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法院要做到六个“更加”!
新闻发布会
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是提升我省政法铁军核心战斗力的“牛鼻子”工程,对于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我省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护航添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月9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执法司法规范水平提升年活动的目标、具体安排、任务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3月2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今年政法工作,强调要提升政法机关核心战斗力、扎实推进浙江政法工作现代化、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省委的决策部署,省委政法委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对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
就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具体内容,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沈智深作了介绍——
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深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建,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兰青现场回答了多家媒体记者提问。
记者:在这次的提升年活动中,省法院将重点在哪些方面下工夫来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朱深远:浙江高院将从六个方面做到“六个更加”,着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标识。
记者: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去年,省委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我想请问一下,在这次“提升年”活动中,检察机关将如何从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出发,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
黄生林: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去年出台的《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是省委在新时期大力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决定,为我们今年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基本指引。
下一步,我们将逐步落实完成53条具体任务举措,主要有:
依托五大专项行动践行正确的法律监督理念。开展全力决战攻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年”行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助企法律护航行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行动、切实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野生动物保护“亮剑”行动、打击与治理并重的诉源治理协同行动等法律监督“五大行动”,真正使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与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相契合。
依托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律监督效能。如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工作,将联合有关单位制定实施细则,下发量刑建议工作指引,同时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级分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具体意见。
依托智慧检务建设拓展法律监督渠道。下大力气牵头推进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也就是打破电子卷宗、纸质卷宗双轨运行的状况,依托全省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逐步实现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单轨数字化运行,以后公检法之间不再移送纸质卷宗,从而达到倒逼一体化协同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共享信息数据,规范办案行为的目标。
记者:浙江省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已经持续了比较多的时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次是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的提升年活动,省公安厅如何考虑更好地在原有基础上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
王建:今年,我们将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列为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造的八张“金名片”之一。根据提升年活动的总目标要求,结合公安实际,将端正执法理念、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活动、严密执法监督、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执法素质等六个方面,作为提升年活动的目标任务。
具体细化分解为29项任务清单,涉及到各个警种,每个部门都有它的职责。同时,根据省委政法委的部署,从执法理念、执法行为、相互配合、制约监督和执法作风等方面,列出了60个重点排查的问题,力争通过提升年活动梳理排查出一批突出执法问题和隐患漏洞,并且逐一销号整改,实现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双提升。
记者:在机构改革之后,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能否结合现在现存的职能特点来谈一下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推进这次提升年活动的?
王兰青:司法行政机关机构重组以后,工作职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即统筹全省法治工作,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四大职能,集“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公室、推进依法行政的政府部门、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法机关、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部门”等“四重角色”于一体,具体有24项工作职能,可以说机构重组以后的司法行政工作是“点多、线长、面广”。
今年,我们将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把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作为贯穿全省工作的一条主线,结合司法行政的实际,积极谋划、扎实推进。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行为、相互协调配合、制约监督机制、执法司法作风等重点方面,明确了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立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等6个重点领域,梳理出19项重点任务,并以问题为导向,排查整治72个具体问题清单。如在监狱戒毒领域,重点排查教育改造(矫治)针对性强不强,是否按法定的调解和程序办理减刑(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等;在立法执法领域,重点排查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单一、行政执法监督是否依法严肃等问题。
记者:老百姓都非常关注司法公正。请问,人民法院在提升年活动中,将采取哪些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
朱深远:法院将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以技术的刚性来强化司法规范,让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更多更好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具体来说,我们要努力做到“三全三化”:深入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努力打造“数字化”法院;深入推进“全流程依法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化”法院;深入推进“全方位智能服务”,努力打造“智能化”法院。
记者:最高检提出要对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制度,人民群众也期待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提升受理控告申诉的质量和效率。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这一期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黄生林:“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项制度,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去年2月份提出的,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按照“谁接收、谁回复,谁办理、谁答复”的标准,对所有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去年2月到现在,全省检察院机关对群众来信7日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实体答复率均达到100%。
今年,除了继续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一承诺以外,还将通过以下几个事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的规范性举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地”改革,做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一站式、超市式服务。
全面推进公开听证促进矛盾化解,坚持“能听证、尽听证”,不断提升公开听证的比率。
压实“一把手”的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出台检察院领导亲自办案机制,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深入推进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明确办信就是办案,以首办责任制为抓手,强化交办、督办、首办力度,将信访案件列入检察官办案范畴,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范围。
开展清理申诉5年以上信访积案的专项攻坚活动,由案件原承办检察院检察长或指派的其他院领导、检委会专委包案办理,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记者: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广泛深入。在此次提升年活动中,公安机关将通过哪些举措,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王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确实是面广量大,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文明,执法结果是否公平正义,既是广大老百姓密切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
公安机关在这次提升年活动中,将聚焦公平正义、集约精细、标准规范、专业高效、智能智慧,在执法信息化上要有新跨越。主要有这几个载体:
一是全面建设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中心融办案、服务、管理于一体,是公安机关办案资源、办案力量、监督保障,以及与检法等部门衔接配合的一个大整合、大变革、大协同,这也是公安机关顺应违法犯罪形态新变化,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的新实践新探索,目的就是打造一个专业化集约化办案、流程化精细化管控、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的综合体。目前,全省共有44个县级公安机关完成了办案中心建设。
二是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警示教育、组织一次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推出一批执法视频教学培训、推广一批基层先进经验、完善一批执法操作指引,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实效。
三是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执法实战大练兵,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端正执法理念,提高办案办事能力和水平。
记者:都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那么请问在此次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中,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将采取哪些举措,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王兰青:我们突出“人民满意”这个根本标准,立足职能设计了一些活动的载体和抓手,配套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大宣传”“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春风’行动”等“十大专项行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行政立法和涉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加大规范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供给,完善高质量民营企业法治保障工作。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平安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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