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鸟逗趣也有可能被判刑?这些有关“蓝天精灵”的知识一定要掌握|“爱鸟周”
本周是我省的“爱鸟周”
您了解吗?
“爱鸟周”源于1981年,是我国为保护鸟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而开展的一项活动。1992年国务院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爱鸟周”的时间规定在每年的4月至5月初,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不同,各地选定的“爱鸟周”时间也不同,根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每年4月10日-4月16日为浙江省的“爱鸟周”。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守护"蓝天精灵"
是每个人的职责所在
今天
天平君带您一起来科普鸟类知识
带您一同爱鸟护鸟~
白鹇体长约58-119厘米。头顶具冠。嘴粗短而强壮,上嘴先端微向下曲,但不具钩,翅稍短圆。尾长。
非法猎捕白鹇,判处刑罚,赔偿国家资源损失1万元
猎户徐某某持有《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这天,他携带猎枪、热感成像仪等狩猎工具,前往淳安县千岛湖的小岛上行猎。
过程中,在认为猎物是野兔等陆生动物的情况下,他当场开枪射杀一只,而另一只“同伴”也因受到惊吓飞落水中。当徐某某发现自己捕获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时,他没有就此收手而是将其“收入囊中”。返程途中,二只白鹇均已死亡。
淳安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在认定犯罪行为与野生动物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后,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令被告人赔偿因其非法猎捕行为造成的国家资源损失人民币10000元。
红胁蓝尾鸲俗称蓝点冈子、蓝尾巴根子、蓝尾杰、蓝尾欧鸲。体型略小而喉白的鸲。特征为橘黄色两胁与白色腹部及臀成对比。
捕杀红胁蓝尾鸲等以食用,三人均被判刑,赔偿生态修复赔偿金5.72万元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赵某某、朱某某、邱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多次采用夜间照明行猎的方法,在海宁市丁桥镇野外的树林、竹林里结伙猎捕野生鸟类,所捕获的鸟类由被告人赵某某杀死并清洗后放入冰箱内冷冻保存,其中部分已被食用。
公安机关从被告人赵某某家中查获并扣押各类已被猎杀的鸟类127只,经鉴定,其中3只无法确定具体种属来源,其余包括红胁蓝尾鸲、灰头鹀等品种共124只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案件审理期间,三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57200元。
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朱某某、邱某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分别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三被告人能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分别判决赵某某、朱某某、邱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禁止三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
画眉鸟体长约23厘米,上体橄榄色,头顶至上背棕褐色具黑色纵纹,眼圈白色,并沿上缘形成一窄纹向后延伸至枕侧,形成清晰的眉纹,极为醒目。
猎捕、购买画眉鸟逗趣,父子双双获刑
老杨父子都很喜欢鸟。2018年,两人来到临海市打工,工作生活稳定后,便寻思着养鸟逗趣。从2020年起,老杨和小杨就在临海市、台州市黄岩区等地,多次使用诱捕器、捕鸟网、粘鼠板等禁用的工具,猎捕画眉鸟、黄豆鸟。
老杨父子对画眉鸟的品相也颇为挑剔,长得好看的就带回宿舍养起来,看不上眼的便当场放生。除了自己捕捉,老杨还以3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了一只画眉鸟。
2021年初,小杨听人说画眉鸟变成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自己上网查证后,也和父亲老杨说了这件事。但两人想着自己养着玩玩应该没事,就没当回事。老杨怕鸟儿的叫声太过明显,还将画眉鸟放在衣柜里偷偷养着。
2021年6月22日,父子两人又带上诱捕器、捕鸟网、粘鼠板,在临海一处山地猎捕了一只画眉鸟和二只黄豆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杨与小杨非法猎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鉴于两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且愿意接受处罚,非法获得的珍贵野生动物均已放飞或移交野生动物救护站,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老杨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小杨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勺鸡体长约390-630毫米,体重约750-1100克。体形适中,头部完全被羽,无裸出部,并具有枕冠。尾羽16枚,呈楔尾状;中央尾羽较外侧的约长一倍。
猎捕勺鸡解馋,同行二人均获刑
刘某和雷某闲来无事,合计上山捕点“野味”解解馋,于是一同前往景宁县大吴山村土名为“涅岱”的山场狩猎野猪。
当天,刘某将两条狗放入山中驱赶野生动物,后雷某用随身携带的铁钉枪将驱赶出的两只“山鸡”打死,并捡回放至刘某的三轮车上。当晚,刘某在回家途中被巡特警大队民警查获,随后,雷某主动到景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投案。
经鉴定,刘某与共犯雷某所猎杀的“山鸡”为勺鸡,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雷某所携带的铁钉枪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丸的枪支。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雷某、刘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勺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雷某同时非法持有铁钉枪,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最终,法院对被告人雷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0元。两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不上诉。
✍ 延 伸:
关于鸟类保护的法律法规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2021年2月,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其中鸟类原名录244种未变,20种新增一级、130种新增二级,共394种鸟类纳入新名录,有国家一级92种、二级302种。 在此特别提醒饲养鸟类的时候要慎重,很多鸟类随着保护等级提升为国家重点已经不被允许私人饲养了,如百灵、云雀、画眉、灰头鹦鹉等鸟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全链条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明确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理规则等。
我们平时可以做什么呢?
1、尊重鸟类习性,与野生鸟类保持距离,不人为干扰野生鸟类的生活、不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
2、不随意放生鸟类,不在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随意投食,不将野生鸟类当宠物饲养。
3、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鸟类,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
4、发现有非法猎捕、线上线下交易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环境等现象,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举报。
请记住
别让“爱鸟”禁锢了自己
非法捕猎、杀害
或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百度百科、淳安县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玉环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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