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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挥刀抗拒执行,刚刚被判刑!

上虞法院 浙江天平 2021-07-11

还记得那个挥舞着菜刀

“迎接”执行干警的被执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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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绍兴市上虞区法院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她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没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11月13日,上虞法院依法公开审判了莫某挥刀抗拒执行人员入室搜查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9年7月1日,上虞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协议汪某、莫某及上虞某化工有限公司支付浙江某化工公司货款924049元,并支付截至2019年5月28日的利息63448元,合计987497元,限于2019年8月31日前付清。2019年9月16日,上虞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莫某等履行执行通知书指定的义务。案发前,已到位标的119645元。



2020年9月17日下午,上虞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会同上虞公证处工作人员前往莫某住处强制执行时,遭莫某持刀威胁、恫吓、谩骂,后上虞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控制莫某过程中因其反抗而受伤,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审理过程中,莫某对上述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均无异议,并签字具结。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莫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莫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今天下午,上虞法院

还对另外5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进行集中宣判👇



拒执必受严惩

诚信方为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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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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