大比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推进互联网司法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是大势所趋,是客观需要。
互联网司法未来在技术应用到机制创新、程序规则到实体裁判等方面,都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这是我们必须主动应对的课题与挑战,也是我们改革的真正动力所在。
如果没有媒体和各方面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是很难完成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的。互联网司法不仅前景光明,而且越来越重要,更需要媒体包括社会各界共同来努力,在大家的共同推进下,互联网法治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看完发布会“干货”盘点和上述知识点?不知各位是否对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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