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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

浙江天平 2021-07-09

5月20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组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憬宏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对引领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长三角地区各级法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护航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高憬宏强调,长三角地区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数字化改革背景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执行工作“一体化”。要提炼探索经验,助力协同创新,不断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和先进经验,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利用智慧成果,赋能审判执行,推进长三角区域智慧法院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四地法院执行系统的纵向贯通和横向联网。要着眼互联互通,推进执行“一体化”,加强跨域指挥、管理、协调的执行智慧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执转破”衔接标准一体化机制。要强化协同联动,坚持统筹协调,增强“一盘棋”意识,狠抓贯彻落实,切实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副组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副组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副组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副组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先后作主旨发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经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


来看看浙江怎样

以“一件事”改革推进长三角执行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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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聚力当事人解纷“一件事”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法院立足纠纷解决“一件事”,突出源头化解,充分发挥“立审执破”全流程各环节功能,努力用最少环节、最短时间、最低成本,解决好当事人诉求,兑现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抓源头、“治未病”。浙江推进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分层过滤体系,加大对诉前调解协议的督促履行力度,促进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履行在当场。同时坚持把执行思维贯穿立审执全流程各环节,每个环节主动提示告知不履行裁判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引导和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浙江法院畅通出口,健全完善执行移送破产工作机制,做到“应移尽移、应立尽立”。2020年移送破产案件3726件,一揽子化解执行案件2.8万余件,盘活资产103.1亿元,有效解决一批涉“僵尸企业”的执行不能案件。发布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对“诚实而不幸”的个人债务人给予有条件的债务豁免。2020年全省法院办理债务清理案件163件,涉及执行案件789件,执结金额1.3亿元,为破解自然人执行不能问题探索法治化新路。

 

融入党政“一件事”集成改革


为形成全社会支持执行、攻坚执行的强大合力,浙江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深度融入省委省政府“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省委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动产司法处置难题,诸暨市人民法院去年初开展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一揽子”解决不动产拍卖的各类问题,收效显著。浙江法院大力推广,在统一平台集成办理原来分散于众多部门的联合调查、定向询价、前置审批、解封登记、抵押权注销、税收缴纳、转移登记等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门联审、一网通办”。当事人提交一次申请便可完成不动产过户,办理时间由改革前的平均14天缩短至1小时。目前正在将“执行一件事”集成改革向机动车、股权、排污权等其他资产领域延伸拓展,不断扩大改革成果,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据了解,截至4月底,绍兴市已通过全市执行“一件事”云平台办理协作事项3492次、发起拍前联审563次,联审反馈487件,挂拍标的物568件,拍卖成交323件,成交金额26亿元,办理权证315本。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执行一体化



年初,浙江高院依托全省法院统一的办公办案平台上线智慧执行2.0模块,实现执行领域8类案件100余个流程节点信息、20余类涉执财产信息全部在线归集,全省所有执行案件在同一平台全流程线上办理。依托执行大数据,强化案件统筹,在全省组织开展“百案提级、指定执行”专项行动,探索跨域案件集中管辖、统一执行。自动检索分散在不同法院的同一被执行人案件,根据最有利于执行的原则,指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统一执行立案、统一查控财产、统一处置分配,既有利于节约执行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又有利于减少执行争议,提高执行效率。


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嘉兴市、绍兴市、丽水市、台州市等中级人民法院将执行工作与智能化建设深度融合,构建市区执行一体化新模式。



对于执行工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说:“这看似小切口,实则大有文章。一体化的意义不仅仅在具体场景应用上,更在于通过对手段、流程、机制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从整体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他建议在更宽领域实现数据共享,重点突破长三角地区房产、车辆、股权、社保、公积金等各类涉执信息的跨区域共享,推动构建数据共享、动态更新、系统集约的信息化查控新体系;在更深层次实现业务协同,推行长三角法院间跨域财产调查、财产查控、财产处置、产权过户登记等执行事项“代收代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从点到面、从区域分割到整体协同的辐射拓展;在更高水平实现整体智治,共同深度挖掘分析海量执行案件信息资源,发现公共决策、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进长三角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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