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男童工厂玩耍被绞断右臂,法院:父母监管不力自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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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院最终没有完全支持男童父母的诉求,而是作出了“父母监管不力自担主要责任”的判决。
短短12个字
给为人父母者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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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一个多小时无人监管
小义(化名)出生于2013年年底。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小义刚出生便跟着父亲李某、母亲蒋某居住在经编厂里。
工厂老板徐某是李某的亲哥哥,是小义的大伯。因为经常需要外出跑业务,所以徐某会不时将厂里的钥匙交给蒋某管理。
2016年3月27日,徐某照常外出跑业务,工厂车间里只剩下蒋某、蒋某的弟弟和其他两名员工,小义则独自在一旁玩耍。
当天中午11点,噩耗传来。小义不慎被机器绞掉右臂,情况危急,虽然被立即送医抢救,但最终还是进行了截肢手术。经鉴定,小义达到5级伤残。后来,李某夫妇选择给小义装上假肢。
在高昂费用的压迫下,李某夫妇将亲哥哥的经编厂告上法庭。他们认为,是工厂疏于管理让未成年人进入高危作业间玩耍,且在车间未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从而间接导致了事件的发生,“我们要求工厂赔偿我们57万余元。”
“那天我不在厂里,钥匙都是交给孩子母亲的……”对于被告上法庭,徐某很无奈。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发现,事发时,蒋某在车间内并未上班劳动,蒋某的弟弟也只是在一旁用手机打游戏。小义在往事发机器靠近的过程中,曾驻足三次回头叫了舅舅,但都没人理睬。在这长达一个多小时内,无人认真看管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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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家长监护不力
小义刚满两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预见危险性。事发时,经编厂的经营者徐某将工厂钥匙交给小义母亲管理,那时的她除了是孩子的监护人,也是这家工厂的管理人员,更应加强监护力度,预见危险可能随时发生。然而意外发生前,小义的母亲及舅舅却疏于监护。
据此,吴兴区法院审理认为,监护人看管不到位是意外发生的直接原因,父母应在这场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而徐某作为经编厂的经营者,未能预见到运转的机器存在危险,让小义长期在工厂内生活玩耍,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过核准,法院确定小义此次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共计102万余元,包含小义18周岁以前每两年更换一次假肢的相关费用。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酌情认定经编厂承担15%的责任,小义父母承担85%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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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家长对孩子安全要有十二分的重视
近年来,监护人监护不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监护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监护人应当履行好义务,确保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因为其监护方面有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受伤,监护人要负责治疗。情况严重的,还会被取消监护权。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应当履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放任孩子独自在不安全的地方玩耍,这本身就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无论何时何地,家长对孩子的安全都要有十二分的重视。
目前正值暑期,许多孩子离开了学校的监管,这段时期家长要更加妥善地履行监护人职责,重视孩子的人身安全,千万不要等到意外发生才追悔莫及。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案例来源: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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