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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抖音炫富,一边以疫情为借口拖延还款?浙江法官说“NO”!
春节以后,很多当事人因为停工
产生了资金流转困难
法院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保障
然而桐乡市法院一借贷案件被告
却以疫情为借口拖延还款
法官说“NO”!
李某
“法官你好,现在我没有办法工作,也没有收入,但是调解书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快到了,希望能够延期一个月还款。”
去年6月份,李某因投资需要,向张某借款40000元并承诺每个月支付利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张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给李某。但是借款后,李某以投资被骗为由未按约支付利息。张某多次催讨未果,于是起诉到桐乡法院。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通过移动微法院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李某按约支付了第一期款项。到了今年2月份,李某以疫情期间无法工作、没有收入为由,希望剩余款项能延期一个月支付。
收到消息后,法官随即联系该案的原告张某,但张某坚决不同意延期,仍要求李某按约履行。
几经沟通,张某道出实情。
原来,张某多次在“抖音”平台刷到李某花式炫富的视频,由此可见,其履行能力并未因疫情受到实质影响。张某表示,如对方确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还款,自己同意延期还款,但是对方目前经济条件尚可,却以疫情为幌子,故意拖延还款。
了解真实情况后,法官马上联系李某,向其释明谎报财产、逃避履行义务的相关法律后果。一开始,李某说话躲躲闪闪,刻意隐藏自己的财产,但当法官拿出花式炫富的证据后,李某哑口无言。
法官趁热打铁,严正告知李某如果不按时还款,依照协议将需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李某表示会按约还款。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切忌存在侥幸心理,将疫情作为万能的“挡箭牌”。本案中,李某没有举证说明疫情对其履行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张某也不同意延期付款,李某仍应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桐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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